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家对独生子女重大疾病家庭有什么救助吗
符合条件:
1、国营、集体转失业后退休人员(因企业破产、改制、撤销、分流等原因导致失业回);
2、户籍在答本社区;
3、有《独生子女光荣证》(丢失需到档案局找四联单);
4、未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费的;
5、享受金额:1997.1.1----2003.3.30 享受1000元
6、结婚终身未孕享受金额3000元。
(1)国家对独生子女家庭医疗的政策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是指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是生存还是死亡,保险人都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对于独生子女而言购买这款保险能够进行两全保障。它的“储蓄性”和“给付性”功能能够在出了事的时候得到赔偿金,不出事则到期后还本。
两全保险的保障责任较少,只有生存金(就是每隔一段时间给你的钱,有每年返的,有隔年返的)和身故保险金,有的险种存期短,还有满期生存金,合同到期连本带分红全部返还。
作为整个家庭的重心,独生子女买两全险进行人身保障是不够的。应当先考虑重疾和意外,对自己有所保障,对整个家庭有所交代后再考虑购买两全保险增加保障。
Ⅱ 国家对独生子女重大疾病家庭有什么救助吗
无法回答你了解了一下国家没有对独生子女家庭重大疾病的救助政策,所以没有。
Ⅲ 合作医疗国家对独生子女和重女户有优惠政策吗
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在扶贫济困、农民工培训、贴息贷款、就业安排、项目规划中优先扶持,对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为贯彻中央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河南省委、省政府28日出台了实施意见,提出健全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使为国家做出贡献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河南提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筹运用经济社会资源,在实施宅基地划分、拆迁安置、扶贫开发、合作医疗、改水改厕、沼气应用等政策措施时,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家庭。建立计划生育家庭优待扶持制度,特别强调了农村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时给予独生子女父母优待。同时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困难救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家庭,由政府给予救助。
河南还完善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保障制度,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每月发放不低于10元的奖励,对符合条件而自愿放弃生育二胎的夫妻给予2000元以上奖励。河南省委、省政府还要求各地落实好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探索建立城市计划生育夫妇年老一次性奖励制度。
Ⅳ 关于独生子女国家有什么政策
独生子女家庭可以领到这6大补贴。如下: 一、只要是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内母每年都可以领到至少容60元以上的补助,一直到孩子长到18周岁位置。 二、独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满59岁后,国家都会给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补助,需要说明的是,想要领取这项补贴是需要经过审核批准的,具体条件请详询当地部门。 三、只有独生子女的父母可以办理名望证,凡持有《独生儿女父母名望证》的夫妻,自领证到儿女满足18周岁前,每个月可付出10元独生儿女嘉奖费。 四、国企工人们所熟知的退休补助,即独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职工,退休金加发百分之五。 五、针对农村的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即村落独生儿女户的养老保险补助。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购买新农保时,给予必定补助,有的处所还是全免的。 六、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时,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奖。
Ⅳ 关于独生子女家庭交医保的新规定
1、独生子女的医疗保险政策优惠属于地方性规定,各地存在差异,以江西省为例,供参考:
(1)根据当地计生政策第46条的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农村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和双女户家庭,享受下列优待:
(一)优先列为重点扶持对象,在扶贫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照顾;
(二)在劳务输出时优先推荐其家庭劳动力;
(三)多增加一人份的集体福利分配份额;
(四)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自缴费用,按照规定比例由人民政府负担;
(五)在分配承包土地、帮助发展生产和审批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的宅基地按两人计算,但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标准;
(六)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待政策。
2、报销时:应由监护人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含双方户籍在内的户口本原件、参保人的社保卡、接诊证明、收据及明细等证件及资料,在就诊机构办理出院手续时当场结算;
3、以上参考资料来源:《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改版)。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Ⅵ 国家对独生子女有什么优惠政策
独生子女的优待:
(一)每月发给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Ⅶ 国家规定独生子女医疗费报销可以到多少岁
独生子女门诊医药费报销办法各地并无统一规定,一般由当地政府或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根据《南通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市区独生子女家庭从领取《独生子女证》之年起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止,按规定享受幼托费和医疗费优待。
县(市)对独生子女幼托费、医疗费的优待,由各县(市)人民政府自行规定。”建议向本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咨询。
(7)国家对独生子女家庭医疗的政策扩展阅读:
《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
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80%;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各统筹地区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具体支付比例。
第二十八条 参保居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按照上年度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的10%左右确定,且不低于15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具体支付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和参保居民就医情况合理确定。
第三十条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设置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