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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夫妻关系恶劣并且父亲与子女关系恶劣如何实现赡养

发布时间:2022-01-24 04:19:47

❶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能因为子女的赡养而免除吗

1、什么是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夫妻之间互相扶养是公民法定的义务,有扶养能力的一方必须自觉履行这一义务,特别是在对方患病,或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更应该做到这一点。如果一方不履行这一法定义务,可通过法律途径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2、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能因子女的赡养而免除吗? 除夫妻之间的扶养外,法律还规定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然而子女与父母之间形成的赡养关系与夫妻之间形成的互相抚养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子女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夫妻之间互相扶养是夫妻双方的义务,此义务非彼义务,不可相互替代。赡养义务和扶养义务没有法律适用上的先后性,也不因某一义务的实现而免除另一义务的履行。

❷ 老人赡养问题

有些老人就是很固执己见,如果不愿意去养老院的话,就请个人照顾。毕竟平日里光是买回菜做饭答,洗洗涮涮都要耗费不少精力的。如果老大身体不好,就更是应该请个人来照顾老人了。至于请人的开销,可以三个子女一起坐下来商议一下,定个纸面上的协议,大家按照协议日期交钱,费用支出有个账面上的东西就可以了。
好多事情方面讲清楚是最好的,比互相猜忌的效率要高出很多。亲兄弟明算账是很正确的选择,社会赖以存在的锲约精神同样非常应该在家庭中得到遵守。
每个人都应该尽义务,这也是你希望自己的子女将来要做的事。但是同时为人父母也要多考虑子女的难处,是子女求你把他们带到这个世界来么?不是,那好。收起那种含辛茹苦养大孩子,孩子就应该养老的固有观念,含辛茹苦是你应该做的,给子女尽量减轻负担也是你应该做的。谁都要对自己的所作作为负责的。

❸ 从哲学角度论父母与儿女之间的抚养和赡养怎么理解

父母对子女叫抚养;子女对父母叫赡养;夫妻、兄弟姐妹之间叫扶养。
一、主体不同。
简单来说,抚养的主体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如父母和子女,祖和孙。而兄弟姐妹之间则是扶养关系,而非抚养关系。赡养则是父母和子女之间。
二、概念不同。
1、赡养是指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对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在物质和生活上给予照顾和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扶养是指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同辈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的相互帮助。法律意义上的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
3、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

❹ 子女具备什么条件时必须赡养父母并给赡养费

一、什么情况下必须给老人赡养费
(一)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也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处分权。
(二)不能以父母不抚养自己而推脱赡养责任,父母因为生活困难、犯罪或其他客观条件确实不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在该子女成年独立后,如父母符合被赡养的要件的,子女仍应当尽赡养扶助义务。
(三)父母取消子女对财产的继承权的,子女仍有赡养义务。
(四)子女不能通过声明放弃财产继承而不承担赡养义务,子女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有效,但是不承担赡养义务的行为无效。
(五)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能拒绝赡养老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二、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吗
子女赡养父母既是伦理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因此子女必须赡养父母。但是在实践中,却屡屡发生子女不赡养父母的事件。如果发生了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事件,那么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吗?
(一)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此外,我国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
(二)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因此,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利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这是父母享有的一项法定权利,也是子女负有的一项法定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子女拒不履行法院关于给付赡养费的判决的,父母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不仅生父母可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养父母也可以要求养子女给付赡养费,继父母也可以要求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给付赡养费。相对亲生子女和养子女的赡养义务而言,继子女对继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要以继父母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为条件。另外,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如果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则生父母与该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法消除,生父母无权再要求被其送养的子女给付赡养费。如果有经济能力的养子女自愿给予亲生父母生活费等帮助的,法律不予干预。

❺ 法律上对配偶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之间只是一种因为生父(母)与继母(父)的结婚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姻亲关系。有可能继子女从小不与继父母生活在一起,那就不存在被抚养的关系。那么,从法律上分析,他们也就没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关键是法律规定只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有赡养义务。
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父或母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并已独立生活;
(2)父或母再婚后,未成年的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或未受其抚养教育;(3)父或母再婚后,未成年的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
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❻ 父亲再婚,子女如何赡养

国新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而终止。由此可见,父母的被赡养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论父母是否再婚,子女的赡养义务都是始终存在的,子女不能以父母再婚为理由,不对父母尽赡养义务。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血缘产生的,并不会因父母再婚或离婚而改变。因此,一切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于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赡养费不应低于子女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

无需赡养继母,但要赡养你父亲

❼ 关于子女断绝关系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的事情

1、恐怕很难,鉴于年代久远,应该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无法从法律获得救济
2、此问题无意义,身份关系不因当事人的承认或者拒绝而改变,你父亲断绝关系的看法本身违法,不被法律承认
3、同2,顺便说下肯定有赡养义务
4、如果房屋只登记在父亲名下,则父亲是唯一的拆迁受益人,其他人无权利分的。

❽ 子女不赡养父母怎么办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又是一项法律义务。对于子女无能力赡养老人的情形,并不能因此而要求国家来养.对于子女无力赡养老人的,可以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尽赡养的义务.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依据进行核实确定.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义不容辞,毋庸置疑。尽赡养义务包括多方面的,既有经济的,也有体力的,还有精神的。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无赡养能力,只限于无责任能力人。因此,不能说缺乏经济实力,或自己体弱多病,或没有时间照顾老人就是无赡养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❾ 岳父母对女婿不好,他还有义务赡养吗

家不是讲理的地方,也不是讲法律的地方,而是讲感情的地方

在法律上,女婿是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责任的,就像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一样,他们有的只是协助义务,所谓的协助义务,就是指不阻止自己的另一半赡养他们的父母。

可如果把法律搬进家里面,这个家也就没有了温度,夫妻要在一起过日子,要相处到老,自然不能依法办事,而应该讲感情。

在法律上,女婿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但作为丈夫永远无法不管妻子的父母,因为你们是一家人,你们是夫妻,是这个世界上最亲密的人。

既然如此,你们就必须将对方的亲人当成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只有这样,你们才能拥有最深厚的感情,最温暖的家。

❿ 父母要离婚了,子女应该如何赡养老人

父母离婚了,作为子女肯定是只跟其中一方生活,等自己长大之后,对于没专有直接抚养自属己的另一方会比较陌生,当对方老了之后,也不太愿意去赡养他,或认为自己没有赡养的义务。那么,父母离婚了赡养义务如何确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关系的变化而改变。《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体老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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