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投靠子女,子女的户口在天津一定要满五年吗
天津市父母投来子女需要以下条件1、退自休2、外地无其他子女3在津有住房条件(跟子女住也行)4、需要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以及单位和居(村)委会、派出所证明和他处无投靠证明户籍证明等,即可办理入户。保险的事应该是按天津市老年人标准走。
② 天津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规定
天津市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如下:
1、父母均已到退休年龄且均已退休;
2、父母在外地无其他子女;
3、在津有住房条件(可跟子女住);
4、需要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以及单位和居(村)委会证明和他处无投靠证明。
天津市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材料如下: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5周岁的,还须提供退休手续);
3、能够证明申请人全部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个人档案等),以及在津成年子女的居民身份证(京冀成年子女、已注销户口的现役军人和出国定居人员系统内部查询确认);
4、申请人《天津市居住证》;
5、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6、房屋产权证明;
7、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8、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9、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提交该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③ 天津父母随子女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外省市户籍公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在天津市取得居住证满3年,子女均为天津市居民户口,在天津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法律依据:《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 第二条 外省市户籍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已办理退休手续,投靠子女在我市连续居住满5年,子女均为我市居民户口(申请落户人员子女中有符合国家规定家属随军条件的现役军人或已出国定居注销户口的,不受子女户口均在我市的限制),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我市落户,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
④ 您好!天津市父母投靠子女条件
相对抄于子女在天津的落户时间较早的,且是独生子女的,那为父母办理投靠落户较为容易。但是总体而言天津投靠子女落户的政策较为严苛,需同时满足多个条件方可申请:
1、外省市户籍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已办理退休手续;
2、投靠子女在天津连续居住满5年;
3、子女均为我市居民户口;
4、在津须有合法固定住所。
子女在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天津落户。
⑤ 求助:天津父母投靠子女户口问题
你是蓝页户口到天津的,按规定是不允许投靠的。
⑥ 父母投靠天津子女的户口问题
1、小儿子不能迁,您投儿子那属于老人投子女,天津的户口政策里没有弟弟投专靠哥哥。
2、既然您小儿子投靠属不了哥哥,那您二老也投靠不了大儿子,因为天津的户口政策是外地老人投子女,不仅要符合女满55,男满60的条件,且同时满足外地必须无子女。
⑦ 父母户口随子女迁入天津有什么用
⑧ 父母为天津市户口,本人作为其子女可以投靠并办理天津户口吗
居民办理户口迁移复须知制
一、本市各区之间的迁移,属于搬入新居的,凭房本、产权证或产权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及户口迁移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一张办理。夫妇迁到一处共同生活的,凭结婚证明、户口迁移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一张办理。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迁移,有居住条件的凭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房本、16周岁以上还需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一张办理。
二、原在和平区各户籍派出所办理的户口手续,全部移至“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户政管理办证中心”办理。
三、本市其它尚未成立户口办证中心的区,户口手续仍在各户籍派出所办理。
⑨ 父母一方是天津户口如果要把孩子户口迁到天津怎么办,要什么手续
1.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已随父(母)在外地落户,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2.若投继父(母),生父(母)与继父(母)再婚满三年以上且生父(母)再婚时即对所生子女依法享有抚养监护权,或生父(母)再婚后依法变更抚养监护权,自依法变更之日起满三年以上,仅允许一名子女来津投靠继父(母); 3.被投靠人户口在津且有合法固定住所。 应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双方签字); 2.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婚姻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或离婚民事调解书或离婚民事判决书、丧偶人员原结婚证及配偶死亡证; 4.子女原始《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无《原始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做DNA亲子鉴定; 5.投靠配偶被投靠方为残疾人的,须提供天津市残联出具的《残疾证》并附残疾程度照片(全身及残疾部位); 6.双方村(居)委会证明; 7.被投靠人如果是外地迁津户口的,需在材料中附准迁证或迁移证; 8.落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