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税申报非独生子女但是赡养老人是一个人赡养该如何填写
摘要 1、进入到个人所得税app之后,用户需要选择首页菜单列表里的“赡养老人”功能,准备好“被赡养人信息”、“共同赡养人信息”、“扣缴义务人信息”。
B.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非独生子女,但其他兄弟姐妹已故)
税务部门是有明确答复的: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回女赡答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
答: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元/月扣除。如纳税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则选择按“独生子女”身份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如纳税人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已申报信息,1月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领工资时补扣除。
意思是在2019年为止兄弟姐妹都已故的话,2020年可以按独生子女来享受2000每月的
C. 非独生子女是否可以一人赡养
非独生子女不能一人赡养。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费是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D. 新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信息,赡养老人项,我是非独生子女,还有一个姐姐,但是姐姐有残疾,无法赡养老人,
你和姐姐可以签订协议,赡养老人项由你一个人扣除。根据税务规定,是可以协商扣除。
E. 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支出全部由一个人来扣除,可以吗
不可以。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第二十二条(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赡养父母非独生子女且无劳动能力了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F. 老婆非独生子女 但无工作 请问下老婆的父母在赡养老人方面该如何计算
你好,首先来计算子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 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 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G. 条件为非独生子女,但其中一人无赡养老人能力怎么办
哎,我家也是这种情况,准备明天去税务局问问
H. 个税抵扣赡养老人,非独生子女,但另一个已方死亡,怎么分摊
以18岁为界限,18岁以前去世的,可以不列入共同赡养人分摊;如是18岁或以18岁以上去世的,应列入共同赡养人分摊。该情形在当前没有明确的解读,但税务内部暂以此作为执行标准,期待以后有更详细的解读。
I. 个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必须要满60周岁吗,已退休并且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赡养可以酌情予以减免吗
不可以的,赡养老人的要求就是必须要年满60岁的父母,或者是子女已经不回在人世的,年答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不满足年满60岁的条件,就无法称为老人,也就不存在赡养的说法了。51个税问答提醒您,对于您这样的特殊情况,可以询问当地的社保局、税务局看是否有其他的优惠政策。
J. 赡养父母自己非独生子女, 姐姐是残疾人,没有生活自理能力,还需要有人照看,怎么上报个税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规则中,对于赡养老人支出部分的总体原则是,独生子女每月扣2000元,非独生子女分摊合计扣除2000元。
因此,像你这种情况,也只能按照非独生子女的标准进行附加扣除。尽管你姐姐没有赡养能力,但仍然属于法定赡养人,你的个税也只能按照非独生子女的原则扣除,且最多扣除不超过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