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最后时间是什么时候停止不办
在两孩来政策实施后(自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不同省份,截止时间略有差异,有的省份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有的身份未明确截止时间,有的省市如四川省等在6月30日的基础上再延长一个月)。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补领新证不受2016年6月30日的时间限制。
② 独生子女证要每年申证吗
独生子女证申请一次就好了,不需要每年申请。
【释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2002年9月1日前称《独生子女证》(有地区称《独生子女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延伸】“全面二孩”新政将在全国实施,青岛市也对相应政策作出调整。从2016年元旦起,青岛市正式停办独生子女光荣证。青岛市卫计委相关人员介绍,独生子女虽停办,但原有证件丢失可以补办。目前持有独生子女证的父母能享受到哪些福利呢?按照青岛的政策,从申请办证当月起至子女年满14周岁止,每月给予独生子女父母不少于13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50%。此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还可享受一次性养老补助。
③ 每年一度的独生子女证年审是什么时间
你说的是保健费年审吧,一般在年底,持续到年初。我只客串过大半年,刚刚好在年底开始年审的时候把工作交给别人了。
④ 办独生子女证截止时间是什办么时候
国家卫计委早就明确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自2016年元旦起版,对自愿生育一个权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⑤ 办独生子女证是有统一时间比如每年几月份办理,还是随时都可以办
⑥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时间规定吗
没有时间规定。
办理条件:
1、依法登记结婚;
2、本市户籍;
3、夫妻双方依法生育1个子女,没有违法生育;
4、夫妻女方未满49周岁。
离婚、丧偶和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终止妊娠,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也可以在本市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材料清单:、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3、申请人1寸近照两张;
4、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5、婚育情况书面声明。
办理流程:
1、夫妻双方共同向相应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领;
2、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按规定不属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将受理行政机关明确告知申请人。
(3)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且符合法定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发现申请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①申请人为非本市户籍的;
②申请人已经提出再生育子女申请的;
③申请人已经再生育子女的;
④申请人违法生育的;
⑤申请人中女方已满49周岁的;离婚或丧偶未再婚者,本人年龄已满49周岁的;
⑥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⑦不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