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离异,子女十八岁前归母亲管十八岁后归父亲管,请问十八岁以上父母谁是监护人
满十八岁,就是成年人了,就不需要监护人了,除非他是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能为能力的人
Ⅱ 父母离婚了小孩超过十八周岁了,小孩的抚养权还存在吗
如果孩子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一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Ⅲ 如果父母要离婚,孩子18岁,刚考上大学,父母还有义务抚养吗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哪些情形,对十八岁周岁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Ⅳ 孩子18岁,父母离婚还有抚养权问题么孩子的费用谁出
年满十八岁,抚养费可以终止了。
一、儿女的赡养费实际有哪几类?
依据法律条文,儿女的赡养费包含儿女生活费用 、教育费、医疗费用等花费。
二、人民法院依据哪些规范明确赡养费?
在离婚诉讼中,人民检察院在明确子女抚养费的金额时,一般是依据下列三大规范来明确。
1、儿女的具体必须。
2、爸爸妈妈彼此的承担工作能力。
3、本地的具体衣食住行水准。
三、赡养费实际金额怎样明确?
依据法律条文,夫妇彼此离婚之后,小孩的赡养费可按下列规范付款;
1、有生活来源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全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占比给付。承担2个左右儿女抚育费的,占比可适度提升,但一般不能超过月全年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生活来源的,抚育费的金额可根据当初全年收入或同业竞争收入水平,参考所述占比明确。
3、有独特状况的,可适度提升或减少所述占比。
四、赡养费应如何给付?
1、有标准的,能够一次性给付。
2、临时不必备条件的,能够按月或按时给付,也可按盈利一季度或本年度给付。
五、子女抚养费能够由一方所有承担吗?
1、假如协商一致,是能够的,或许,假如有直接证据显示信息担负所有赡养费的一方养育工作能力显著不可以确保儿女需要花费,危害儿女快乐成长的,则不能。
2、即便达到所述协议书后,假如过一段时间后,彼此经济发展状况因有转变,儿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因有提升或是给付的必需,一方仍可诉至人民法院,规定另一方担负赡养费。
六、小孩的赡养费需给到何时?
1、赡养费的给付限期,一般应至儿女十八周岁才行。
2、十六周岁左右未满十八周岁,因其劳动所得为关键收入来源,能够保持本地一般衣食住行水准的,爸爸妈妈可终止给付赡养费。
七、成年人的儿女还必须爸爸妈妈拿赡养费吗?
并未单独衣食住行的成年人儿女有以下情刑之一的,爸爸妈妈又有给付工作能力的,仍应承担必需的赡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彻底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益不能保持衣食住行的;
(2)尚在学校入读的;
(3)确无单独衣食住行工作能力和标准的。
八、什么情况儿女能够规定提升赡养费?
儿女规定提升抚育费有以下情况之一,父或母有给付工作能力的,人民法院应予以适用:
(1)预计抚育费金额不能保持本地具体衣食住行水准的;
(2)因儿女生病、念书,具体必须已超出预计金额的;
(3)有别的书面通知理应提升的。
九、一方无经济发展收益或失踪,怎样付款赡养费?
依据法律条文,一方无经济发展收益或是失踪的,能用其财产折抵儿女抚育费。
十、继爸爸妈妈应否向继子女给付赡养费?
亲生父亲与后妈或母亲与后爸离异时,对曾受其养育文化教育的继子女,后爸或后妈不愿意再次养育的,仍应由生父母养育,继爸爸妈妈还可以不给付继子女的赡养费;假如愿意养育,或许法律法规也认同。
十一、父母应否向养儿女给付赡养费?
1、《中华共和国收养法》实施前,夫或妻一方收留的儿女,另一方未表达抵制,并与该儿女产生客观事实收留关联的,离婚之后,应由彼此承担儿女的抚育费;
2、《中华共和国收养法》实施前,夫或妻一方收留的儿女,另一方自始至终抵制的,离婚之后,抵制一方不需承担赡养费,由收留一方养育该儿女。
3、《中华共和国收养法》实施前,夫妇彼此收留的儿女,或《中华共和国收养法》实施后收留的儿女,在没有消除收留关联前,应依照法律法规有关爸爸妈妈儿女的要求担负养儿女的赡养费。
十二、小孩改姓,爸爸妈妈能否不付赡养费?
依据法律法规,爸爸妈妈不可因儿女变动姓式而不付儿女抚育费。可是父或母一方私自将儿女姓式改成后妈或后爸姓式而产生纠纷的,应勒令恢复正常姓式。
Ⅳ 父母离婚,孩子满18岁应该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不再对其负有抚养义务,因此,如果父母离婚时,孩子已经年满十八周岁,那么一般就不涉及抚养权的问题了。但如果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为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那么,父母仍对其具有抚养义务。对于其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结合双方的抚养条件及抚养能力等具体情况来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 【成年时间】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Ⅵ 父母离婚后,子女虽然慢了十八岁,但要继续上大学,没抚养的乙方有无支付义务。依据的法条是什么谢谢
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夫妻双方离婚而终止,子女虽满十八周岁继续上学的父母仍有义务支付抚养费。法条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2)尚在校就读的。
2、《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3、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Ⅶ 父母离异,孩子己满十八周岁,探视权有什么规定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Ⅷ 在离异的家庭里年满十八岁的子女是否有选择监护权的权利离异双方是否不具备监护权了
理论上子女年满十八周岁的,父母就基本没监护权了,但子女在上学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父母双方还要尽一定的抚养和监护义务。未成年子女父母离异的,子女是无选择权的,有争议的可以通过诉讼来判决。所以,你问的问题,可以解答为,你没选择监护权的权利,父母的监护权也基本消灭了。
鉴于你对问题的补充,满十八岁父母法定的监护权就基本消灭了,也就没有转监护权这一说了,如果想跟着母亲生活就直接去,不用专户口,因为你在法律上还是你母亲的子女。你父亲也没权利阻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