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犯罪子女政审一定过不了吗
今天一个学生问我,他的父亲年轻时曾经因为打架斗殴被判刑入狱,他还能报考公务员吗?
我说当然没问题,只要在报考时父亲没有正在服刑,没有严重的政治问题,就可以报考。他不相信,反复确认和询问。原来他在网上看过一篇文章,说父母只要有刑事犯罪记录,子女就不能报考公务员,他很担心自己经过千辛万苦进入政审,最终却没办法上岗。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懂了,父母以及亲属的犯罪记录与孩子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是没有关系,只涉及到报考政法机关,这一点大家要搞清楚。
⑵ 古文新说《弟子规》(5)父母有过错子女怎么办
亲有过 谏使更 怡吾色 柔吾声
谏不入 悦复谏 号泣随 挞无怨
翻译:父母亲有过错的时候,内应小心劝导改过向善,劝容导时和颜悦色,声音必须柔和。如果父母不听规劝,要耐心等待父母情绪好转或是高兴的时候,再继续劝导,如果父母仍然不接受,甚至生气,此时我们虽难过得痛哭流涕,也要恳求父母改过,纵然遭遇到责打,也无怨无悔,以免陷父母于不义,铸成大错。
⑶ 父母做错事也不能说吗父母做事过分,做子女的做的过分点就是不孝了吗,怎么老有人说不能怪父母因为你是
父母做错事当然要说 也不能事事都顺不然就是愚孝 但是因为是父母因为他们专是长辈自然更受不了晚辈属的教训你想想要是长辈接受晚辈直白又带着一种教训的口气这样不就容易失了自己在晚辈前的威严吗也更让晚辈不懂得注意分寸尊重晚辈但是他们的不对必须要说这时候就需要你的耐心了 你要心平气和态度要好委婉的说
⑷ 父母有过失,子女该如何提醒
父母有过失,子女该如何提醒?
庞子博先生经典系列解读《弟子规》专栏 之二十四
亲有过,谏使更 怡吾色,柔吾声
庞子博先生:都说“过错”,其实“错”和“过”是不同的意思,“错”原来指的是在金属或硬质的胎体上刻划细纹,然后把另外一种材质镶进去的一种技术,“错者划也”。
前些年出土的嵌错赏功宴乐铜壶,就是在铜胎上嵌错了很多金。它的技术是首先在上面划很细的道,为底下宽、上面窄的倒楔型,然后把稍微软一点的金属砸进去,这样就把里面撑开了,而且不掉出来,是一个高难度的技术活。
“错”起初是一种工艺,后来为什么引申成了“过错”?就是因为它无法更改了。所以“过”与“错”的最根本区别,就是“错”是无法更改的,而“过”可以。中国有一句话叫“过犹不及”,本来好好的,但是越位了,这是现代人最普遍、最常犯的一个基本过错,因为时刻都掌握不好度。
包括这段时间讲易经的时候,我也反复强调这个问题,易经的最高境界就是“成中求败”,不要把事做得特别完美,如果完美了,就一定过了头。
过去的老人们会讲“年轻人,不要走过了头,走过了头会掉头。”如果你不想有过失的话,就要守规矩。比如说从小培养孩子坐有坐相、站有站相,现代的很多人都觉得无所谓,但是我告诉你,到了人的后半生时,这些东西就会起作用。素质的高低、身份的贵贱,不是以你镶了多少金牙、戴了多少金戒指为基准的,一看你没有家教,那么出身肯定不好,而且连父母都带上了。
对孩子的教育失去责任心,失去度的把握,该管的没有管,不该管的全管了,这就是父母的过。如果你是一个明白孩子的话,就要对父母的做法明确地分析出来,他到底是过还是错。如果是错,那就不用劝,因为无法更改。比如说他要是杀人了,你最好先举报,因为干错了事,肯定要负责的。
如果只是有过失,他没有把握好度,你怎么办?“谏使更!”,如何谏才是最关键的,现在孩子经常对爹娘大声嚷嚷,跟吵孩子一样,人老了是有点返老还童,但是对父母说话一定要恭敬点,不要呛着说。
弟子问圣人什么叫孝?答曰:“色难”,为什么我把很大的精力放在儒家经典上?原因就是这两个字太伟大了,说得我心服口服,两字就已经把孝的核心说出来了。无论在任何时间、地点、状况下都要和颜悦色、恭恭敬敬地跟父母说话。其实有些时候父母也认为你说的话对,但是你的态度不好,他们听着心里就不好受。
而且我要推翻一个现代概念,“我们跟父母是朋友关系”,活了几十年却降辈了。老师让你跟孩子成为朋友,是关系上的,而不是辈份上的。记住:辈不能错,只要一错肯定出事。过去讲最基本的法度就是人伦中间的辈分关系。
说了一大圈,实际意思就是要对父母尊重点,一定要和颜悦色地跟父母说话,这是为人子女最根本的条件。不要一对父母说话都跟对属下似的,这是不允许的,尤其是在中国家庭里面。就像臣子给帝王做奏表一样,一定要跪着谏,各位现在肯定不会跪了,但是要和颜悦色地说。
“怡吾色,柔吾声。”竖心的字告诉你一种状态,把心收收,要以敬警之心对待这些事情。“怡”字的意思就是一定要把心收起来,把心态放好。过去有一种软糖叫“高粱怡”,所谓“怡”字,就是指柔和、软的意思。我们说“景色怡人”,肯定是风景优美、春风暖人,没有说刮着西北风叫“景色怡人”的,所以“怡吾色”就是指把你的脸色柔和下来。
“柔”,木条柔软、可使弯曲叫“柔”,把皮革弄得软了叫“鞣”,按摩上有个技法也叫“揉”,是用指掌肚回环地擦。“柔吾声”是指把你的声、色舒缓下来,用好的声调、好的面容去给老人交流,一个是和暖,一个是柔软,这样去给老人说话,哪有老人不喜欢的?大家如果把这条做到了,跟任何人交流都是没有问题的。
⑸ 父母犯过错与孩子有什么关系,并且已经受过惩罚了,为什么还要连累儿女,我感觉这点国家应该取消了
这样的处理办法主要是考虑到父母对孩子的影响吧。有时候大家都觉得原生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总觉得父母是什么样子的,孩子不能说完全一样,但是心里便会受到他们的印象。
⑹ 弟子规中如何看待父母的过失
前面讲到对父母尽孝道要诱令修善和劝令舍恶,这要注意方法和善巧。
诱,比如说父母亲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你也可以跟他们介绍哪些老人家是怎么行持善法以后,心情愉快了,睡眠也好了,身体也好了,可以循循善诱地引导他。一步一步地引导长辈,或者是劝,找一些他的同龄人一起聊天、谈人生的道理,他们年龄差不多的人在一起来谈,可能更有效。诱令修善和劝令舍恶,这方面要注意方法。如果我们让父母断恶修善方面做得不好,仅仅是一天到晚给他端茶倒水,给他买东西,这个远远不能够报父母恩的,所以诱令修善和劝令舍恶是非常重要的。
有人问:父母的过失我们能不能去说,去指责他呢?这是不可以的。如果按照圣言量来判断父母亲这个行为和某个观念不合适,那不合适怎么办?我们要用种种的方法让他明白、知道这个不对,要去改,但我们说话语气和说话的方式一定要注意。这并不是说他们的错误是对的,而是我们要明白让他接受需要有一个过程。
我们在行孝道过程当中,有一些人就问:明明父母那个不对,他一定要死死地坚守。怎么办?我们要知道,其实我们每个人一生形成的一些观念,都是跟每个人的人生经验有关系的。如果我们不学习,我们也不知道什么对、什么不对。也就是说我们的长辈,他们形成的一些观念,是他那个时代和他的人生经历所决定了的。一个方面我们要制造一些他修学圣言量的机会,让他们自然而然明白哪个东西对,哪个东西不对。他们都没有接触过这些,尤其在文革的时候,什么叫对、什么叫不对,根本就不知道,反正领导或者大队支书说那个是对的,我们就做,那个不对我们就不做。过了二三十年之后,发现他说的那个也是不对。其实,对和不对是我们在时代引导下的一种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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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关于,儿女对于父母的过错能否说出
可以委婉的说出来
⑻ 如果一个人的家长有过犯罪记录 对他的子女会不会有影响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犯罪记录对子女是有一定影响的,例如在征兵的时候,会对应征人员家庭成员进行审查,在应聘务员时也会进行审查。
依据《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五)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六)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七)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八)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九)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的。
(8)父母有过失子女能说吗扩展阅读: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刑满释放人员正式而严格的职业(行为)控制:
有会计、拍卖师、导游,更有甚者锁具修理工、保安、保险营销员、中介服务人员;对于一部分特殊的犯罪种类在一定时期内连护照签发都不允许,更让人难受的是其子女在银行或公务员、部队等入职政审时也会受影响。
虽然以上职业均会受影响,但需要区分以下情况:
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有区别的,犯罪记录包括经公安立案侦查移送检察院审查后认定最轻不起诉或者法院有罪判决两种情况,不管最终是否判决刑罚,均属于有犯罪记录;
而刑事处罚必须是法院判决有罪并有处罚内容的,排除了法院判决有罪但免于处罚的情况;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不仅要求有刑事处罚,还需要是故意性犯罪,例如交通肇事罪就属于过失性犯罪,其在部分岗位要求上是满足要求的。
再如保险营销员:《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11条:“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如果只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记录,其申请资质并不会受到影响。
⑼ 父母有过错,子女可以不赡养吗
子女制不可以不赡养父母。
《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每个人都会有的事,父母犯过错误也是正常的,但子女不能因为曾经的过错而拒绝赡养老人,这是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合的。
⑽ 父母过失导致孩子死亡为什么会往往被放弃追责
这是从法理和道德角度考虑的:首先,从法律上讲,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非常小,行为人主观恶意也非常小,孩子的死亡已经是对父母最大的惩罚,再去追究责任已经没有必要。其次,从中国的道德传统上讲,孩子往往被看成属于父母的,可以打骂教育,因父母过失导致孩子去世不应该处罚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