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独生子女费发放到多少岁独生子女费一年多少钱
所谓的“独生子女费”的全称叫“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的对象是在“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时期自愿只生育了一个孩子的夫妇。
“独生子女费发放到多少岁”,各省市(自治区)都有自己的规定,也就是说,各省市的规定各不相同,“发放到多少岁”全国并没有统一的规定。
比如现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已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享受下列一项待遇:(一)领取每年不低于一百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
而现行《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持有《光荣证》的公民,可以享受以下奖励:(一)在子女年满十六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而奖励费的具体数额,该《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因此,你想知道“独生子女费一年多少钱”,建议你直接在网上查阅你省市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奖励和保障”部分(网上查找应该很方便),那上面应该明确你想要知道的“发放到多少岁”和“一年有多少钱”这两个问题。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② 独生子女费一年多少钱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三)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抚养,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单方申领,用各自对方小孩的名字。
(五)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办理了结婚证,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日照独生子女费多钱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二十九条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③ 独生子女费一个月多少钱
一、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标准和发放对象如下。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
二、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责任单位。
夫妻双方有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发放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工工作单位,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工作单位发放全部。单位聘用一个月以上的临时工,有单位按月发放一半。下岗未再就业职工由原单位发放。解除人事关系的职工,其独生保健费由原单位发放到子女十四周岁止。劳动合同未到期的职工,单位提前解除关系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到合同期止。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或城镇未从业.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单方领证的对象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持证人单位发放,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4、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抚养,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5、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办理了结婚证,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没有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抚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4、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抚养子女,且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直接抚养子女方可以单方申领。
④ 山东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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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一) 领取条件:
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领取。
1、办理《光荣证》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光荣证》。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收养子女的,不予办理《光荣证》。
2、办理《光荣证》程序
办理《光荣证》,需由夫妻双方申请,并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和农民,由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报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发证。
(二)具体发放办法: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具体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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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独生子女费一个月多少钱
一个月10块钱,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承担,一方没有工作的,由基层组织按规定发放。不过放开全面二胎政策之后这个钱都没有。
⑥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1.属于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从领证开始每个月有10块钱的内保健费容。
2.在职职工的单位负责发放保健费,如果无职业则由当地政府发放。
3.独生子女的父母男的满了60周岁女的满了55周岁可以领取计划生育奖励金。
4.农村户籍独生子女一次性获得补助金,由当地政府发放。
5.独生子女如果发生亡故,而父母未再生育的可以申请扶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⑦ 独生子女费的金额是多少
仅供参考.
http://bbs.talk.163.com/board/index.html?url=http%3A//bbs.talk.163.com/board/rep.jsp%3Fb%3Dminority%26i%3D8903%26p%3D2%26l%3D50%26r%3D1%26userid%3D
http://www..com/s?wd=%B6%C0%C9%FA%D7%D3%C5%AE%B8%B8%C4%B8%BD%B1%C0%F8%B7%D1&lm=0&si=&rn=10&ie=gb2312&ct=0&cl=3&f=1&rsp=1
⑧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1年多少钱
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的夫妻,自领取证书之日起至子女满14周岁之日起每年缴纳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证书对象为30元元(2006年发行对象为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
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不同,独生子女费的支付方式不同,这涉及到独生子女费的支付标准。第三十七条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是,对全省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并享受以下优惠待遇奖励补贴(一)对职工和城镇居民,自发证之日起至子女满14周岁,每月缴纳独生子女10元医疗费,并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由夫妻双方各自单位承担。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按一定标准给予计划生育奖励;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残疾后未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妇,人民政府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
(四)在同等条件下,就业、住房、扶贫和儿童托儿所、学校、医疗等优先;
(五)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5天;该男子享有十天的护理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奖。前款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救助的具体办法,自本修正案实施之日起一年内,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拓展资料:
退休后独生子女费支付标准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的夫妇,按规定在退休时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一)未实行养老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保险,分别缴纳标准退休金的5%的养老金;(二)实施养老保险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应当在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本规定实施后退休的,其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助。不少于3000元; 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的,由单位办理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收养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奖励外,其所在单位还应当给予一个——退休时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时间补助;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协助。退休金增加5%和本月增加106元应该没有矛盾。
⑨ 独生子女费一年多少钱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各地不同。
以下例举部分省市的发放标准:
1、北京市:夫妻双方每月各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18周岁止。
2、上海市:夫妻双方每月各发给3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
3、湖南省: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夫妻双方每月各发给5至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4、江西省:对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自领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14周岁止,双方各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0元。
5、江苏省: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从领证之年起至孩子14周岁止,每年各领取120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6、广东省: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10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7、广西壮族自治区:夫妻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到子女年满18周岁止,每年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人民币120元。
8、山西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14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10元的奖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