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是2015年6月26日户口迁入鄞州区钟公庙街道长丰社区请问关于退休的独生子女互助金可以领吗
你是2015年6月26日户口迁入金州区钟工庙街道长丰社区关于退休的独生子女互助金可以领取吗?我觉得这个是根据单位来决定的,所以应该问你的单位
❷ 我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了,独生子女一次补贴去哪领
有单位则由其所在的单位发放,如果没有单位或者其他性质的企业职工到街道社居委领取。
一次性补助资金按下列渠道支付:
国有企业职工由所在单位承担;
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改制重组的,一次性补助从预留的专户资金中支付,未预留的,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
其他性质企业职工和城市无单位居民,户籍在市区的,由市、区财政按5:5承担;
户籍在县(市)的,由所在县(市)财政承担。
❸ 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有多少
《独生子女证》也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 )
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目前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才能享受每人每年960元的奖励扶助资金,其他人员均不能享受。
其 余的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①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已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享受下列一项待遇:
(一)领取 每年不低于一百元 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女方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哺乳假,工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二)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给予女方产后一年假期(含法定产假),工资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或者夫妻一方亡故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数发给。
③生育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不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待遇。
④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改为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障金。
⑤农村居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独生子女按照两人计算。农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家庭。农村扶贫应当把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女儿户作为重点对象。
⑥农村居民、失业人员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计划生育公益金由社会资助、财政投入等方面组成。计划生育公益金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或者死亡,夫妻不再生育等对象和对其他特殊情况进行扶持。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⑧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应当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
❹ 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怎么领取
规定如下:夫妻双方均为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时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计1万元的补助,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年满60岁后,双方均可领到每年720元的补助,但是一方为农村户口一方为城镇户口的家庭,则只能领到5000元补助。以上条件必须为父母双方年满60岁,不过各地的标准不一样。
❺ 浙江退休有独生子女补贴吗
没有具了解浙江没有退休发放独生子女百分之几的政策规定,所以没有。
❻ 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规定如下:夫妻双方均为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时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内计1万元的容补助,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年满60岁后,双方均可领到每年720元的补助,但是一方为农村户口一方为城镇户口的家庭,则只能领到5000元补助。以上条件必须为父母双方年满60岁,不过各地的标准不一样。
❼ 宁波退休后独生子女费的领取
❽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退休独生子女有补贴政策吗
现在目前为止独生子女补贴还是仅在宁波的鄞州区,有现在其他的地方好像是没有补贴政策的,具体还是以当地为准。
❾ 鄞州区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鄞州区领过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和知道具体政策的请进来下~~~ 0点 关于调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的渠道和标准是市里颁发的,我在鄞州区政府网站也找到了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后面一部分。
这里我先说想问的问题是:按照市(区)里颁发的文件来看,是不是0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奖励费也是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来领取的? 也就是说每年领取不低于100元?但是我电话咨询了鄞州区计划生育局相关人员,却被告知0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奖励费是由当地村委一次性发放,以后也不能领取每年100元的奖励费了(备注两点:其一:村里妇女主任也是这样说的。其二:按照颁发的文件至少可以拿1400元奖励费,我村一次性奖励了一点点钱,连个零头都没有。)
以下这个是颁发的文件,我在文件下面三处地方标记了下划线,难道说是我理解这篇文章有误? 还请知道的朋友告知下,谢谢!!!
关于调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渠道和标准的通知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宁波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生委关于推进我市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甬政发〔2002〕7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现将全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渠道和标准等问题明确如下:
一、调整时间:发放渠道和标准的调整时间为2007年1月1日起。
二、发放标准:凡具有本区户籍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可领取每年不低于100元的奖励费,直至子女满十四周岁。
三、发放渠道:
(一)有用工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用工单位发给,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给百分之五十。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包括无业城镇居民)或夫妻一方亡故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另一方单位全额发给。停薪留职、待岗、内退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原单位发给。
六个月以上临时工、合同工,用工期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用工单位视同本单位职工全额发给。
(二)个体工商户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工商部门发给。
(三)无用工单位的农村居民(包括无业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渠道按以下规定:
1.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列入区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2.200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其调整后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各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列入财政预算并予以发给。
四、我区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有关政策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2007年1月1日起按上述渠道执行,2006年12月31日前按原渠道予以解决)
五、本办法由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鲜花鸡蛋 引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