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独生子女家庭特殊扶助金重组家庭的还有吗
独生子女家庭特殊扶助金粽。组家庭重组家庭的应该是还没有了。
B.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有哪些
2014失独家庭补助标准最新政策
国家卫计委、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将城镇“失独”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提到了每人每月340元,并享受一系列关怀政策。
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从2008年起,国家全面实施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9周岁后,夫妻双方分别领取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伤残)或100元(死亡)的特别扶助金。2012年,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伤残)、135元(死亡)。2013年,全中国领取特别扶助金的特扶对象共67.1万人,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特扶对象40.7万人。
2014年起,中国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经济扶助力度,城镇特扶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伤残)、340元(死亡),农村每人每月150元(伤残)、170元(死亡),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
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特扶对象,参保给补贴,医疗享救助;有再生育意愿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救助支付范围;申请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优先安排。
2014失独家庭补助标准最新政策
一、经济扶助
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五部委发出《通知》提出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加大经济扶助力度,做好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广泛开展社会关怀活动。
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伤残)、340元(死亡),农村每人每月150元(伤残)、170元(死亡),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
二、保障房优先安排
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优先给予安排;对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三、城乡医疗
《通知》提出,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帮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参加生育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要将其接受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及再生育服务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纳入支付范围;免费向农村居民提供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并给予住院分娩补助;对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要做好咨询指导工作,并给予必要的帮助。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
四、养老保障
优先入住养老机构
《通知》要求,做好养老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参保缴费补贴。对6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C. 独生子女特别家挺扶住金都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人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具有当地户籍;
2)女方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女方年满49周岁(丧偶或离婚的单亲父亲家庭,男方年满49周岁);
4)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5)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现无存活子女。
所需申请材料:
1)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
2)死亡特别扶助申请;
3)申请人本人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
4)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结婚证复印件;
6)申请人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子女状况证明;
7)《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
8)相关部门出具的子女死亡销户证明或《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有效死亡证明;
9)申请人本人自述的书面材料和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生育的子女未上户口即死亡的须提交。);
10)公安部门出具的入户及户籍关系证明(收养子女的须提交。);
11)《收养登记证》复印件(1992年4月1日之后依法收养子女的须提交。);
12)解除收养关系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与子女解除收养关系的须提交。);
13)相关部门出具的原配偶死亡销户证明或《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有效死亡证明复印件(原配偶死亡的提交。);
D. 国家对独生子女重大疾病家庭有什么救助吗
无法回答你了解了一下国家没有对独生子女家庭重大疾病的救助政策,所以没有。
E.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和标准是什么如何办理
常住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专夫妻。
女方年满49周岁
只生育一个属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未残疾(伤残疾达到三级以上)符合以上条件的,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来计生办填写审批表,并进行公示。
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五部委发出《通知》提出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加大经济扶助力度,做好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广泛开展社会关怀活动。
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伤残)、340元(死亡),农村每人每月150元(伤残)、170元(死亡),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优先给予安排;对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F. 什么是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在我省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由政府给予资金上的扶助。 (一)扶助对象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的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的户籍在我省。 2、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三级以上)。 对象的具体确认条件按《陕西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的政策解释》(附件1)执行。 (二)扶助标准 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三)与其他奖励制度的衔接 对于目前已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独女户家庭补助的对象,按照本方案规定相应调整扶助标准;对于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条件的农村对象,年龄达到60周岁以后,仍继续执行本方案规定,不再重复执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问: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如何确认? 答: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扶助对象的确认,确认程序和办法可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的程序进行,但是要注意人性化服务,避免对扶助对象造成感情上的伤害。具体程序是: ——本人提出申请。 ——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初审。 ——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并公示。 ——市和省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工作的时间安排,应按照《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点)》执行。特别扶助对象的申报、确认,使用《陕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手册》。
G. 国家对独生子女重大疾病家庭有什么救助吗
符合条件:
1、国营、集体转失业后退休人员(因企业破产、改制、撤销、分流等原因导致失业回);
2、户籍在答本社区;
3、有《独生子女光荣证》(丢失需到档案局找四联单);
4、未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费的;
5、享受金额:1997.1.1----2003.3.30 享受1000元
6、结婚终身未孕享受金额3000元。
(7)独生子女特别扶助家庭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是指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是生存还是死亡,保险人都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对于独生子女而言购买这款保险能够进行两全保障。它的“储蓄性”和“给付性”功能能够在出了事的时候得到赔偿金,不出事则到期后还本。
两全保险的保障责任较少,只有生存金(就是每隔一段时间给你的钱,有每年返的,有隔年返的)和身故保险金,有的险种存期短,还有满期生存金,合同到期连本带分红全部返还。
作为整个家庭的重心,独生子女买两全险进行人身保障是不够的。应当先考虑重疾和意外,对自己有所保障,对整个家庭有所交代后再考虑购买两全保险增加保障。
H. 独生子特别扶助对象本人住院如何报销
这个报销的话应该都是正常报销 看你是社保还是农合这样的报销 如果国家对独生子女特别扶助对象有特殊政策的话 你可以到当地的啊医保 大厅去查询一下
I. 享受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本人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历次《离婚证》或其他婚姻状况证明;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单位或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子女状况证明(需注明当事人出生年月、婚姻情况、生育子女情况、现存子女残疾情况等);
5、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6、其独生子女持有的残联统一发放的标注残疾等级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7、其他相关证明。
各地的规定可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