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破产企业职工 退休后还有独生子女费吗
破产企业职工退休后还有3000的独生子女费
㈡ 单住破产后退休的独生子女费由谁发
1,独生子女费是由计生部门负责发放,以前的单位只是代为发放
2,单位破产,不影响退休人员领取独生子女费,退休后领取独生子女费是去托管社区的计生部门办理
㈢ 破产企业职工 退休后还有独生子女费吗
独生子女费与破产企业毫无相关,无论企业怎样,独生子女费,该有的还是少不了。
㈣ 父母单位破产 独生子女费的支付
居委会负责
㈤ 破产企业职工独生子女费如何领取
【法律分析】
不同的情况,来分发独身子女费。但需要领取的前提是必须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㈥ 破产企业退休工人独生子女费怎么领取
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用不到你自己去办理、由社保部门统一办好后直接会打到你退休工资卡上、到时候你直接到银行去领取
㈦ (急急急)单位破产了退休职工就没有独生子女费了吗
我也面临同样问题,急于求解,不过我们的情况是我爸还差两年退休,单位拆了盖火车站!下岗了,怎么领……
这是威海市计生委的一个答复:
(一)2002年9月28新修改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待遇:“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而《条例》对下岗、失业、辞职等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的一次性养老补助由谁来负责,没做具体规定,从而导致了这部分人员退休时的一次性养老补助没有着落。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的规定,是按照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求,从2002年9月28日开始执行的。之前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是这样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为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加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这一规定在我市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三)新的《条例》出台后,这一问题引起了全省各地的强列反响,特别下岗、失业、无业人员当年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自愿只生一个孩子,他们应该得到应有的奖励。针对这一问题,市人口计生委曾多次向省人口计生委提交报告,提出解决建议。2008年,省人大和省人口计生委组成专项调研组来我市和其他市地就此问题进行调研,并准备2009年对《条例》进行修改,但不知何故修改未成。今后,我们将继续向省里反映这一问题,尽快促其解决,让党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惠及每一个听党话的人。
㈧ 我爸退休了,可是厂也跟着破产了,请问独生子女钱能拿吗
可以带有关证件手续去户籍地社区居委会申报就可以每年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金了。
㈨ 破产企业职工 退休后还有独生子女费吗
去办理退休手续,申请一次性领取。
㈩ 退休前企业破产失业人员退休后还有独生子女费吗
独生子女费是办理退休时一次性领取,与原单位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