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独生子女自己买的房子父母有什么权利
独生子女自己购买的房子,属于独生子女个人财产。如果说独生子女的父母有什么权利,只能是在独生子女去世后,父母具有继承的权利。
『贰』 独生子女是否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
子女对父母的遗产有法定继承权,对于父母的遗产(房产),当然有继承权。为什么会有如此一问?有什么特殊情况吗?
『叁』 父亲去世了母亲健在房子如何继承给独生子
父亲去世了,但是母亲名下有一套房子,想要让独生儿子继承,那么首先母亲就要,写一份房屋转让,然后到公证处去公证,这个可以让你独生儿子去继承这个房子的使用,只要到公证处去,公证完了这个就可以了
『肆』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有什么情况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时,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假设其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先于父母去世,那么房产的归属则毫无争议属于子女。但是若父亲或母亲比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更早去世,因为按照法定继承关系,排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伍』 父母的房子是不是就是独生子女的
法律分析:父母的房子不一定就是独生子女的,独身子女确实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但是如果父母的父母还健在,即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继承的顺序是:(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陆』 独生子女一定能继承父母房产吗
法律分析:按照我国现行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如果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样,独生子女就不一定能够全部继承父母的所有遗产,因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逝者的配偶、子女、父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柒』 拆迁房的独生子女多的一套房子是补给父母的还是补给独生子女的
案情简介:
原告熊**与被告三孙**原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告户口迁入女方父母家,享受了拆迁安置福利。在三套拆迁安置房分配前,双方协商离婚,婚生子随女方生活。因拆迁安置房分配达不成一致意见而成诉。
原告熊**2017年9月21日起诉,12月12日第一次开庭,后被告以“请求政府收回原告安置面积”为由要求中止审理,但被告的行为并无结果,在原告多次要求下,人民法院2018年6月12日第二次开庭审理。
根据拆迁安置协议,原告享有安置面积55方,原告与被告三的独生子享有55方再加55方,争议的是独生子女增加的55方属于独生子女还是其父母;原被告双方共安置了三套房子,原告是否有权利分一套;如果分一套,差额面积按多少计价。
原告熊**根据法律和政策归定,诉请三套房屋中面积最小即89.86平方的403室所有权,超出应得面积82.5平方之外的7.36平方按市场价支付差价,其它款项按协议支付给被告。由于原告诉请合理合法,得到了人民法院支持。
案件小结:
1、拆迁安置中独生子女“加一”待遇系对独生子女父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奖励,应认定为父母共有。
2、差额面积双方协商以每平方23000元计价,节省了双方评估费用和诉讼时间。
民事起诉状
原告:熊**
被告一:孙**
被告二:沈**
被告三:孙**
被告四:熊**
法定代理人:孙**(熊**母亲),具体情况同被告三。
四被告共同联系人:孙**
案由:分家析产纠纷
诉讼请求:
1、确认拆迁安置面积82.5平方米归原告熊**所有。
2、判决坐落于象山社区之江家园1区5幢1单元403室房屋(建筑面积89.86平方米,实际以拆迁登记面积为准)归原告熊文清所有。
3、判令被告协助原告熊**办理之江家园1区5幢1单元403室房屋权属变更手续。
事实与理由:
原告熊**与被告三孙**2010年12月13日登记结婚,2012年6月16日生育一子熊**,2016年12月7日离婚,熊**系双方独生子,已领取独生子女证。
2016年4月8日转塘街道龙王沙社区161号拆迁,安置人员为原告熊**和四被告共五人,每人安置面积55平方米。由于原告熊**和被告三孙**已领独生子女证增加55平方米,增加的55平方米是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由原告熊**和被告三孙**各半享有。因此原告熊**享有安置面积为82.5平方米。
被告一孙**是龙王沙社区161号
『捌』 独生子能继承父母房产吗
独生子不一定能继承父母遗产。独生子女的父母已经去世,生前并没有留下相关遗言或者遗嘱的,那么房管局不会直接把房产过户到独生子女名下。因为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继承一般会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的顺序人分别有:配偶、子女和父母。也就是说,除了子女外,还有配偶和父母等继承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玖』 独生子女能继承父母房产吗
法律分析:能,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父母生前订立遗嘱指定该独生子女为继承人的,有权继承。没有遗嘱的,先分割父母共有的房产,分割后的房产份额确定为死者遗产,再根据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父母的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