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了独生子女费单位不给找谁去
法律分析:单位不发独生子女费可向劳动部门举报。这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如果单位不给发独生子女费,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投诉的方法,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② 单位不给独生子女费,我应该找哪个部门呢
你可以向当地县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反映,投诉单位。按法律规定,独生子女保健内费是由所容在单位支付的。但你这样做了,就要有单位秋后算账的准备,以后做事要小心翼翼,一个不好,就可能开除你。你最好备好有关证据,万一单位真的秋后算账,你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诉,进行仲裁。
③ 我是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独生子女费补贴原单位迟迟不给我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去看本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当职工退休时,可以拿着孩子独生子女证,孩子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去职工所在单位领取一次性独生子女补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独生子女费没有得到向哪个部门投诉扩展阅读:
发放标准: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④ 独生子女资料已经上报两年了,但独生子女费没有发,应该找哪个部门
去找计生办公室核实,再到社区居委办理独生子女费领取事项!!!!!!!
⑤ 2016年在辽宁省鞍山市退休的,独生子女费现在还没有给问问哪个部门管
摘要 你好,独生子女补贴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发放,可以直接去户籍所在地领取,也可以持户口簿到村委或者居委领取。 该款项会发放到村委或者居委,由他人代为发放到个人手中。
⑥ 我家独生子女费一分都没有到账。找谁咨询了解求答案,谢谢
独生子女费不到账你可以到计生局去问问。
⑦ 我的独生子女费应该向哪个部门申领
1、独生子女补贴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发放,可以直接去户籍所在地领取,也可以持户口簿到村委或者居委领取。
该款项会发放到村委或者居委,由他人代为发放到个人手中。
2、如果存在这方面的疑问,可以向当地计生部门咨询。
3、需要注意的: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
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⑧ 从未领过独生子女费,也没听说过。这钱应该找那个部门拿。
摘要 你好我正在帮你查询相关知识。不要着急啊。
⑨ 农村独生子女费发放政策没有执行找哪个部门解决
找当地计生办,农村、城市户口都可以办理,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有奖励500元,这个奖励的标准每个地方都不一样久是了,办理独生子女证有很多政策,特别是农村户口的,我鼓励你去办理,本人就是计生办人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