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卡打的工资是不是包含独生子女费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回到国答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B. 12017年6月30号是不是独生子女证就已经嗯截止了
7月1日起,四川省将停止受理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原有证件丢失的可以补办。此外,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还。
目前有两种情形可以发证
据了解,目前有两种情形可以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以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此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
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子女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C. 生育保险是什么
生育保险跟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不太一样,它全部由公司缴纳,个人不需要出钱,是实打实的免费福利。
可别以为生育险只有女士享受,不论男女,生没生娃,单位都要为其缴纳生育保险。
生育险包含产假、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三部分,我们来分别看看这三部分的内容。
1.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家法定的产假天数为98天。
每个地方政策不一样,全国有25个省份陆续将产假延长至128天-158天。
比如广东、黑龙江、甘肃、海南等地,产假接近半年;山西、安徽、宁夏等地,产假最长达到158天。
除了常规产假,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的产假:
难产假、剖腹产、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可增加15天;
流产假:怀孕不满两个月15天;怀孕不满四个月30天;满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以下42天;七个月以上遇死胎、早产和死产不成活75天。
女性享有产假,男性同样享有陪产假,一般是7天-30天。
但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并没有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还是要以各地区和公司的制度为准。
2.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费用就是指女职工在孕产期因怀孕和分娩产生的医疗费用,比如规定检查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药物费等。
当然是有一定的报销比例,超过规定的医疗费用和药费需要个人承担。
简单来说,当你生完孩子后,可以报销的生育医疗费主要分为两部分:产前检查费用的报销和生孩子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的报销,所在地区不同就有不同的标准。
3.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指女职工在生育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补贴。
生育津贴能领多少钱,有个公式可以计算: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注意了,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生育津贴的支付主体是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产假工资的支付主体是你所在的公司,二者是不一样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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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奶爸保
D. 关于新修订的2011年6月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的问题
上海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奖励标准仅2.5元,30年没变;独生子女父母年老退休一次性奖励标准仅2300元,15年未变……这些问题在去年引发关注。修订后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昨天在中国上海网站与市民见面,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提高到父母双方每人每月30元,而独生子女父母年老退休一次性奖励标准也提高到每人5000元。市人口计生委主任谢玲丽表示,目前本市计生部门正在针对新修订的《若干规定》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月奖励费提高11倍
据了解,1979年推出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为每人每月2元,1981年调整为2.5元,此后30年未做调整。去年,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时发现,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扶持措施存在最大的问题是标准长期未作调整,不再具有激励作用。
新修订的《若干规定》终于将这一标准大幅提高了11倍。根据《若干规定》,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子女年满16周岁之前,可以在本市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对于到何处领取该奖励的问题,《若干规定》提出,有用人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由用人单位支付奖励费,无用人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支付。
退休一次性奖励翻番
在去年市人大的检查中,独生子女父母年老退休一次性奖励2300元的标准15年未变也曾引起热议。新修订的《若干规定》对这一标准也进行了大幅提升。
《若干规定》规定,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独生子女父母,不论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在办理退休手续或是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时,都可以获得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
记者了解到,原来15年未调的标准是: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在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可再获得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2300元;未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女性年满55周岁或者男性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无子女者一次性奖励翻番
此外,新修订的《若干规定》中,对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的补助也作出了大幅提升。根据规定,不论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婚后无子女的市民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或是在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时,均可获得1万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而该规定修订之前的标准是: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可获得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4600元,未参加社保的人员,女性年满55周岁或男性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不少于2000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在此次修订中,《若干规定》对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者死亡,且父母不愿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补助标准未做调整,仍为发生伤残一次性补助不少于3000元,死亡一次性补助不少于5000元。
○记者|吴迪迪|报道
E. 绵阳市6月30号以后还要办独生子女证吗
目前国家卫计委对于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最后期限,全国并没有统一的要求,不会很快取消,具体请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1、2016新政后,国家明确取消独生子女证的办理,对于2016年政策出台之前办理的独生子女证还是可以根据当地政策正常享受补贴。
2、按照规定,该证在子女18周岁之内皆可办理。只要是201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孩子,尚未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仍然可以办理。而201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孩子,按照新政,将不再给予办证。
3、办理须准备如下资料: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本市办理的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双方当事人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第一个子女的入户证明;双方单位(无业人员及农民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4、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需双方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村、居)核实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村、居填写《申请书》。《申请书》需本人填写,不得代替。
2)、《申请书》一式三份,由夫妻双方单位(户口所在地村、居)分别盖章后,送女方户籍街乡计生办,符合条件的,为其填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将申请书交双方单位、街乡计生办各保存一份。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街乡统一编号并加盖街、乡计生办的公章。
F.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三、办事对象须知 凡女方具有本辖区常住户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孩子。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给本人抚养,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四、办事程序 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请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1、 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 3、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4、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本机关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