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亲死后房屋权,爷爷奶奶有份吗
爷爷奶奶有继承权
你妈和你也有
其他的你叔叔之类就没了
② 关于继承权,外孙能继承外公的房子吗第一第二继承人都不包括外孙哦,又没有写遗嘱.
外孙没有外公遗产的继承权。
外公的遗产房,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外孙不是法定继承人,没有外公遗产的继承权。
如果外公立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外孙,则另当别论。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③ 父母过世后子女怎样继承房产
首先,如果父母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其次,需要确认被继承人的房产所有权,子女只能继承属于父母的个人的财产份额。如果需要继承的房产还末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在有多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子女之间可以先协商继承的份额,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分配房产份额。
再次,我国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④ 子女有遗产继承权吗
配偶和子女、死者的父母,都有继承权,有遗嘱按遗嘱,没有就是法定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⑤ 爷爷奶奶死了房子孙子有份吗
如果爷爷奶奶死了,并且爷爷奶奶再没有儿女等其他亲人的情况下,那么这种情况下,爷爷奶奶留下的房子,孙子也是有份可以继承的,但是如果说爷爷奶奶有其他的子女,而且爷爷奶奶没有立下特别遗嘱,那么房子和孙子是没有关系的。
⑥ 如果遗产房屋是由子女的其中一方全部出资建筑,那其它子女有继承权吗
是农村的吗?如果房屋是你父母出资建设,且未表示赠与,则你父母可以享有对房屋的内所有权容,但没有宅基地使用权。所以宅基地使用权是你外祖父母的遗产,而房屋是他人所有,不是被继承人遗产,不能发生继承。
如果你父母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则房屋产权属于你外祖父母,房屋价值就成为遗产发生继承。
如果拆迁的话,是按照宅基地面积和房屋价值综合计算,而不是完全按房屋价值计算。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应当按照房屋的评估价值赔偿给你父母。
⑦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最新政策2021
您好,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话。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