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独生子女有必要立遗嘱吗
明天和意外不一定哪个先来,先写清楚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② 独生子女有必要写遗嘱吗
独生子女,有必要写遗嘱吗?既然是独生子女,就他一个人写不写都是无所谓的?写了也没有用,不写也是他的,写了还是他的,那有什么意义呢?既然是独生子女,她就是你唯一的方法,继承人,他就是唯一一个赛羊,你的人选所以你的东西都是他的,包括财产,任何东西全是他的就没必要写一份遗嘱了
③ 独生子女也需要订立遗嘱吗
应该说,有了遗嘱更方便。有很多案例是因为没有遗嘱,父母过世后,独生子女继承一些财产,继承不了,连法律诉讼都找不到对象。
④ 独生子女需要订立遗嘱吗
这个没有什么规定的,想立就立,不想立就拉倒,无所谓的
⑤ 我是独生子女,我父母还用订立遗嘱了吗
你可以去中华遗嘱库咨询一下,虽然说你是独生子女但是法定继承人不一定只有你一人,你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是继承人,每个家庭情况是不一样的,你先去咨询一下吧。
⑥ 独生子女家庭还有必要立遗嘱吗
立遗嘱的主要目的是财产的继承问题,作为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百年以后,财产自然是子女独享的。但是你也要考虑到独生子女以后会结婚生子,跟另外一半是否和谐的问题,所以立遗嘱还是有必要的。
根据《民法典》,子女通过法定继承得到的财产,属于子女与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设立遗嘱,指定财产由子女个人继承,则子女得到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实践中,很多独生子女的父母早早立下了遗嘱,这就是原因之一。
⑦ 独生子女是不是就没必要立遗嘱了
适用法定继承时,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
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第十条)。
②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继承法》第十三条)。
第一继承人:
1 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
须注意:
①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②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
2 父母
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3 子女
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须注意:
①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②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抚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根据《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须办理收养登记,未办理登记的,收养无效。)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4 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代自己的父母参与继承,当然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5 胎儿
胎儿的父亲死亡,给胎儿保留应继份额的时候,胎儿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过,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份由其父亲的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