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农村独生子女证有什么优惠政策
农村独生子女证,因区域不同,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略不相同,例举四川版地区的政策:
根据权《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凡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1、根据当地或单位的经济条件,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元至10元,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子女18周岁止。
2、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可多划一人宅基地。
另外,根据国家、省有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规定,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存1个子女或两个女孩,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满60周岁、女满58周岁以上的农民,享受每人每年960元的奖励金。
夫妇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儿未满18周岁,符合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条件,夫妇及时与户口所在地的村及乡镇人口计生部门联系。
㈡ 成都有独生子女证的家庭退休后有什么待遇
一、 四川省对取得独生子女证者给予以下奖励和优待 :
1、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10元,即每对夫妇每年不低于60元或120元,每年从取得独生子女证之月起发至子女18周岁止。从2013年1月1日起,将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标准提高为每对夫妇每年不低于120元。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的奖励金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列支。
2、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5%的退休金(但加发后的比例不得超过100%);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根据有关规定增发养老金。
3、地方各级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
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条件
1、夫妻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
2、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
3、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独生子女父亲或者母亲,单独提出办理申请的。
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所需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2、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因离婚或丧偶单独申领的,提交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或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明;
4、夫妻免冠一寸照片三张(离婚、丧偶的提供免冠单人一寸照片两张)。
㈢ 我的孩子76年出生、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我现73岁、只知道别的省有父母奖励金、四川省为什么不执行行1
按国家政策,领了独生子女证的夫妇,年满六十周岁,就可以领到独生子女补贴。至于四川的是否实行,你应该拿上独生子女光荣证,到县级民政局咨询办理!
㈣ 四川省也执行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岁享受奖励扶助金的政策了吗
是的。
四川省执行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岁享受奖励扶助金的政策:
一是按《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加发5%的退休金;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根据有关规定增发养老金。
二是按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成都市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基本条件的通知》规定执行。即,享受由人口计生专项经费列支的每人每月80元奖励扶助金的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人为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户籍在本市,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2、依法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包括《独生子女证》)。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4、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5、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
三是农村人口享受由人口计生专项经费列支的每人每月80元奖励扶助金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但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双女户。
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
㈤ 四川省成都市独生子女证有些什么政策
一、国家优惠政策:农村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家庭,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月享受政府奖励扶助养老金50元。
二、省优惠政策:
1、农村、城镇居民、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享受查孕、查环、查病的“三查”服务;免费享受在规定标准之内的上取环、结扎、人流、引产、皮埋、等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2、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自领证之日起至孩子14周岁止,凭证领取不低于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3、农村符合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可一次性奖励2000元。
4、在发展地方经济的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享有优先获得政府资助、扶持和优惠的权利,在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招工和组织劳务输出方面,享有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的权利;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等方面,有优先获得照顾的权利;在由村民出钱出工的乡村公益事业中,免去一个人十年的负担;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分配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分配份额。
5、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接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在参加集资建房和分配住房时,与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市优惠政策:
1、农村独男户的保健费每月不低于10元;农村独女户的保健费每月提高到20元,自领证之日起至孩子14周岁止。
2、农村双女绝育户由原来每户投保600元改为一次性奖励1000元。农村独女户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一次性奖励不低于2000元。
3、在市、县区所属的各类学校招生中,农村独女户、双女绝育户的女孩下延20分录取;城镇独女户的女孩下延10分录取。
4、在全市各类就业招聘考试录用中,城乡独女户、双女绝育户的女孩,在同等条件下下延10分录用。
5、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中,独生子女、双女绝育户个人筹资部分县区要给予适当补助。
6、农村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女户和双女绝育户5岁以下女孩在全市各级医院免收门诊挂号费,减免20%的检查费和手术费
希望能帮助你 望采纳
㈥ 办独生子女证有什么用和好处啊
好处肯定是有的,推荐办理。
1.从领证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
2.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3.独生子女父母(包括只生育两个女孩的父母)在农村居住,在年满60岁之后,每月各发给50元的生活补助。山东各地从2005年已陆续开始兑现。
4.独生子女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可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也将享受优先照顾。政府还提倡对农村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夫妻给予重奖。
5.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
独生子女的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出自《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㈦ 成都什么时候不能办独生子女证了
来7月1日起,四川省将停止自受理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原有证件丢失的可以补办。此外,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还。
目前有两种情形可以发证
据了解,目前有两种情形可以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以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此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
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子女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㈧ 成都市龙泉驿区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成都市独生子女证办理方法及流程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办理:
1、持有《一孩生育通知单》或者《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子女,已经采取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
2、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
二、申请资料:
1、夫妻双方写申请书;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进行复印);
3、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进行复印);
4、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需要用A4纸进行复印);
5、孩子户口复印件(需要用A4纸进行复印);
6、双方所在单位开具证明
7、到社区填写独生子女申请登记表。
(证明需写明夫妻结婚时间,孩子出生时间,为计划内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等字样);
此外,还需要准备夫妻合影照片4张。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资料到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提出办证申请;
2、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审核资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即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式两份,夫妻双方各持一份。
3、费用:工本费5元/本
四、独生子女证的补办:
成都市人口和几乎所有委员会关于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关事项的通知(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
1、补办条件:
(1)夫妻曾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者;
(2)原家庭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夫妻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者,可单方申请补办。
2、补办材料
(1)夫妻曾经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明。
城镇人口:个人档案资料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复印件或者个人工资表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复印件;
农村人口:夫妻曾经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明。例如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优待条件的相关政策的证明材料,知情群众的证明材料;
(2)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后,单方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单位或者社区居委会证明;
(3)夫妻结婚证明或个人身份证。
3、补办机关:
户口在本市人员需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进行补办。区划调整后,由并入地进行补办。
外地迁入人员需要补办的,在证明材料备齐(参照本市人员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应由居住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进行补办。
五、办理独生子女证有什么好处:
独生子女的优待:
1、每月发给10元独身子女父母奖励金,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18周岁止;
2、女职工除享受本条理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与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例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3、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4、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5、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与优先和照顾;
6、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㈨ 四川省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条件、手续及待遇
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你夫妻合法生育第一个子女。需要带上夫妻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生育服务证》和夫妻合照2张到一方村或社区领取《独生子女办证申请书》。填写好表格。由夫妻双方村(或社区),有正式工作的单位签字盖章。之后到一方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办理。目前育龄群众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计生部门不再强制要求出据安环或结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