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广州独生子女政策
个体户
无业失业者
昨天下午,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李文耀就解决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问题的操作步骤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回答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和原政策相比,符合条件的个体户、无业、失业人士也可领取每月15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而无子女夫妇在新政策下不能享受计生奖。
李文耀说,广州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制度今年受益者将达15万人,共分三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的人群有8万多人;2008年12月31日前退休、按照旧政策无法享受奖励金的个体户、无业人员、失业人员等4万人,以及今年新增的受奖独生子女父母约3万人。据预算,广州市政府将拿出约12亿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后每年需新增2亿元兑现奖励。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对象界定:2008 年12月31日前在所在单位办理退休手续,未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的独生子女父母和无子女职工,包括:(1)只生育(含收养)一个子女的;(2)再婚家庭中没有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本人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无子女的;(3)终身没有生育或收养子女的3种情形,但不含中央驻穗及省属单位退休人员。
奖励标准:独生子女父母按退休时上年职工年均工资的30%予以奖励,无子女人员按退休时上年职工年均工资的100%予以补助,此前已经领取部分奖励金的,予以扣除。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对象在2009年4月30日前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休证及婚育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退休关系所属单位申请,所属单位不存在的向本人户籍地居委会申请。符合条件但已死亡的,由其配偶代为申领(配偶已死亡由子女代领)。
具体步骤:①4月15日前接受手工申报,主要是2002年8月30日前没有兑现或部分兑现奖励补助金的申报;②4月15日开始网上和手工申报并举,主要是2002年至2008年12月31日的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申报。
兑现期限:由单位负责的,原则上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分期支付,期限不超过3年;由政府解决的,扣除已享受部分后,分3年期限予以支付,第1期2009年5月开始发放,力争8月底前发放完毕;第2、3期的发放时间为2010年4月和2011年4月。
★新奖励制度
对象界定:包括两类人群,一是从2009年1月1日起,具有广州市户籍,只生育(含收养)一个子女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人员,属于受奖励对象。二是原奖励政策没有覆盖的人群,即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达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的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无业人员、企业失业人员、退职人员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时退休金按100%发放,没有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独生子女父母,也纳入受奖励对象范畴。
奖励标准:属于上述第一类人员,从达到规定年龄且申请之次月起,每月奖励150元。第二类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每月奖励150元。
奖励金不计入奖励对象的家庭收入,不影响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上述标准市政府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申请程序:属于上述第一类人员,在其达到奖励年龄前的2个月内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有关婚育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户籍地居委会申请,属财政供养人员直接向单位申请。如属于2009年1月至7月符合条件的新增人员,5月1日始开始申报。第二类人员在2009年4月30日前按上述程序提出申请。
发放渠道:属领取退休金的,由所在单位随退休金一并发放;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随其养老金渠道发放;其他人员,由各区(县)的代发单位直接划入受奖对象账户中。
新旧奖励制度的区别
“丁克”不再有奖励
一是奖励对象范围扩大,原奖励政策没有覆盖的人群:符合条件的个体户、无业人员、失业人员也可按月领取奖励金;
二是由对独生子女父母和无子女人员的奖励补助改为只奖励独生子女父母;
三是由一次性发放奖励补助金改为按月发放,直至本人亡故为止;
四是奖励经费由原来的单位支付改为全部由政府财政负担;
五是由原来退休时发放改为按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发放;
六是原来不需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领取奖励金,现在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是申领奖励金的前置条件。
★热点疑问逐个作答
问:某职工是2001年4月1日后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金按其工资的百分之百发给,当时单位给予其50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问能否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
答:按照2001年4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实施〈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办法》第30条关于“依据其他规定已按工资百分之百发给退休金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的规定,职工单位给予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的,属于已享受计划生育退休奖励政策但未达到本次奖励标准的情况,因此应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给予补差。
问:某企业退休职工是独生子女母亲,2002年8月1日办理退休手续,退休时企业给予其一次性奖励金3000元,按照这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可以补差额,但她认为太少了,应按2008年的标准补差。
答:该退休职工退休时的奖励金按照当时的政策《广州市实施〈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办法》第30条规定是由企业支付,金额由企业自定。企业给了3000元奖励金,应当说已兑现奖励;市政府本着“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的原则,对历史遗留问题统一参照2002年9月1日颁布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39条的规定,按全市职工上年年均工资额的30%计发,企业有能力支付的仍由企业兑现,无能力的由政府帮助解决。由于政策界定是按职工退休时的标准计发,因此该职工不能按2008年的标准补差。
问:某退休职工反映退休时已享受加发5%的退休金,但他认为与当前的奖励标准有较大的差距,要求享受当前的奖励政策。
答: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针对没有按政策兑现奖励扶助或奖励扶助不足的人群而言的,加发5%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已按其退休时的政策享受了计划生育奖励,且至今仍享受着加发5%的待遇,他们不能重复享受奖励,不能因为奖励金额的不同而要求按现政策执行。
问:某夫妇生育了一个子女,小孩9岁时因车祸死亡,该夫妇一直未再生育,能否领取奖励?
答:独生子女死亡后没有再生育或收养的,可以享受独生子女死亡扶助政策,此政策省正在制定中。在扶助政策未确定前,可按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扶助政策确定后按其执行。
问:已领取(或部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奖励的职工,所生育(收养)的独生子女因故死亡,现能否按无子女人员的政策兑现或补差生活补助?
答:不能。按照政策规定是退休时给予奖励补助,因此应以退休时的婚育状况予以界定,退休时是独生子女父母的就按独生子女父母的政策执行,退休时是无子女的就按无子女的政策执行。
问:有职工咨询,退休时间是2008年12月,但办理退休手续是在2009年1月,应享受何种奖励?
答:退休时间的界定以职工的退休证作为依据,退休证填写的时间是2008年12月的,就享受退休时的一次性奖励,退休证填写的时间是2009年1月的,就按照政策规定的年龄享受每月150元的奖励。
问:中央、省驻穗单位的退休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如何解决奖励未兑现问题?
答:中央、省驻穗单位未兑现问题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广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穗府办〔2009〕12号)关于“中央、省驻穗单位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奖励政策执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问: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引发部分趋利人员弄虚作假,如何处理?
答: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有公示这个环节。申请人的名单会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提出异议的,重新调查核实。同时设立各区(县级市)人口计生局和市人口计生局的投诉电话和举报信(邮)箱,欢迎群众举报。一经查实不符合领取奖励金的人和事,计生部门有权取消其奖励资格,收回不应领取的奖励金,并追究其责任。
㈡ 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保险
你好,该保险一般为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以“中国人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为例,该保险期为一年,独生子女家庭成员因意外住院医疗、残疾、身故均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每户最高赔付额度是9万元。
该保险的目的是提高风险抵御能力稳定低生育水平开展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落实生育关怀行动的重要内容,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扩大和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能力。
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
1、参保子女因意外伤害身故给付保险金11000.
2、参保子女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按残疾比例给付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最高为11000.
3、独生子女的父母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每人给付保险金11000。
4、独生子女的父母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按残疾比例给付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最高为每人11000。
5、参保子女或父母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或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所支付的住院费用在6000元内100元以上部分按80%给付保险金,此6000元为家庭共享保额,谁出险谁用。
凡符合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条件的计划生育户都可以向居住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材料,并交纳个人支付部分的保险费。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㈢ 社会保险中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事故保险有那些内容
你好,该保险一般为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以“中国人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为例,该保险期为一年,独生子女家庭成员因意外住院医疗、残疾、身故均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每户最高赔付额度是9万元。
该保险的目的是提高风险抵御能力稳定低生育水平开展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落实生育关怀行动的重要内容,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扩大和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能力。
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
1、参保子女因意外伤害身故给付保险金11000.
2、参保子女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按残疾比例给付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最高为11000.
3、独生子女的父母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每人给付保险金11000。
4、独生子女的父母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按残疾比例给付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最高为每人11000。
5、参保子女或父母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或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所支付的住院费用在6000元内100元以上部分按80%给付保险金,此6000元为家庭共享保额,谁出险谁用。
凡符合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条件的计划生育户都可以向居住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材料,并交纳个人支付部分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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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独生子女家庭制定保险规划
独生子女家庭制定保险规划,一方面要根据家庭收入状况合理的规划,另一方面,还需要根据家庭的各个成员的健康、经济收入以及未来规划,做好科学的规划,因此科学合理的家庭规划,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您可以分别从家庭收入保障账户、家庭健康保障账户、年金领取账户、家庭理财账户四大账户上对保险进行合理购买。
1、家庭收入保障账户,是保障家庭收入的。在整个家庭当中,谁的收入是主要的,谁是家庭主要的经济来源,就帮谁先建立。
2、由于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的问题,以及工作的压力、饮食习惯等很多问题,每个人都要面对,所以,家庭中的每一个人都要建立一个健康账户。只有在重大疾病的情况下,才会用到很多的自费药和自费的检查项目。而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可起到补充的作用。建立家庭健康保障账户不需要太多钱,只需要年收入的5%-10%就可以了。
3、还要建立一个年金领取账户。蔡期望认为,这是一个偏重于储蓄类的帐户,到了一定年龄就可以领取的现金。这里首先要明确给谁建立的问题。研究表明,女性的平均寿命要高过男性,所以养老年金要建立在女性身上,让她对未来的生活更有安全感,更有受保护和受宠爱的感觉。还有,要给子女建立教育年金。这个账户最主要的不是去追求收益,而是保证专款专用。
4、还要为家庭的闲置资金建立长期投资理财账户,达到闲置资金不断增值、家庭财富持续增长的理财目标。
人人都知道,对于一个家庭而言,科学合理的购买保险,既会为家庭提供保障,还可以使家庭资产增值保值。可是,如何才能有效地实现家庭保险的合理规划呢?慧择网为您专业解读:慧择提示: 返还型重疾保险,虽然初期缴费偏高,但是满期无理赔会返还保险金,同时也会有一定的利率增值,让您的财富不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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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独生子女 家庭 保险
你好,该保险一般为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以“中国人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为例,该保险期为一年,独生子女家庭成员因意外住院医疗、残疾、身故均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每户最高赔付额度是9万元。
该保险的目的是提高风险抵御能力稳定低生育水平开展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落实生育关怀行动的重要内容,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扩大和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能力。
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
1、参保子女因意外伤害身故给付保险金11000.
2、参保子女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按残疾比例给付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最高为11000.
3、独生子女的父母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每人给付保险金11000。
4、独生子女的父母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按残疾比例给付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最高为每人11000。
5、参保子女或父母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或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所支付的住院费用在6000元内100元以上部分按80%给付保险金,此6000元为家庭共享保额,谁出险谁用。
凡符合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条件的计划生育户都可以向居住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材料,并交纳个人支付部分的保险费。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㈥ 独生子女父母意外保险详解
你好,该保险一般为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以“中国人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为例,该保险期为一年,独生子女家庭成员因意外住院医疗、残疾、身故均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每户最高赔付额度是9万元。
该保险的目的是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稳定低生育水平 开展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落实生育关怀行动的重要内容,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扩大和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能力。
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
1、参保子女因意外伤害身故给付保险金11000.
2、参保子女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按残疾比例给付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最高为11000.
3、独生子女的父母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每人给付保险金11000。
4、独生子女的父母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按残疾比例给付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最高为每人11000。
5、参保子女或父母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或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所支付的住院费用在6000元内100元以上部分按80%给付保险金,此6000元为家庭共享保额,谁出险谁用。
凡符合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条件的计划生育户都可以向居住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材料,并交纳个人支付部分的保险费。
㈦ 独生子女意外险是什么
你好,该保险一般为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以“中国人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为例,该保险期为一年,独生子女家庭成员因意外住院医疗、残疾、身故均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每户最高赔付额度是9万元。
该保险的目的是提高风险抵御能力稳定低生育水平开展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落实生育关怀行动的重要内容,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扩大和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能力。
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
1、参保子女因意外伤害身故给付保险金11000.
2、参保子女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按残疾比例给付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最高为11000.
3、独生子女的父母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每人给付保险金11000。
4、独生子女的父母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按残疾比例给付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最高为每人11000。
5、参保子女或父母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或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所支付的住院费用在6000元内100元以上部分按80%给付保险金,此6000元为家庭共享保额,谁出险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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