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赡养老人儿女责任分担
兄弟姐妹均有义务赡养父母,赡养相关事宜可以协议约定,协议不成无人赡养的,被赡养人可以诉至法院,由法院予以判决。
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所谓孝顺包括经济层面和精神层面两部分,而赡养费是子女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让父母可以安享晚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有多个子女,每个子女都应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并且多个子女在赡养费的承担上应根据经济能力和父母的实际需要来确定。如果有一个子女履行了全部的赡养义务,有权要求其他子女承担应当承担的相应份额。古来有“养儿防老”的说法,意指由儿子赡养老人并继承家业,现今社会提倡男女平等且独生子女家庭比比皆是,这一老观念显然已经不适应时代的发展,而我国法律也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同时也规定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诉至法院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⑵ 女儿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吗
按照法律规定,女儿有赡养父母的责任,也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⑶ 赡养老人子女责任划分
法律分析:成年的兄弟姐妹均有义务赡养父母,赡养的相关事宜子女间可以协议约定,协议不成无人赡养的,被赡养人可以诉至法院,由法院予以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⑷ 子女有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吗
法律分析:有。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⑸ 所有的子女都应尽赡养父母的法律责任 这句话对吗
(1)子女抄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宪法》规袭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2)晚辈对长辈的赡养
《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⑹ 儿女赡养父母真的只有儿子的责任吗
赡养老人只是儿子的义务吗?显然不是。赡养,即照顾衰老的父母。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满足物质上的合理要求。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二十八条还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赡养老人不仅是儿子的义务、女儿也有义务,满足条件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有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⑺ 子女对父母有哪些赡养义务
1、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则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
2、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十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
3、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
4、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
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