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关于独生子女政策法规
你好是政策,也是法律和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和各省的计划生育条例。
❷ 劳动法必须要有独生子女证才有护理假吗
部分省份的确是这样的规定的,必须要独生子女的,男方才能享受护理假的,例如《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就有这样的规定的。
❸ 劳动法有关独生子女照顾生病父母的规定
劳动法中,没有独生子女可以请假照顾生病父母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回和国劳动法》只对法定节假日、带答薪年假及婚丧假(没有规定具体天数)作出了规定。
有关独生子女请假照顾生病的父母,目前只能按照请事假处理工薪问题。而这种请事假,无论是事假的时间,还是事假的工薪处理等问题,在国家法律层面,还没有统一的、明确的规定。
目前,绝大多数企业执行事假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1.75天;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
❹ 国家最新法律法规<<独生子女>>优惠政策
依据2002年9月1日起实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27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第29条: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我们省于2014年5月29日起施行的《 河南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生育条例》
第37条: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凭证享受下列待遇。
1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奖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费二十元以上。
2在入托,入学,就医,招生,招工,征兵,农村划分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补助。
3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分(份)给,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移民拆迁安置,新农村建设安置,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征地补偿等经济利益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再招收乡(镇),村集体企业事业职工及农业经济发展,贷款,扶贫,救灾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4城镇无业人员,个体经营者和农村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和其他社会保障时,应当优先保障,并给予优惠。其享受的各种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和其他优惠资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5对符合条件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除享受上述待遇外,应给予表彰,并奖励二千元以上奖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奖励百分之五十,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由当地人民政府奖励。
第38条:对年满六十周岁,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奖励扶助标准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并建立利益增长机制,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❺ 法规独生子女 定义
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但兄弟姐妹关系会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产生一定作用。独生子女除了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外,没有兄弟姐妹这层关系,因此其社会化带有自身的特点,但是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都能学会交朋友。独生子女政策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而实施的控制人口增长过快的一项政策。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❻ 独生子女补助金由谁发,发多少,什么时间发是哪个法规或条例规定的
独生子女补助金由父母所在单位发,发的时间各单位不一样。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
发放标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6)独生子女法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补贴二孩退费
2014年以来,不少省区市的地方人大在修订“计生条例”时增加了“单独”可以生育二胎的条款。
作为最后一个放开“双独二胎”的省份,河南省在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批准生育的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其他奖励,发给生育证。
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第四条,可以找到明确要求:“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
河南省卫计委相关人员回应称,国家卫计委的通知,是面向全国、全局的指导性意见,而每个省份情况不同。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独生子女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