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异地工作的独生子女公务员可以调回父母所在地工作不有没有优惠民主的爱民政策
异地工作的公务员是可以申请调回原籍所在地的,我在人事处帮很多人办过类似的工作调动手续,你这种情况符合国家政策,可以办一下看,
⑵ 独生子女可以远离父母去其他地方工作吗
看你去哪了 是不是一抄定能混好啊 要是在家这能混的不错 就没必要走了 不是 父母在不远游嘛 老闯啥啊 都啥年代了 除非那边 也能很稳定 别折腾一圈再回来 更丢人 在家这能稳定 比去外面强多了 都说出去闯 最后大多数不回来都是混的不咋地没脸回来了
⑶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可要求将子女调到身边工作么
父母也可以到子女的身边去,就是两下双向选择的
⑷ 独生子女怎样的情况可以要求调到父母身边工作
这个情况也非常的难吧,因为这个青存在的情况很多,现在的30多岁的青年人都是独生子女,也都离开了父母身边嗯,也都没法办理一些回到父母身边的办法,只有回到当地考公务员是最好的选择
⑸ 在你看来独生子女就该在自己的父母附近工作吗
老家山东的,大学毕业之后留在了北京这个一线城市,因为这里有我喜欢的工作,而且待遇要比我们哪里高好几倍,父母也很支持我,因为父母身体很好,每个月都会来跟我住几天,这样的日子我挺享受的,我觉得在远在近要看父母年龄身体状况,如果年纪不大没有什么大病,而离家远的地方的工作更有利于自身发展,那当然是离家远了!生活离不开钱,父母养老也离不开钱!现在的人为什么都愿意蜗居在大城市的小出租房里,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为什么不愿意在老家住着宽敞明亮的小楼,还不是因为老家只有安逸,没有希望没有前途。
⑹ 泰安独生子女事业编人员可以调回父母身边吗
这个肯定是可以的呀,所以我认为还是应该去申请一下,只要是申请成功的话,肯定是可以直接调回父母的身边。
⑺ 怎样看待父母想让独生子回到身边工作或生活的想法
我个人认为这样的想法太正常了,父母想要孩子留在身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但是怎么选择还是要看你自己。可能这样做有些自私,父母提供了一个最保险的人生规划给你,希望你在他们身边,能照顾你,能靠自己积累了半辈子的经验来指导你,这样的行为即使是自私的,你也很难说这是错还是对。父母对孩子的一些行为,真的很难用对错来论述。我的切入点在这里:父母想让独生子回到身边工作或者生活可不可以?当然可以。但是,最终的决定权在谁手里?应该是在孩子自己手里。可是,如今这个决定权却大都被父母牢牢掌握了。
其实父母的这种行为是正常的,但怎么选择还是看孩子,不能因为自己的想法困住了孩子,这样也是不对的。
⑻ 儿子在外地教学,家里父母患病没人照顾,能要求调回父母身边工作吗
这应该是可以的。现在什么事情都讲究人性化。你儿子可以把父母接到身边,或者到父母身边。单位应该都会敞开绿色通道。
⑼ 独生子女究竟要不要留在父母身边,不外出打工
亲,这是一抄个很纠结的问题,不袭可片面的做决定,应看你条件如何,如果经济条件允许,那么照顾父母的确是最好的,可是不允许的话,你就应该去打工,毕竟当你吃不饱饭的时候,你自己都照顾不了,怎么照顾父母,自己过好,才能让家人过好,不要因为陪父母而不能给他们好的环境,你也要知道父母要的是什么。
⑽ 在外地已婚的独生子女户口能调到父母这边吗
在外地已婚的独生子女户口能调到父母这边。1、审批条件 (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注:如属政策外生育的,以父母亲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已满5年为前提)。 (2)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父(母)亲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包括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边无子女以及共同生活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 2、申请人持父母、子女《户口簿》、父母《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证》,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到 人口管理科户口受理窗口申领申请表,填妥后,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子女的《户口簿》(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父母的《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市外迁入的提交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5]市外迁入的提交迁出地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适用于广东省内迁入人员)或镇以上计生管理部门签发、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属政策内生育的有效证件(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适用于广东省外迁入人员)。不能提供上述证件、证明的,提交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6]迁入集体户的提交该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成年子女照顾父母入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 [4]迁入地派出所或父母、子女工作单位出具的父(母)身边无子女情况证明,或有效的权威凭证(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6]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民政部门或镇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7]市外迁入的提交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8]市外迁入的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3、申请人到前台办理受理手续后,人口管理科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获批准的签发《准迁证》,每证收取工本费4元。 申请人持《准迁证》第二联回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本市户口簿到公安 分局人口管理科户口办理窗口办理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