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8年独生子女补贴多少钱
这独生子女的补助金是有的,我叔叔就一个女儿,每到过年的一段时间里,村里就会送来一些补助,还有些礼物。具体的我也没看多少。可能因为村比较小吧。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独生子女的压力也随之增大,特别是农村独生女家庭更是苦不堪言。除了找个好工作,或者是找个好人家早点嫁了。男的就更难挨了。
为了减轻这部分人群的生活负担和赡养老人压力。国家会给于政策补贴。主要有几种补贴
一.独生子女特殊补贴
在教育上享有中招考试加分福利,这应该大多数人有。考上大学,每年发2000-5000学费补贴,农村大学成绩优异的还可以拿到8000元奖学金。
二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补贴
领到《独生子女光荣证》后,每月可以领到10元补贴。直到18岁为止。如果没领,就不会再补发.
光荣证在子女未满18周岁前,可向当地村委会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政府审核发放光荣证,凭光荣证和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即可领取补贴。
三.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贴
为减轻独生子女赡养老人压力,国家还专门为独生子女设置了养老补贴,只要到达60周岁即可每年领近1000元,父母两人可领2000元。好像不用独生子女现在也有这政策.
四.独生子女家庭体恤金
说白了就是安慰金,如独生子女未满16岁,由于疾病www.hebeitoutiao.com,或意外死亡的,当地政府会发放不少于5000的体恤金。
Ⅱ 独生子女补贴多少钱
城市跟农村不一样啊1.从领证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专费。
2.独生子女父母为属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3.独生子女父母(包括只生育两个女孩的父母)在农村居住,在年满60岁之后,每月各发给50元的生活补助。各地从2005年已陆续开始兑现。
4.独生子女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可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也将享受优先照顾。政府还提倡对农村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夫妻给予重奖。
5.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
Ⅲ 济南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以下简称一次性养老补助)。
Ⅳ 济南职工退休后的独生子女费是多少
得看你问哪一年的标准了,每年不一样。年退休的,领9328.8元。2012年退休的,领10630.5元。
政策: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附:
《关于公布2011年济南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济人社发[2012]67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业:
2011年我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5435元。特此通知。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统计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Ⅳ 济南市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有何新规定
设区的市上来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自30%,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府有关方面不断释放出延龄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调查显示,过半受访者反对延长退休年龄,多数主张按规定年龄退休。
(5)济南独生子女补助多少钱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Ⅵ 济南2O20年退休职工独生子女一次发放多少钱
规定如下:夫复妻双方均为制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时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计1万元的补助,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年满60岁后,双方均可领到每年720元的补助,但是一方为农村户口一方为城镇户口的家庭,则只能领到5000元补助。以上条件必须为父母双方年满60岁,不过各地的标准不一样。
Ⅶ 济南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根据2002年9月28日《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以此规定,可以断定企业为法定兑现主体。但在目前的实际情况中,部分困难企业无力发放一次性养老补助,致使部分退休独生子女父母没有领到这一部分补助。
山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办法
为准确地确认我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生委财政厅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扶助对象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和奖励扶助金的发放以个人为单位。
试点县计划生育和财政部门依据上述基本条件和省计生委的有关政策解释,结合本地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奖励扶助对象的具体条件和人群范围,报送省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审批。
二、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
确认奖励扶助对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认,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检查、监督,报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一)本人申请。
申请人本人应当在达到60周岁的前一年份的5月31日前(2004年60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在同年5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由国家统一制定的《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份,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簿复印件一并交村民委员会。本年度新增的符合奖励扶助对象条件、但因故未纳入本年度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的,应纳入下一年度的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
(二)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村民委员会依据当地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议,提出拟上报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时将讨论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10日。如无异议,村民委员会在《申报表》上签注意见,连同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簿复印件于当年6月30日前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民委员会申报的申请人资料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在政务公开栏张榜公示10日,同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于当年7月31日前上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四)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拟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审查确认。经初步复核确认后,将奖励扶助名册印发至村民委员会,在各村张榜公布。同时将奖励扶助名册和举报箱、举报电话通过报纸、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于8月31日前将最终确认的名册提交县级财政部门和资金委托发放机构,建立奖励扶助个人信息档案。
(五)市和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于每年9月将本辖区下一年度内新增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汇总后,上报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市级汇总后上报省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查。
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审查质量进行监督,并组织相关部门、社会团体以及其它社会中介机构,对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奖励扶助对象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取消资格,按照《责任追究办法》对有关当事人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和结果及时上报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