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姻法子女对父母有什么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㈡ 为什么中国的父母,总是喜欢干涉子女的婚姻
出发点为子女好,一直讲究门当户对
㈢ 子女感情婚姻问题父母到底应不应该干涉为什么
可以给建议,但不要干涉
孩子有孩子的人生,每个人都是个独立个体
你怕他们吃亏,就把自身经验告诉他们,但不要强迫他们接受你的意见
你要是强迫他们,他们以後过的不幸福,你能替他负起责任吗?最後要承担一切的还是你的孩子
请尊重自己孩子的意愿,让他们好好过他们自己的人生
当然,如果你的孩子是做了非法的事情,例如因感情纠纷使用暴力甚至杀人
干涉到底,该报案就报案
那是不对的
㈣ 法律规定子女能不干涉父母婚姻
子女干涉父母婚姻是不对的,也是违法的。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1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㈤ 怎么理解婚姻法中的父母子女关系
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主要有:(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2)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3)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4)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5)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6)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有:(1)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2)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都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3)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相互享有继承权。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婚姻法》和《收养法》的有关规定,主要有:(1)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对婚生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但对于养子女的姓氏,《收养法》规定可以随养父或养母的姓,经过协商同意可以保留原姓;(2)养子女和养父母的其他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子女和其他亲属之间权利义务的有关规定;(3)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暂停,在收养关系解除后生父母与生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有:(1)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2)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婚生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3)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相互享有继承权。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包括祖孙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与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㈥ 婚姻法第几条子女不得干涉父母婚姻
不只是子女不能干抄涉袭,其他人任何人也不能干涉。而且对子女的干涉还在第三十条加以规定。
《婚姻法》对此的规定如下: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不光是《婚姻法》有规定,《刑法》也有规定:
第二百五十七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㈦ 为什么父母如此重视子女的婚姻
因为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中国的父母子女间并没有留有自我空间,因此父母对于子女往往会产生强烈的控制欲。在现代社会,父母干涉婚姻的事似乎不可思议,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屡见不鲜。中国的父母“责任感”极强,但常常对儿女婚姻的干涉不讲理、不得法,而又使做儿女的无可奈何。若是不得到父母同意,有的长辈还会以“脱离关系”加以威胁,年轻人如果下决心彻底“背叛”父母,自己去创造新的生活,就不可能得到父母在经济、住房和其他方面的支持。
所以父母还是应该学会放手,不再像古时候一样包办婚姻,应该让年轻人去自主地追求自己的所爱!年轻人也不要过多的受父母的影响,只有走过了才知是苦是甜。即使错了也不要怕,父母一直留在原地等你,不离不弃……
㈧ 子女能干涉父母再婚吗
现实问题
贺某(女)早年与汤某(男)结婚后,夫妻恩爱,生有一子小汤,但不幸丈夫版早亡。贺某独自一权人含辛茹苦将小汤养大成人。由于小汤的工作单位离家较远,经常不在家,年迈的贺某晚年生活十分孤独,后经他人介绍,贺某与退休工人罗某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彼此互有好感,愿结为夫妻,共度晚年。小汤得知其母准备再婚的消息后,大为恼火,认为其母不遵妇德,对其母冷嘲热讽,并以各种方式阻止贺某与罗某的婚事。小汤可以干涉母亲再婚的自由吗?
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因此,父母再婚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子女干涉父母再婚的行为是侵犯父母婚姻自由权的行为。父母可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干涉婚姻自由的子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干涉婚姻自由情节严重的,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