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现在办理独生子证得需男女的年龄多大
一办独生子女证,不管男孩女孩都在不满18岁之前半到18岁以后就算成人了,版应该是不可以的,你也可以去权民政部门恣询一下,它会告诉你多大年龄办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有好多好处呢,既然不想生二胎。可以办独生子子女证
Ⅱ 我国的各年龄的独生子女有多少人
由中国人口学会、省人口学会、南大、河海大学等单位共同举办的“中国人口与发展学术研讨会”在南京举行。记者从会议上获悉,目前江苏省独生子女总人数达1200余万,进入人口低生育率阶段。江苏省现有1200多万独生子女
省计生委有关人士说,如今江苏省人口态势发生巨大变化,已进入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的阶段。全省7400余万人口中,各年龄段(从婴儿到老人)的独生子女有1200多万,所占比重居全国第一。
“相对于生于60年代和70年的妇女,生于80年代的江苏新一代妇女生育观念呈现‘孩子质量替代数量、性别偏好弱化、婚育年龄推迟’的新趋势。”省计生委和中国社科院人口研究所组成课题组去年启动为期5年的“江苏省群众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研究”,全省18600余名城乡育龄妇女接受调查,包括15000多名已婚妇女,总平均年龄30.7岁。昨日,中国社科院人口研究所郑真真教授在研讨会上介绍了第一阶段的部分成果。
家庭理想子女数是1.45个
“江苏是一个低生育率省份,部分地方独生子女生育率达90%,有的地方人口甚至出现负增长,城乡家庭的生育意愿均在降低。调查发现,江苏一个家庭理想子女数平均是1.45个,且城乡差别很小。”郑真真教授表示,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此前发布的数据,全国一个家庭理想子女数平均是1.7个,江苏明显低于这一水平。
七成可生二胎夫妇选择不再生
近年来,尽管社会上不时有人呼吁放开“生二胎”的限制,可作为当事人的育龄妇女却有不同想法。据郑真真介绍,15000多名已婚育龄妇女中,有4200多名符合我省有关生育政策,可以生两个孩子,约占已婚妇女的28%,而且她们绝大多数也了解自己可以生两个孩子,但结果她们大部分实际只生了一个,即使在35-39岁年龄组中,生两个的比例也不到30%;已经生了一个孩子、且符合条件生二孩的妇女中,69%表示不会再要孩子,而明确表示要生的只有4%左右。
Ⅲ 办理独生子女证父母有年龄限制吗
不能办了,从2017年7月1日开始,已经取消了独生子女证,从9月1日开始,也不再补办独生子女证了。
申请条件: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可见,你的亲戚符合申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但应该在子女十六周岁以内的领取,否则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Ⅳ 办理独生子女证有年龄限制吗如果超过年龄怎么办
现在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了,
因为国家现在放开二胎生育了,
不鼓励独生子女了。
Ⅳ 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现在大概年龄是几岁到几岁
25~30岁吧
这代人比较背,总结一句
是生在红旗下,长在改革中。
为什么说比较背
小学的时候开版始实行权教改成为了第一代教改试验品
初中毕业了开始肩负~完全和我们无缘
中专快毕业了非配工作制开始被废除要自己找工作了
大学快毕业了大学开始扩招大学不值钱了
改革开放的时候咱们还未成年,等到成年了再一看市场饱和了咱只能打打工
不过怎么说呢?每代人都有每代人的郁闷之处,从某种角度来说咱这代人的经历也有可能是绝版的宝贵财富。
Ⅵ 多大年龄给办理独生子女证父母的年龄有限制吗
办理独生子女证对父母没有年龄的限制,但是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了。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对符合政策、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家庭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鼓励公民按政策生育。
因此,2016年1月1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将不再获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照本市现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仍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独生子女年龄普查扩展阅读:
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优先优惠政策。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以后,原来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果再生育,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即失效,应该主动退回。
2016年1月1日(不含)前依法领取了《光荣证》,但因保管不善造成《光荣证》损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办。
Ⅶ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独生子女证,有年龄限制吗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没有年龄限制,一般应该在孩子16周岁以内时申请,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独生子女证申请条件详细如下: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Ⅷ 独生子女领取年龄
独生子女领取条件年限是: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Ⅸ 独生子女费国家规定领到14周岁还是16周岁
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具体领到多少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规定。以下举例几个由省、直辖市的具体规定:
1、《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四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以前,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次性领取不低于一千元的奖励费,并享受相关的优待与奖励。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一半;一方属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工作人员一方所在单位发给全数;双方均属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费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支付。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财政行政部门规定。
2、《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六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奖励或者扶助:
(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
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其他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对农村年满六十周岁,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
(三)各级人民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生育两个女孩已实施绝育手术的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应当给予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四)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以及其他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特别扶助。
(五)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
3、《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对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持证享受以下奖励:
(一)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十八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十元的奖金;
(二)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奖励;是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居民的,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适当补助。
4、《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二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始,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5、《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五条持有《光荣证》的公民,可以享受以下奖励:
(一)在子女年满十六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农民在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其独生子女按两个人计算分配面积;
(三)在年老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6、《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九条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五)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三)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Ⅹ 中国独生子女家庭大约为多少
尽管已成社会热点,但中国到底有多少失独家庭目前仍没有确切数据。据人口学专家、《大国空巢》作者易富贤根据人口普查数据推断:中国现有的2.18亿独生子女,会有1009万人在或将在25岁之前离世。这意味着不用太久之后的中国,将有1000万家庭成为失独家庭。
>>数量
1009万家庭可能面临失独
易富贤的数量推断来自于两组数据:一个是中国从1975年到2010年共产生了2.18亿个独生子女家庭;另一个是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每出生1万人,就有360人在10岁之前夭折,有463人在25岁之前死亡,760人在44岁之前死亡。
结合这两组数字不难算出,现有的2.18亿独生子女中有1009万人会在25岁之前死亡。
按照医学上49岁生育极限年龄来看,这些失去孩子的母亲很少再生育自己的第二个孩子。
>>现状
生活无助“抱团取暖”
哈尔滨的一对夫妇几年前失去了他们的独生女儿。女儿当时在北京读大四,实习期间在外租房,因为长得漂亮,一天晚上回家路上遭到相识者奸杀并被残忍分尸抛到小汤山。女儿去世后的四年间,这对父母一直在寻找凶手、打官司。四年间,他们自虐般地住地下室,吃最差的饭菜,因为他们觉得女儿惨死,自己不能有任何享受。官司四年后结束,凶手绳之以法,妈妈爬上小汤山垃圾山顶放声大哭。
“坟墓里如果是我,该多么幸福。”这位妈妈说。
在唯一的孩子离去后,养老成了首要问题,入住政府养老院需要儿女签字,这让没有儿女的他们无处可去。“我不怕死,我怕老。”一位失独父亲说。此外,歧视、健康等种种问题也接踵而至。
绝大多数失独家庭最终都开始远离正常社会,以“抱团取暖”的方式聚集在一起面对未来的生活。
>>政策
经济补助难解根本问题
据2001年12月份出台的《中国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但对于这个“必要的帮助”究竟是什么样的标准且如何实施并没有明确说明。
从失独家庭的现状来看,政府虽然在持续推进对这个群体的关注,却一直停留在对具体的经济政策做一些细枝末节的修改,始终难以彻底解决失独群体目前面临的多重生活问题。
国家计生委原巡视员、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原理事长苗霞表示,更大的挑战还是这些父母的生活空白问题,比如未来养老怎么办?
>>建议
经济、精神共慰藉
如何解决失独家庭目前面临的问题?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秘书长史柏年日前提出了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管齐下”的办法。
“从经济来讲,要把对失独家庭这样的风险补偿标准提高。”
在生活照料方面,史柏年称:“要发展社会性的养老,包括机构养老以及社区养老。”
“第三个层面就是精神慰藉。”史柏年说,“社会公众的理解很重要。大家应该有这样一种意识,失独家庭并不是问题家庭,媒体报道也不要把他们标签化。”
苗霞认为,“帮助失独群体走出阴影政府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社会也有这个责任。例如像病人在医院抢救需要家属签字的规定应该考虑修改,例如社会组织可以做一些有针对性的工作,大家一起努力让失独者走出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