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广东省产假有几天
女员工怀孕享受婚假产假,不受入职时间的限制,只要在职期间,结婚或专生产就可以享属受。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广东: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六条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
女职工生育,产假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实行晚育者(24 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 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 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 天。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按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发放、
晚婚假或产假期间若经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也应包括这些天数的,不能将这此天数排除外。
Ⅱ 广州产假怎么休
根据广州《复关于修改〈广东制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4次修正的最新条例规定,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Ⅲ 广州市产假几天
广州产假如下: 顺产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版增加35天。 晚育假期:权增加15天。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难产产假: 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流产假规定: 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 注:产假遇法定节假日的,法定节假日均包含在请假时间内。 男职工陪产假相关规定:已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陪产假,陪产假期间每日工资标准为单位月平缴费 工资除以30。 广州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 = 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陪产假期间工资 = 上半年单位月平缴费工资÷30(天)× 10(天)。
Ⅳ 广东省产假怎么算包括破腹产,晚婚晚育,独生子女等。请帮忙计算。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剖腹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Ⅳ 广东省产假规定15天晚育假期包括法定假日么
其中法定产假最少98天【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有规定】,最长专178天(基本产假属98天,剖腹产或难产增加30天【依据《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有规定】,晚育增加15天(广东15天,四川等其他30天),独生子女产假增加35天【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规定】(98 30 15 35=178天)
产假已包含法定节假日,不再顺延。
Ⅵ 广州产假最新政策
广东省现阶段实施的是产假加奖励假(陪产假)的生育休假制度。除了产假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第三十一条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第三十二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始,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Ⅶ 独生子女带薪产假多少天
不同地区有不同标准。现就广东的产假标准作答。 根据粤府[1989]16号、粤计生委[1988]090号文规定:1、正常产假90天2、难产的增加30天3、已办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4、实行晚婚的增加产假15天 以上假期可以累加。
Ⅷ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护理假的问题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