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6年青岛市年满60岁父母领取独生子女的补贴需要那些条件
你好
独生子女费是全国统一的,
一个人一个孩子10元钱,
男女双方各一半,如果男方有专单位女方没属有单位的话
,男方单位一个月发5元钱,女方由社区街道统一发放,
一个月5元钱。如果双方都有单位,
由各自的单位发放,一人5元,
如果双方都没有单位,由所在的社区街道一个月发放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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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请问青岛市的独生子女补贴如何领取
有工作单位在单位领。没有的在社区领。一百二一年
『叁』 家里是独生子女的住院享受什么补贴
没有补贴的,满大街都是独生子女。没有人会管的。
『肆』 独生子女证住院有没有优惠政策
不同地区,不同待遇,根据所在地的经济而定。在北京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一条 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第四十三条 对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不落实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政策,有关当事人可以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举报;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督促落实,并对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予以支持。
『伍』 青岛市市北区独生子女残疾父母补贴,什么时间发
这样他都会有这个补贴,就。你去问一下她那个服务中心那个市政府。问她到底怎么个流程?什么时候发,还需不需要你做什么?
『陆』 独生子女父母住院补贴最新政策
『柒』 独生子女父母生病住院了有补贴吗
独生子女户己按规定享受国家独生子女家庭户应该有的待遇,并按规定发放,所以独生子女父母住院了除去自己医疗保险外没有规定有其它的补助政策。
『捌』 有独生子女证生病住院有何补贴
有独生子女证生病住院,没有任何额外的补贴。
你只要是参加了医保,就可以享受医保的待遇,反之则没有。
独生子女证,并不能给你带来额外的补贴。
『玖』 国家和政府对独生子女家庭有何补助和奖励
1、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2、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3)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4)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3、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是农村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具体办法按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4、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百分之五的标准增发退休金。已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这项奖励仍由原单位发放。
改制企业的职工原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未满14周岁,独生子女的保健费按标准计提到子女14周岁。职工实行社会就业的,可一次性发放到个人。原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改制企业人员,在2003年4月1日后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根据本人基本工资5%的标准增发补贴,按15年计算一次性提取,由改制后企业逐年发放。破产、关门走人企业所提补贴经协调可一次性发放到个人。上列费用经审核后一次性提取纳入改制成本。
5、独生子女父母是农村居民的,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的形式,为其办理养老保险。
6、终身未生育或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可以享受第4、5项规定的待遇。农村生育两个女孩的夫妻落实绝育措施后,可以享受第5项规定的待遇。
夫妻只生育一胎系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与优待。
7、流动人口中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由用人单位支付;无用人单位的,由户籍地按本地规定落实。流动人口从业人员晚婚晚育的,依法享有增加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从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待遇。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节育手术费,有用工单位的,由用人单位负担。无用人单位,属于跨省的流动人口,先由本人支付,回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销。无用人单位,属于省内的流动人口,由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
8、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再生育子女的,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有关规定的优待,已领取的奖金、独生子女保健费、增发的退休金、政府和集体投入的保险费必须全部退还。
9、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下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一)发放避孕药具和孕情环情监测;(二)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其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三)输卵(精)管结扎术及其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四)人工终止妊娠术及其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五)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断和治疗。
10、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开展小额贷款、项目开发、科技扶持、以工代赈、扶贫助教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待。
11、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鉴定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需要治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督促施术单位安排治疗。
单位职工治疗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期间,以及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按规定休假期间,视为出勤。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照顾。
违反规定,拒绝采取避孕节育措施导致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怀孕的终止妊娠费用,由受术者承担,不享受前款规定的待遇。
这个是长沙的,从上面看,不能享受独生子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