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独生子女证新规定是什么
到2020年,独生子女的政策已经废除,现在开始实行二孩的政策。符合条件的一方需要到所在单位领取一根《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经过单位初审同意后,送到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常住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该要在十五日内完成审核,上报给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2. 山东省独生子女证的条件是什么
一个儿子,两个女儿都算
3. 山东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
在烟台办,他们不办就告他行政不作为
4. 山东省内不办独生子女证可以吗
办不办理没有硬性规定,但是如果办理之后会有一定的政策,例如
1、在子版女满14周岁前办理的话,权从领证之年到孩子14周岁止每年会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当然金额标准每个省份都是不一样的(国家规定应为20元以上),江苏是一年40元。
2、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资百分之五每月增发退休金(也要考虑到政策的常变性,如果你暂时无意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以在办理之前再留意具体的退休金补助政策),也可以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者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具体办法你到时候再参照山东省人民政府的届时规定。
5. 我是山东的人,现在还能办理独生子女证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过申请后国家可以发给《独生子女证》。
由于内我容国的“全面二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是否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分三种情形:
一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申请办理。
二是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
三是对子女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6. 独生子女证有哪些新规定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证新规定有:在国家提倡-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个子女的夫妻, 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7. 独生子女证新规定
法律分析:从国家全面实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现在新生独生子女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了,但是以前办理了的可以继续使用。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 第十五条 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使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
8. 独生子女证规定条件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