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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发布时间:2022-01-07 14:29:12

『壹』 请问父子关系、母子关系是否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你好!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贰』 法律上亲子关系认定以什么为依据

双方同意做亲子鉴定的以鉴定的结果为依据,一方请求鉴定具有亲子关系,另一方不同意的,认定为具有亲子关系。一方请求鉴定不具亲子关系,另一方不同意的,认定为不具亲子关系。

『叁』 有什么简单方法可以证明法律上的父子关系

1,如果当事人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可以以此来证明当事人和父亲之间,存在父子关系;
2,如果当事人出生年代较早,不能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可以去户口原籍地的村委、居委等部门,让对方出具证明;
3,也可以当事人写一份亲子关系证明后,再让户口原籍地的邻居出面佐证;
4,当事人具体可咨询要求提供亲子关系证明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依对方的提示办理。
二,亲属关系证明
兹证明XXX性别:(男/女)出年年月,X 年X 月X 日出生,住址(户口本上的地址)
身份证号:(XXXXXXXXX),其亲属关系的情况如下(直系血亲都要写):
关系人姓名性别出生日住址与其关系(父子/母女/母子/父子/兄妹/姐弟/姐妹等) (称谓) 工作单位备注
上述证明的内容准确无误。如有不实,愿承担其法律责任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经办人(签名): (村委会)盖章:
单位联系电话:场年月日
注:1、本证明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本证明须有档案所在单位或存放档案的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盖章;没有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盖章。
3、相互称谓应按我国法律规定和习惯的统一称谓。

『肆』 在法律上如何解除亲子关系

您好,(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二)、在电影、电视和一些文学作品里,我们经常能看到如“断绝父子关系”之类的内容,生活中这种说法也很常见,但实际上很多人对此有误解。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如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而有关脱离自然血亲关系的声明当然也是无的。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如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关系。这种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也可以因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如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需要赡养的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处理赡养纠纷时,应当坚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调解或者判决使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都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而形成的一种法律拟制身份关系,因而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予以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民法典》

『伍』 民法典出台后父母可以和子女断绝关系吗

民法典出台之后,父母是不可以与子女断绝血缘关系的,即使你们父母与子女之间发生了矛盾,感情上可以断绝,但是血缘是不能断绝的,而且做子女的也必须有义务赡养父母的终老。

『陆』 请问父母和子女的法律关系是平权型法律关系还是隶属的法律关系

看情况。前面的答案将平权和隶属关系解释了,就不多阐述了。
举个例子,站在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的角度看上,是隶属的法律关系。如果站在父母和成年子女的角度上,有了经济纠纷等,应该是平权法律关系

『柒』 ...有什么简单方法可以证明法律上的父子关系

我国父子关系的产生只有三种途径:
1、血亲,就是你生的孩子才是你的子女。
2、收养,依法收养才能享有父子之间的权利义务。
3、姻亲,就是继子女。不过继子女要有抚养关系才能享有继承权。

证明法律上的父子关系的几种情况:
第一种血亲上,可以通过查询户籍资料,也可以通过DNA技术鉴定。
第二种收养上,拿出收养证明,即便是收养关系,也可以查看户籍资料。
第三种姻亲上,俗语上称后爹、继父,这个户籍资料应该有的。

『捌』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在下列哪部法律中予以规定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在《婚姻法》中有具体的规定。
《婚姻法》第三专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属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玖』 民法典离婚后父母子女是否还具有亲属关系

民法典离婚后父母子女还具有亲属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拾』 民法上是如何规定父母子女关系的

《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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