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汕头入户口新政策
办理条件
(1)夫妻投靠入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3)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市
(4)离婚人员回原籍入户
(5)购房入户
(6)租赁房屋人员入户
(7)合法稳定住所、稳定就业人员入户
(8)外国人、外籍华人、无国籍人、华侨、台湾居民入籍入户
(9)已安排在外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辞(退)职回原籍入户
(10)灵活就业人员入户
(11)高技能人才或本市急需技术人员入户
(12)高层次人才入户
(13)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入户
(14)离退休干部异地安置
(15)退休(职)人员回原籍入户
(16)自谋职业入户
(17)在外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辞(退)职回原籍入户
(18)本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回原籍入户
(19)本市生源因退学、休学回原籍入户
(20)留学、探亲或公派在国外长期居住未取得居留权,本市户口已注销申请恢复户口人员入户
(21)本市普通高等、中等院校录取外地生源新生入户
(22)异地大、中专生毕业分配
(23)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
(24)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
(25)异地安置的复退军人
(26)转业、退伍军人
(27)随军家属
(28)投资、
(29)捐资
(30)艰苦特殊行业岗位人员(环卫、市政养护维修、园林绿化、殡葬、中心城区公共汽车驾驶)入户
(31)宗教教职人员入户
办理材料
(1)夫妻投靠入户
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入户申请书;
2、身份证;
3、结婚证;
4、《计划生育证明书》或《计划生育证明服务证》(违反计划生育的,应在该证中列明“已全额缴清社会抚养费”,并附“缴费单据”),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50周岁免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5、有子女的附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及节育证;
6、迁出地及迁入地户口簿。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
1、父母及子女申请书;
2、申请人和所投靠的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况和双方关系证明。
(3)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市
1、父母及子女入户申请书;
2、身份证;
3、结婚证;
4、《计划生育证明书》或《计划生育证明服务证》(违反计划生育的,应在该证中列明“已全额缴清社会抚养费”,并附“缴费单据”);
5、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6、节育证;
7、迁出地及迁入地户口簿;
8、小孩已满16周岁的,提供本市在学证明。
汕头市各种情况户口迁入材料一览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贰』 父母户口投靠子女需要哪些条件
父母户口投靠子女 ,需要老人的身份证 户口本,先去当地居委会开证明, 然后去当地派出所 办理上户口。
『叁』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户的如何办理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户的方法:
1、办理条件:
(1)、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子女有自己的产权房屋、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不受父母户口所在地有无子女的限制。
(2)、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从计生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
2、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申请人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被投靠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配偶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房产证》、《结婚证》、《婚姻(夫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办理流程:
(1)、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3)、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3)父母户口投靠子女汕头扩展阅读:
父母到城市投靠子女落户具体规定:
1、未婚子女可选择投靠随父随母迁移落户,但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
2、未满18周岁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区域内的学校就读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
3、父母在城市市区、县城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的,其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并办理随父母落户。
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身边有否子女限制,根据本人意愿,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户。
5、祖父母、外祖父母确与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要求投靠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其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投靠落户。
6、夫妻一方死亡、失踪、出国定居、服兵役的,儿媳确与公婆、女婿确与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同意其投靠的,可办理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迁移落户。
7、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随父或随母部队驻地申报出生并在集体户内落户(在部队驻地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单独立家庭户),也可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
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随父母中非军人一方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在部队驻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随现役军人一方部队驻地申报出生落户。
『肆』 父母户口投靠子女需要哪些条件
父母投靠子女审批条件: 1、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 2、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我市投靠子女的。
需提交的材料: 1、被投靠人申请及单位或街道证明; 2、户口簿、身份证(含复印件); 3、投靠人户籍证明; 4、投靠人离、退休证明(件)、结婚证。
『伍』 父母户口投靠子女
1、这样的情况可以在你的居住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必须要具备的条件:如你是否独生子女、二位老人的年龄和在一起需要达到130岁等等。。。
3、可以办理申请的时候咨询一下户籍科的工作人员。
『陆』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
1、投靠人女性满55岁,男性60岁。2、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出具身边无子女照顾证明。3、个人落户申请。4、投靠人原籍出具户籍证明。5、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或办事处证明。6、被投靠人身份证复印件。7、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柒』 父母户口投靠子女的名下可以吗
如果父母年满六十周岁,生活以子女赡养为主,那么就可以从农村转到子女户口所在地改为非农业人口。
『捌』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你好!
1、投靠人女性满55岁,男性60岁。
2、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出具回身边无子女照顾证明答。
3、个人落户申请。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户籍证明。
5、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或办事处证明。
6、被投靠人身份证复印件。
7、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