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房屋如何过户给子女最划算
其实我觉得父母的房子的话直接继承给孩子应该是最划算的,因为寄存的话手续费是比较低的。
❷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时怎么可以省钱
法律分析: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赠与、买卖、继承。一般来讲,房屋买卖过户必须要交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如果赠与或者继承可以免交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所以会省钱,继承比赠与要多一个遗嘱公证费,这样看赠与相对省钱,但是赠与或继承的房屋在下一次买卖时,因为零价值获得房屋会导致更高的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所以如果房屋不再出卖的话,可以考虑赠与取得,但是如果还要出卖的话,还是买卖取得更划算。
【法律依据】《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五)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燵1]
❸ 父母的房子如何转让给子女这3种方式最省钱
中国的父母或许是全天下最心疼孩子的父母,一般父母都会将自己的房子留给孩子。不过,即便是父母要把房子给自己的孩子,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都是要给钱的。
在中国,父母将房子给子女,一般有三种方式:买卖、赠与和继承。而这三种方式,哪种最省钱呢?下面小编为大家算个账。
以房屋目前评估总价100万,当初买入价格为60万,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为例。
A、 继承方式:
税费最少,但房产证未满五年转让费较高
在买卖、赠与、继承三种过户方法之中,继承是最经济快捷的途径,因为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办理继承过户只需缴纳公证费和少量印花税、登记费等,其他税费全免。不过,继承之后再父母中有乙方去世后才能实现。
子女通过继承方式取得房产证满5年之后,如果再出售该房产时没有其他物业,则可同时免缴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只需要缴纳少量的交易手续费和公证费。
即使在房产证不到5年的情况下出手,也只需要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5.5%的营业税,以130万的转让价格来计算,总费用只有8.45万元。
B、 赠与方式:
房产证未满5年,赠与比买卖划算
先办理赠与公正,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需要缴纳费用主要是如下4种费用,共计约为4.3万元
如果赠与之后子女在房产证满5年后再出手,可免缴营业税已经个人所得税,只需要缴纳手续费。
但如果子女在受赠后不足5年即出售房子,按照目前的政策,子女只能按照实征收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以130万的转让价格来计算,即按转让收入减掉合理费用后征收20%,同时还要缴纳转让收入5.5%的营业税。假如未来子女以130万元卖出这套房产,则在二次转手过程中,共需要缴纳的税费可能高达20万元。
C、买卖方式:
房产证满5年,买卖比赠与更划算;再转让买卖更划算
父母将房子卖给子女,则直接走正常买卖流程,按照目前的政策直接办理。如房产证已满5年,需要缴纳的费用个人所得税即评估总金额的1%,为1万元;以及公证费和房屋评估费等费用,约为1.3万元,共计约为2.3万元。
如果房产证未过5年,除了缴纳2.3万元外,还要缴纳增值部分5.5%的营业税,子女还需要缴纳1%的契税,共计缴纳5.5万元。
不过,虽然房产证未过5年,买卖所缴纳的费用更多,但在此转让时,费用却少于赠与的方式。还是以130万的再次转让价格为例,子女再转让需要缴纳的费用为总额1%的个人所得税和增值部分5.5%的营业税,两次交易的税费合计为8.45万元,远低于通过赠与方式获得的房产证未满5年房屋再转让的费用。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8-07-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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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父母房产怎样过户给子女最省钱
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最省钱的方式是继承过户,办理继承过户只需缴纳公证费,其他税费全免。五年以上房产买卖过户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只需要缴纳契税;五年以内的房产赠与过户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需要缴纳公证费和契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