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B. 河南省独生子女证办理的条件
河南省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2)濮阳市独生子女证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证》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C. 我要办独生子女证,怎么办具体流程
D.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
《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
1、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3、经夫妻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本乡镇或者街道计生办审核。
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5、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E. 独生子女证怎样办理
现在已经无法办理独生子女证了。从国家全面实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现在新生独生子女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了,但是以前办理了的可以继续使用。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十五条
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使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
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
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推进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继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
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等政策。
F. 独生子女证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G. 濮阳对办独生子女证有年龄限制吗
1、要求在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办理。
2、目前独生子女证已经基本停办。
在两版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权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不同省份,截止时间略有差异,有的省份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有的省份未明确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