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劳动法中有没有规定独生子女在父母有重病时有陪护假吗
父母有病,《劳动法》没有规定有陪护假;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只有婚丧嫁娶的假期。
『贰』 独生子女的抚恤金家长需要在什么年纪才可以享受
一,一般来说,要在家长丧失劳动能力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周岁,女50周岁),才能邻取抚恤金:
1,抚恤金领取条件有两个,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
2,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3,单位是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及政策发放的,如何分配,授予对象,这些相应规定的,主要由发放单位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
二,相关法律法规:
(一)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民发〔2011〕192号)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三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四)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五)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六)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
『叁』 劳动法已经取消独生子女加一个月的假期了吗
1、劳动法规没有取消独生子女,增加产假的假期的,只是每个省的规定略有不同的。
2、法律规定:《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肆』 父母或家属、子女生病需照顾劳动法如何规定请假
事实上,要想在公司成功请假,主要还是看领导是否通人情,若是领导不讲道理、不近人情的话,那么请假是很难被批准的。通常来说,我们因为父母生病而请假时,至少要在假条中清晰表达以下三点,第一、将父母的病情完整叙述出来;第二、将父母的治疗过程写出来;第三、将请假时间和后续安排写好。
最后,既然是写请假条,那么就要将请假时间、离岗时间、回岗时间都给写好,这些也都是最基础的东西。另外,请假以后必然是会耽误工作的,剩下的工作要交接给谁或者如何处理,这也是需要在假条中写清楚的,这样的假条让领导看见了会更放心,因为这说明了你是一个很负责任的人。
『伍』 劳动法必须要有独生子女证才有护理假吗
部分省份的确是这样的规定的,必须要独生子女的,男方才能享受护理假的,例如《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就有这样的规定的。
『陆』 父母或家属、子女生病需照顾劳动法如何规定请假
目前来说,父母或者是家属,子女生病照顾劳动法是没有规定的法律,只要你请假就是事假。据说。独生子女以后会有照顾父母的假期。
『柒』 劳动法有关独生子女照顾生病父母的规定
中国多地立法明确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福建、湖北、黑龙江、广西、海南、重庆六个省区市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法规中规定了独生子女护理假。
但这个没有纳入劳动法,只能几个省自己出文,而且还要看单位是否执行,没有形成法律形式。
『捌』 劳动法如何规定孩子托保费如果夫妻俩都在一个单位,托保费和独生子女费应该领几份
1、劳动法没有规定用人单位要向职工支付托保费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该项费用的话,属于用人单位内部的福利。
2、用人单位内部的福利,对于夫妻都在一个单位,托保费和独生子女费能领几份建议与用人单位直接协商。
《劳动法》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等。
(8)劳动法独生子女家长会扩展阅读:
根据《劳动法》:
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玖』 劳动法有关独生子女照顾生病父母的规定
劳动法中,没有独生子女可以请假照顾生病父母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回和国劳动法》只对法定节假日、带答薪年假及婚丧假(没有规定具体天数)作出了规定。
有关独生子女请假照顾生病的父母,目前只能按照请事假处理工薪问题。而这种请事假,无论是事假的时间,还是事假的工薪处理等问题,在国家法律层面,还没有统一的、明确的规定。
目前,绝大多数企业执行事假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1.75天;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