❶ 子女成年后家长还有抚养权么
法律分析:子女成年后家长没有抚养权,但对丧失劳动能力、尚在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仍有抚养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二条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❷ 子女成年后因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虽然没有,但毕竟是自己的孩子,他们也会尽力的。
❸ 如果成年子女丧失了对父母的赡养能力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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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国家现有法律规定,如果成年子女丧失了对父母的赡养能力,他们如果有孙子女或者是外孙子女,而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又有赡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可以由孙子女或者是外孙子女进行赡养义务。如果没有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或者说孙子女、外孙子女又没有赡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们有弟妹,而这些弟妹在少年的时候曾经接受过自己哥哥或者姐姐的抚养,弟妹在哥哥晚年的时候也有义务赡养,弟弟、妹妹对哥哥、姐姐赡养义务的前提下是在他们小的时候哥哥、姐姐对他们进行抚养,在哥哥、姐姐年老的时候对他们进行赡养。如果没有弟妹或者是弟妹没有对哥哥、姐姐抚养就出现第三种情况,应该由有关部门进行救助,在城市里体现为由有关的民政部门进行救助,在农村里应当由有关的乡、县、有关政府对他们进行救助。
总之,根据我们国家现有法律规定,老年人在年老以后有获得救助的权利,无论是否有子女,无论子女是否有赡养的能力,都应当获得帮助。
❹ 父母对成年子女有哪些义务,成年子女又有哪些权力
成年了就没有,未成年要有抚养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的义务,除非父母没有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
❺ 养子女成年后不尽赡养父母的义务,在养父母死亡后是否还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养子女对养父母应尽到赡养义务,但如果养子女没有履行赡养职责,是否说明他将丧失继承养父母遗产的权利。其实不然,继承权利同赡养义务并不是一对对等的权利义务。不履行一项义务并不意味着另一项权利的丧失。换句话说,只有发生继承法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继承人才丧失继承权。而养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的,但是没有丧失继承权的,仍然享有遗产继承权。当然针对这种情形,法律明确规定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❻ 如果子女成年,但未婚,父母是否对其有监护的权利或者义务呢
除智残障碍或者其他残疾障碍导致生活无法自理等不能独立生活者(法律上称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外,成年子女不存在有监护问题,其父、母当然也就没有监护义务或者权利。
❼ 子女成年后因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无论父母是否离婚,父亲抚养子女、子女赡养其父都应是双方当然的义务。从你所写的情况看,在你的成长阶段,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在此种情况下你将来是否要承担对父亲的赡养义务,对此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从司法实践中看,如果你父亲在你成长阶段确实是无力尽到抚养你的义务,那么在他年老时,你仍然有赡养他的义务,应适当承担你父亲的部分生活费用;如果你父亲有抚养能力而故意不尽抚养义务,当他年老时,你有权拒绝他的赡养要求。
而且你所说的申请断绝父女关系无论是从基本的亲情,还是从法律角度,都是不可能的。这种血缘关系是与生俱来的,这跟是否有重婚和家庭暴力是没有关系的。
❽ 成年子女可以和父母断绝关系吗法律允许吗
法律不允许。从法律角度上,亲子关系不能自认而解除。
我国关于自认的规定集中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其第一款为:“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分关系的案件除外。”该款明确规定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追求客观真实而不适用自认。
目前我国《民法》和《婚姻法》以及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声明继绝父子关系没有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
(8)子女成年后父母丧失的权利扩展阅读
第一、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最近的直系血亲,是自然血亲,其亲属关系是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的,因死亡而消灭。
所谓消灭,是指法律上终止了权利、义务关系。由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因血亲联系而存在的,因此,除因一方死亡而自然终止外,不能人为的解除。
即使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都不能消除与子女的关系,那么,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也就自然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人为地予以解除,更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而消灭。但是,现实中的确存在着所谓断绝父子关系的情况,但这种行为并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但是法律规定有一种除外情况,即子女在未成年阶段依法被他人收养。我国《收养法》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目前我国《民法》和《婚姻法》以及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声明继绝父子关系没有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
第三、不能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是由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决定的。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是法定的义务;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
即使亲生父母和子女“断绝父子关系”,如果该子女是未成年子女或是婚姻法中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不能被免除的。同样,成年子女以与亲生父母“断绝关系”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也是没有根据的,赡养父母作为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所谓的“断绝关系"而被免除。
综上所述,亲生父母和子女“断绝父子关系"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因为“断绝关系"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或是子女不承担赡养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或赡养费。同时若子女不孝,父母不希望遗产由其继承,也可通过遗嘱的方式进行处理。
相对地,若父母未尽到抚养的义务,遗弃子女,依据公平正义的法律原则,也可以减轻甚至免除子女的赡养之责。
❾ 成年子女如何与亲生父母断绝关系。
依据现行的法律,无法断绝。
要想从法律上断绝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只有一种办法:即合法的被其他人收养,形成了一种拟制血亲的收养关系,此时,法律上会承认与亲生父母及其亲属的一切关系解除。但是鉴于上述题目的限制是成年子女,根据收养法,被收养人只能是14周岁以下。故,无法断绝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
法律依据:《收养法》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丧失父母的孤儿;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