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家庭就是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这是谁的观点
无法相比的,父母子女是血缘关系,夫妻关系是无法与之相比的。
Ⅱ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
有出生证可直接证明,遗失或缺失者,要到相应街道办、派出所、村委会开,如果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的,单位人事处可以开证明。
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当然,不同的公证处对材料及证明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先向当地的市一级公证处咨询。
每一个县市都有公证处 ,没有明确的地域限制。
(2)父母关系夫妻关系子女关系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申请条件: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受理。
对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因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
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关系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关系人在境外,提供护照复印件。
3、所在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有关单位的人事档案资料(申办与父母关系提供的证明材料与出生公证相同)。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或不予办理公证或终止公证)。
Ⅲ 家庭关系,子女,夫妻,父母。 关系顺序谁重谁轻
这个不好分吧,应该是夫妻大于子女等于或大于父母吧。
Ⅳ 父母、 夫妻 、 子女 三者,何种关系最亲密(转)
一个女生走上台,教授说,请在黑板上写下你难以割舍的20个人的名字。女孩照做,有自己亲人、朋友、邻居,
教授说 请你划掉里面你认为最不重要的一个人 女孩划掉一个邻居 教授再说 请你再划掉一个 女生划掉一个同事 ,
最后黑板上只剩下四个人 : 父母 、丈夫、 孩子。
教室里非常安静,同学们静静地看着教授,感觉这视乎不再一个游戏
教授平静地说, 请在划掉一个 ,女生迟疑了 , 艰难地做着选择,她举起粉笔,划掉了自己的父母的名字。请在划掉一个 教授的声音再度传来 ,女生惊呆了, 她颤巍巍的举起粉笔 , 缓慢地划掉了孩子的名字 , 之后她哭了 ,样子非常痛苦,
同学静静的看着那位女同学,等待她的回答。女生缓慢而又坚定地说: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会先我而去,而孩子长大又要独立,而陪伴我一生的只有我的丈夫。
这个测试 ,我们清楚的知道 , 父母 ,夫妻 ,子女三者之间 ,夫妻关系最为亲密 , 也许有人会对此不以为然, 他们认为夫妻可以离 , 离了可以再娶、再嫁,而父母只有一个,所以父母是最亲密的人。
是的, 你可以再娶、再嫁, 如果你在再娶、再嫁之后,如果还是坚持认为“还有另一种关系是超越你们夫妻之间的关系”,那么你们这种关系将是不稳定,不牢固的。因为你的这种移情别恋、你的这种将自己最深、最真的情感投入他处的同床异梦的做法必将会因对方的伤心,而导致你们情感和关系的最终破灭,这样你又要将面临再次的再娶、再嫁,这样你就始终不能“从一而终”。
幸福、快乐是一种心理感受,不把自己最深、最真的情感与信任投入其中,却幻想能从中获得最高的幸福和快乐,幻想这种离心离德、同床异梦的关系能够持久和稳固,这简直就是痴人说梦的天方夜谭。
认识不到夫妻关系高于父母关系、子女关系的一种最亲密的关系,从而不能将自己最深、最真的情感与信任投入其中,是使自己家庭破灭、是使自己无法由此获得幸福和快乐的根源。
没有疑问,夫妻关系,是人类得以延续的唯一途径(父母对于子女,子女对于父母只有养育和瞻仰的责任和义务),把夫妻关系置于父母关系、子女关系之下,是违背天理和自然法则的,是婚姻破裂的源泉。
Ⅳ 夫妻关系比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更亲吗
血缘关系是人类本性,无可厚非,夫妻是半路夫妻,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夫妻能够成为夫妻是有各种条件的,血缘关系很多时候是无条件的,所以说,血缘关系具有天然属性,夫妻关系更多的是社会属性,当社会因素缺乏的时候,夫妻之间是不稳定的,当今的中国正好处于社会因素缺乏时期,所以,各种婚姻问题特别多,楼主能理解不?
Ⅵ 家庭里面,夫妻关系重要,还是父母与子女关系重要
一般来讲,夫妻关系更重要,因为你如果把夫妻关系处理好了,家庭就会变得更加和睦,那么与父母的相处,也会变得更加和谐
Ⅶ 浅谈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为人子女37年,为人妻10年,为人母9年。信主之前,觉得自己还行,过得去:在父母眼中还算是乖乖女;在丈夫面前也算一个独立的女人;在女儿心中也觉得还是爱她。信主之后,发觉这三方面均是失败:没有好好孝敬父母;不会顺服、尊敬丈夫,不懂真正爱女儿。
被圣灵光照,这样的认识有些痛苦。
一、孝敬父母。
给父母买衣服、保健品,也常打电话回家。但当不懂事的我把一些烦恼带给二老,使他们不得不为我操心和担忧,突然明白,那是怎么样地一种不孝啊!
婚后一直和公婆住在一起,我也难免陷入婆媳关系的旋涡当中。婆婆对儿子的百般宠爱和对媳妇的挑剔,总是引起“战争”的导火索。往往又忽略了婆婆对这个家的辛劳付出,只盯着婆婆的“短处”,只为争个“理”,使本应是充满爱的家变得如销烟般的战场。唉!这又是一种怎样地更不孝和不敬啊!
二、顺服、尊敬丈夫。
这点完全是信主后的认识。信主前自己属于“女王”类型,喜欢指导、改造丈夫。差一点儿就赶上“红太狼”的节奏。在想要“改造”丈夫的过程中,内心其时并没对丈夫的尊重与爱戴,我想更多的是控制和拥有的欲望,甚至不知不觉已产生了藐视。
以弗所书5:22-24
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
于是静下心来学这门最让我不喜欢的顺服功课。(说实话:害怕从“欺负”地位跌落到“被欺负”地位。)没想到完全慵人自扰,因着肯那么一点点的顺服,夫妻间的关系反而更进了一步!甚至变和谐而更加甜蜜!
三、爱子女。
以弗所书6:4
你们做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
以前觉得自己很爱女儿。给她吃,给她穿,给她受各样的教育。信主后思想这个问题:我是真的很爱她吗?希望她成绩好,希望她听话。我照着自己的私欲在要求她。甚至当我很生气责骂或打她时,我真的是在管教她吗?我发现更多的是在发泄自己的愤怒!
诗篇127:3
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
唉!我是不管理、荒废这份产业呢?还是用自己的私欲霸占这份产业?
觉得古人好有智慧。有三字经如:“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窦燕山,有义方。教五子,名俱扬。养不教,父之过。”道出了为人父母者的教育之职和教育方法的重要。有弟子规如:“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说出了为人子女者该有的态度和行为。有千字文如:“上和下睦,夫唱妇随。”古代人结婚时女人头上的红盖头,都在告诉我们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结合时,“男人是头”这一秩序问题。(其实无论是古代的“红盖头”,还是今日的“白头纱”,都提醒女人若让男人当头,那真的会很蒙福!)
这些宝贵的古训与圣经上的教导如出一撤。也许我们智慧的老祖先早已得知启示,代代相传,使我们能拥有如此文化瑰宝!(出埃及记20:6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但是我们却忽略它,也不珍惜它,更没有好好传承它……
这个?
Ⅷ 成家后“夫妻关系”应放在“与 父母的关系”
如果是作为男人,在家庭当中如何跟妻子和父母之间协调相处呢?汇爱家给你答疑:
首先在任何一段关系当中,掌握的第一条就是秩序的问题。我们在一段关系当中先搞清楚秩序,所谓的秩序就是谁跟谁亲?谁跟谁是离得比较远?要把这个秩序先搞明白,所以在家庭关系当中,男人要明白的是:如果你自己有小家庭的话,你跟你的妻子才是家庭当中的第一关系,你跟父母就变成了第二关系;当你有了孩子以后,那么你跟妻子是第一关系,你和孩子是第二关系,你和就父母退居到第三关系了。
如果男人在家庭中搞不清楚这些关系,动不动就把:老婆可以换,老娘不能换! 这句话挂在嘴边,那么像这样的家庭夫妻关系很难和谐,男人也很难获得幸福的婚姻和家庭。这对孩子来讲也会产生极大的不利影响。因此男人首先要搞清楚谁跟你是第一关系。所谓的第一关系就是最重要的关系、最牢固不可破的关系。
最重要的关系:虽然我们从情感上或者从道德伦理上来讲,很难接受这样的一种说法,因为在中国的伦理观当中会认为孝百善孝为大,所以这个孝对一个人最大的道德要求了。但是事实上你会发现,孝顺固然很重要,可是如果你连自己的家都没有,你连自己都过不好,你谈何孝顺!
另外从孝的这个部分来讲,什么叫真正的孝顺男人?第一个部分:就是你要把夫妻关系放到你的家庭关系当中的第一位,这是秩序的部分。第二个部分就是你在家人的关系当中只有站位没有对错,所以当自己的妈和自己的老婆发生矛盾的时候,一定不要去讲对和错谁!谁对了我就站在谁那边。一说对错一定矛盾激化,因为你认为这是对的,可是在对方的眼里他认为他自己是对的,三个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是非标准,怎么能够统一呢?所以它永远都会有战争爆发,所以在家人当中不讲对错,只讲位置。所以这时候就很简单,当发生矛盾的时候,你只需要向你的家人清晰的表明,你和你的太太是一体的,你可以不赞成她的行为,但是你需要跟她站在一起。
另外一个就是第三个部分要注意的就是:第一个是秩序要清楚;第二个是站位比对错要重要;还有一个就是在家庭当中你要时刻关注对方的能量在哪里。比如说作为男人来讲很简单,你要学会哄老婆开心,要学会哄老妈开心,事实是什么样子根本不重要!
比如说现在老妈和老婆两个人为子女的教育发生了冲突,老妈就觉得对孩子不能管得那么严,老婆就说对孩子得管的严一些,所以这时候男人如果一想谁对谁错就麻烦了。这个时候其实很简单,先把对错放在一边,然后先去哄老婆。这时候你就跟老婆讲:你要有什么不满意的话,你可以跟我讲,我再去跟我妈讲,然后咱俩是一家人,有什么不能商量的?我知道你为这个家付出很多。首先你去哄老婆,接着到你老妈那边也是一样的,不要表态谁对谁错,你跟你老妈就说你真是辛苦了,你为我们家操心那么多,妈,我们真的太感谢你了!然后你妈发牢骚你就听着就完了,你不要接茬。你不要去说你老婆她也是好心,这时候千万不要在你老妈面前说你老婆好,也不要在你老婆面前说你老妈好,你这么一说他们俩更加互相对对着干,你要做的就是把两边都哄好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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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夫妻之间、父母和子女之间哪个关系更近
按道理应该是夫妻,夫妻算是法律上能当作共同体的,父母子女都是独立人。但实际上大部分人应该是子女第一
Ⅹ 夫妻离婚不会影响父母子女关系,这个对不对
不但会影响,而且影响还非常大,很多单亲家庭的孩子都很叛逆,就是因为缺乏父母关心,管教,所以越是单亲的孩子越需要呵护,关心,能不离婚就不离婚,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