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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予子女房产能否要回

发布时间:2022-02-14 05:14:05

Ⅰ 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后悔了可要回吗

你好:
1、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回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答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如果没有上述三个条件,或者超过1年了,那就很难撤销了。
2、动迁,户主是父母,那么子女的户口是否在里面,如果户口在里面的话,子女也是有份额的,分到的房子不完全属于父母。动迁的时候,是否有内部家庭协议,父母同意将自己的份额赠与给子女,或者同意由子女享有产权?如果没有这些内容的话,房子的份额父母还是有机会可以要回的,比如称办理动迁手续都是子女去办理的,具体怎么办,办理什么都不清楚。夫妻可以要求分割房产,取得部分房款后,自己另找地方住。
3、目前父母生活困难,可以直接起诉法院,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

Ⅱ 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是否还能要回来

赠与的房产是否可以收回,首先需要看赠与的而房子是否已经做了产权变更登记,如果已经登记了,那么赠与的房子就不能收回;如果赠与的房屋并未进行产权变更登记,那么,双方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撤销手续。
不过如果受赠人存在下列情况的,房子即使做了产权变更登记也可以要回来: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Ⅲ 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还能收回吗

你好,父母赠与房屋的行为 因为经过房屋登记而生效。 父母在一定情形下有权撤销赠与,但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据。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补充: 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父母是不得撤销赠与的 追问: 原先拆迁前,是私房,那时没有产证,后分得的房屋产证上父母自愿写子女名字,但事后父母否认,声称自己不知道产证上没有自己名字的事情,那之前也能算做赠与吗? 回答: 那属于侵权 不属于赠与 补充: 父母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两年内 起诉子女 要求返还房屋的部分所有权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 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 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Ⅳ 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后悔了可要回吗

房产属于不动产,受赠人收受了赠与人赠送的财物,仅是表明赠与成立,一般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不动产权变更手续,如房屋过户手续等,赠与才真正生效,否则赠与人是可以反悔要回的。
只要赠与房产未过户,父母可以反悔。

法律依据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如下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Ⅳ 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还能收回吗

如果已经公证、或者有其他类似法律认可手续,那么就不可以收回。法律是神圣庄严的,不容许任何人拿法律来玩“过家家游戏”。

Ⅵ 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还有权收回吗

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产,如是以买卖方式过户,有了子女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发生转移,属于子女合法拥有的财产,父母不能收回住房产权。如子女没有付钱购买这房子,父母可以依法主张债权,可以要求子女归还买房子钱款。
如果父母是以赠与方式过户住房给子女,子女在违反赠与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父母可以申请收回已经赠与过户给子女的房产。
《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Ⅶ 父母赠与子女财产房屋 可以要回吗

父母赠与房屋的行为 因为经过房屋登记而生效。父母在一定情形下有权撤销赠与,但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Ⅷ 父亲赠与给儿子的房产还能要回吗

母赠与房屋的行为 因为经过房屋登记而生效。父母在一定情形下有权撤版销赠与,但需要提供必权要的证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Ⅸ 父母赠予子女的房产可以收回吗

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赠与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赠与方能否撤销赠与(一)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一节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因此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夫妻之间赠与房产可以撤销。(二)赠与一方将其个人所有房产约定为夫妻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但未办理房产的加名登记,如果赠与协议经过了公证是不可以撤销的,如果没有经过公证,是可以撤销的。三、已经将一方个人财产变更为另一方个人名下房屋的性质,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除非受赠方侵害了赠与方或赠与方近亲属的利益,或者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才可以考虑撤销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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