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离婚后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费吗
离婚后独生子女费发放方式:
独生子女费是国家对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给予的生活上的补贴,孩子归谁应该就由谁去领取。
夫妻双方有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发放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工工作单位,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工作单位发放全部。单位聘用一个月以上的临时工,有单位按月发放一半。下岗未再就业职工由原单位发放。解除人事关系的职工,其独生保健费由原单位发放到子女十四周岁止。劳动合同未到期的职工,单位提前解除关系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到合同期止。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或城镇未从业.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单方领证的对象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持证人单位发放,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独生子女费发放依据::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
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4、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抚养,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5、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办理了结婚证,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没有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抚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4、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抚养子女,且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直接抚养子女方可以单方申领。
② 离婚了,还能领独生子女费么
《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六条
依法结婚后生育一个子女并落实节育措施的育龄夫妻,保证不再生育,由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女方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每月发给五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或给予相应待遇;
(二)单位分配住房、按规定购买住房或划分宅基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
(三)独生子女入托(园)、入学、就医、招工等方面,应优先照顾。
(四)农村在社会救济、扶贫、生产资料供应、技术培训等方面,应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家庭;
(五)独生子女父母是职工的,按规定年龄退休后,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各加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独生子女死亡后没有再生育的;可各加发百分之十的退休金。加发后的退休金,不得超过本人的基本工资。
独生子女死亡后没有再生育的农民夫妻,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和生活上的照顾。
第三十七条
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的夫妻,自愿只要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除享受独生子女家庭优待外,一次性发给不低于三百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或给予相应待遇。
第三十八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规定支出:
(一)夫妻双方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为职工,另一方为城镇无业居民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
(三)夫妻双方均为城镇无业居民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承担;
(四)个体工商业者,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承担;
(五)停薪留职人员,有接收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承担,无接收单位的由原单位承担;
(六)农民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第三十九条
提倡开展独生子女家庭和双方家庭养老保险以及有关计划生育的其他种类的保险。
第四十条
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③ 夫妻离婚后,独生子女费单位如何发放
若之前独生子女费是按照夫妻各自单位各分摊发放50%的话,那么离婚后,双方仍然各自在单内位上领取容.若当时核准时,是以其中一方的单位全部分摊发放的话(因为是属于国家福利,财政拨款,为了手续上的重复,因此这种情况其实也很多),则需要在离婚后重新分割为各单位发放50%.不过几块钱的权益,我觉得似乎没必要这么计较.别的不说,看孩子面上,即使以后涨到100,200,又如何呢?为了孩子,就把它给孩子抚养方吧.这个双方可以自己协商解决,在离婚财产协议上写明,即使要分得汤清水利,也可以在协议上写,省得重新办手续.
若离婚后,再婚,并因为再婚对象婚前无子女,而与再婚对象生育子女,则独生子女费停发.假如无再婚现象,则独生子女费发放到子女年满18周岁后停发.
若双方均无工作,则由所居住的镇以上人民政府发放.发放条件和停发条件不变.
PS:你说的具体情况,男方的独生子女费在所居住地的人民政府领取,女方仍在单位领取.如果之前就是由各自的单位独立核发,则现在男方需向所居住地的人民政府提供离职、独生子女证明等相关材料,办一个转移手续.具体情况,要向人事、民政或计生部门咨询.
④ 离婚后退休了,独生子女费由谁来领
摘要 没有这个方式就是抚养方领取之后,然后是需要双方都有份额的。
⑤ 离婚后独生子女费谁领
只要你没有生第二胎,无论离婚后孩子判给谁,你都可以享受国家的独生子女补贴。退休后如果有单位可以到单位去领,没有单位到街道办事处领取。
⑥ 夫妻离婚后独生子女还有独生子女费吗,应该领多少
现在暂时看,你是可以独享
独生子女
费的全额的。为什么是暂时呢,因为,版不知道你还会不会再婚,跟你结婚权的对方会不会也有孩子,没有孩子的话你们会不会还要再生个孩子。这些都是未知数。
独生子女费的额度,每个地区都是不一样的,建议你去当地的计生部门咨询一下,由他们开具证明,在你所在单位领取到孩子18岁为止。
⑦ 夫妻二人离婚后,还能继续领独生子女费么
国家现在开放了三胎政策,以前国家倡导计划生育以及晚婚晚育,一个家庭只生育一个孩子。对于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国家会发放独生子女费进行鼓励。关于夫妻二人离婚后,还能继续领独生子女费么?我认为可以继续领取独生子女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独生子女费是国家对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给予的生活上的补贴,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也可以享受独生子女费。孩子的抚养权归谁,那么就应当由谁去领取。其次,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不清楚去哪里领取独生子女费的,可以去村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问一下工作人员,每个地区的发放单位和金额都是不一样的。最后,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国家会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领证之日开始,每年国家都会发放一笔独生子女保障费,从领证开始到子女满14周岁为止。
一:主要看孩子的抚养权属于夫妻双方的哪一方。
独生子女费是国家对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给予的生活上的补贴,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也可以享受独生子女费。孩子的抚养权归谁,那么就应当由谁去领取。
关于夫妻二人离婚后,还能继续领独生子女费么?大家还有什么想要补充的,欢迎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⑧ 离婚夫妻怎么领取独生子女费,是否双方都有
离婚夫妻领取独生子女费,离婚后在也没结婚的各人领各人的,在结婚有孩子的,就领不着了。
⑨ 夫妻离婚之后,还能领取独生子女费吗
夫妻离婚之后当然还能领取独生子女费,只要保证双方只有这一个孩子的情况下,就是能够领取的。
一、符合领取的身份
夫妻两个人离婚,但是他们二人只有这一个孩子,那么就符合领取的身份,就可以继续领取独生子女费。但是在领取的时候只能一方去领取,不然双方都领取,这样不是符合规定的,毕竟国家不是慈善企业,也是需要根据事情的实际情况来领取的。
虽然现在国家提倡二孩三孩政策,但是选择独生子女的家庭依旧很多,这也是与国家的政策有着十分大的关系。不管家庭是做出怎样的选择,但是面对独生子女的家庭,我们应该保证他们能够得到相应的独生子女费用,这样才是对孩子最大的保障,也是对于家庭的一份关心和爱护。
⑩ 离婚后独生子女费怎么发放法律依据是什么
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抚养子女,且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直接抚养子女方可以单方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