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一方是天津户口如果要把孩子户口迁到天津怎么办,要什么手续
1.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已随父(母)在外地落户,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2.若投继父(母),生父(母)与继父(母)再婚满三年以上且生父(母)再婚时即对所生子女依法享有抚养监护权,或生父(母)再婚后依法变更抚养监护权,自依法变更之日起满三年以上,仅允许一名子女来津投靠继父(母); 3.被投靠人户口在津且有合法固定住所。 应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双方签字); 2.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婚姻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或离婚民事调解书或离婚民事判决书、丧偶人员原结婚证及配偶死亡证; 4.子女原始《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无《原始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做DNA亲子鉴定; 5.投靠配偶被投靠方为残疾人的,须提供天津市残联出具的《残疾证》并附残疾程度照片(全身及残疾部位); 6.双方村(居)委会证明; 7.被投靠人如果是外地迁津户口的,需在材料中附准迁证或迁移证; 8.落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㈡ 具有天津市户口后子女如何投靠父母。
要是买房落户的话,一起写个落户申请,子女是可以跟你一起过来的。要是你已经买完了房子并内且你自己的户口已容经落下了,那你子女的户口大概从你申请给他们落户后的1—2个月的时间能过来,也可能3个月,这个要看当地派出所了,你去办理时有什么不清楚的问户籍科的工作人员就行。
㈢ 父母为天津市户口,本人作为其子女可以投靠并办理天津户口吗
居民办理户口迁移复须知制
一、本市各区之间的迁移,属于搬入新居的,凭房本、产权证或产权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及户口迁移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一张办理。夫妇迁到一处共同生活的,凭结婚证明、户口迁移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一张办理。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迁移,有居住条件的凭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房本、16周岁以上还需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一张办理。
二、原在和平区各户籍派出所办理的户口手续,全部移至“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户政管理办证中心”办理。
三、本市其它尚未成立户口办证中心的区,户口手续仍在各户籍派出所办理。
㈣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㈤ 天津子女投靠父母办理流程
不能代办
申请人至迁入地派出所申报,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申请;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
同时提交迁入地村(居)委会同意入户证明。
㈥ 您好!天津市父母投靠子女条件
相对抄于子女在天津的落户时间较早的,且是独生子女的,那为父母办理投靠落户较为容易。但是总体而言天津投靠子女落户的政策较为严苛,需同时满足多个条件方可申请:
1、外省市户籍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已办理退休手续;
2、投靠子女在天津连续居住满5年;
3、子女均为我市居民户口;
4、在津须有合法固定住所。
子女在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天津落户。
㈦ 子女随迁的天津父母户口的政策是什么样子的呢
孩子随迁落户天津的条件
孩子随迁落户需要父(母)落户天津,孩子跟随父(母)把户口迁过来,未满18周岁的孩子不能单独立户。
(1)申请人在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非集体户口);
(2)孩子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
(3)孩子已在原籍登记居民户口,若孩子未上户口则不可以同步随迁。
孩子没跟申请人在一个户口本上,可以随迁吗?
孩子随迁落户需要注意一点,孩子须与申请人登记在同一户口本上,且亲属关系登记明确。如果孩子的户口没有和申请人登记在同一户内,不能申请孩子随迁。
这种情况,怎么解决呢?申请人需要先将孩子的户口迁到自己的户口本上,或将申请人的户口迁到孩子所在的户内,申请随迁。所以提醒家长们,孩子随迁落户前一定要提前查看户籍关系。
㈧ 天津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手续
法律分析:携带好资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人口服务大厅(市内六区)进行办理。材料: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申请人居民户口簿;申请人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㈨ 我的户口从外省迁入天津后,办子女投靠父母,4月份交起,孩子准迁证什么时能批下来。亲们
迁入地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完毕并上报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分局户专政部门在15个工属作日内审核完毕后上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至于事项进展情况可随时咨询迁入地派出所或分局户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