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福建独生子女每年10天假带薪护理父母 3月起施行是怎么回事
简介: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的需要,经1月22日福建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对老年人的家庭保障、社会保障、社会优待等都作出规定,还为独生子女作出“年满60周岁的父母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的规定。
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1990年10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② 江苏独生子女护理假 独生子女照顾父母有没有护理假
我们江苏也应该有独生子女护理假。独生子女太无助了,当父母生病住院时。
③ 老人住院 独生子女每年可休20天带薪护理假
本报讯(记者 刘雪妮)为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新制定的《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子女可享受带薪护理假,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
条例规定政府应当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构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并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保障建设用地。政府应当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并且规定新建居住区应当按照规划和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居住区应当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服务设施。
条例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主要内容、场所设备要求、运营方式和服务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规定,鼓励和引导各类主体为居家生活的老年人提供丰富的养老服务。
条例规定了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为促进养老机构服务提质增效,条例规定养老机构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可以通过设立多个服务网点,或者运营管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形式,将助餐、照料、护理、医疗等专业化服务延伸到社区。
当前我市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比较有限,而彼此的服务体系又相对独立,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的需求,迫切需要提供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为此,条例规定要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的合作机制,形成合作关系;要为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转型发展医养结合服务提供政策支持,制定制度规范。
应当完善老年人就医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医疗保险报销标准,优化报销程序和结算方式;养老机构设立的医疗机构,申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符合条件的,医疗保障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审批。
条例规定市、区两级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55%以上应当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为养老服务提供资金保障;明确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规定土地供给政策和税费优惠,支持养老服务组织发展。
条例规定政府应当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建立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记录和信息共享机制。政府可以根据信用状况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④ 独生子女可休“照料假”如何落为实际
近日,四川省公布了关于“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低于3天照料假”的征求意见稿,引发关注。记者发现,福建、湖北、广西也已公布相关内容。不少专家认为,类似新政是应对社会老龄化问题的一个积极探索,但落实“纸上假期”在实际操作上仍有待完善。
如何才能常回家看看?
律师告诉记者,不仅是独生子女的“照料假”,如带薪年假、探亲假等的具体实施,很多并未完全被劳动者所熟知。我国大部分家庭“四老两小”的养老模式带来了一些养老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同样需要通过法律,来规范社会各相关机构发挥其职能,保障子女更好地抚养老人。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给予劳动者休假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对于由“照料假”等给用人单位带来的成本,可以从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方面给予用人单位补贴。
厦门大学社会学教授叶文振建议,有关部门应进一步了解大部分员工和其父母对“照料假”等对假期天数等的真实需求,这样制定政策、执行起来才会更有针对性,效果也会更好。另外,可以考虑进一步扩大“休假人员”的范围,如只要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在申请照料假时,配偶也能同时休假,以减轻家庭的压力。
田毅鹏表示,需建立一个与社会整体相衔接、相互兼容的配套体系,才能更好地将“纸上假期”落到实处,去应对和解决养老中面临的问题。
这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各单位在执行力度上存在问题,也就造成独生子女很难做到回家照顾老人。
⑤ 能不能每年给独生子女20天带薪假 专门用来照顾住院的父母
想法是好的,但是可能性不大。
⑥ 劳动法有关独生子女照顾生病父母的规定
中国多地立法明确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福建、湖北、黑龙江、广西、海南、重庆六个省区市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法规中规定了独生子女护理假。
但这个没有纳入劳动法,只能几个省自己出文,而且还要看单位是否执行,没有形成法律形式。
⑦ 福建出台规定独生子女每年10天带薪假护理父母,你怎么看
随着我国老龄化问题的严重,对老年人的赡养问题也成为一个炙手可热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受之前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众多独生子女的家庭更是在赡养问题上多少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福建出台的规定独生子女每年十天带薪假护理父母的这一人性化举措,我个人表示支持。
其实不仅是独生子女,普通子女对老人的赡养问题也是当今社会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随着人们生活压力的增加,人们往往对自己的身体都无暇顾及,不舍得休一天假,每个月对家里老人的探望次数也是少之又少。好的是一些老人会住到子女的家里,为他们照顾孩子,干点儿家务,也算是找点儿事儿干,闲不着。但还是有很多老人住不惯高楼大厦的,就想自己待在那一亩二分地里,干自己的事儿,什么时候想孩子了就去孩子那儿看看,大部分子女根本就没有主动尽到赡养看望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老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前进。会有一些丧偶然后另娶或另嫁的老人去选择勇敢地接受新生活。但是孩子们对老人的这些行为还不能很好的接受,甚至会因此引发一系列的财产问题赡养问题等,成为影响家庭发展的另一矛盾。
而且就事论事地说,这项政策也确实是减缓了独生子女家里有老人生病无暇看理的现状,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一方面正式单位不给放假,另一方面国家政府也没有相应的政策硬性规定,使子女们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看护生病的老人固然是义不容辞的大事儿,但是工作这边儿也早兼顾,弄得人们也是一个脑袋两个大。
至于这个政策能不能尽快尽好的实施是后话,毕竟现在好多企业对国家的政策都没有一个真正的好的环境去真正地实施。但不得不说,这项规定的出发点还是很不错的。
⑧ 全国政协委员:建议独生子女休假带薪照顾父母是怎么回事
同时,也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完善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措施,继续使用《独生子女证》。“为独生子女奖励照顾父母的带薪年假,应当看作是当年计划生育和独生子女政策的组成部分,从鼓励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的生育和扶养,到现在和将来关照老年的独生子女父母,使政策具有延续性和完整性。”
⑨ 独生子女可带薪照料父母是怎么回事
日前,四川发布《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提出“独生子女照料假”,拟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子女每年累计不低于3天的照料假,其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这是一项人文关怀色彩很浓的政策。在我国,独生子女已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他们的父母如今不少已超过60岁,从身体和心理的角度看,都已开始需要孩子照料,特别是患病住院期间。
总之,独生子女照料假体现了社会发展进步。这种假期,犹如饮食中的调料,虽然不多,但让人感觉有滋有味。
一首常回家看看唱出了多少人的心声。但有时候确实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即使父母有病在床,也不能经常孝顺在身边。特别是独生子女,压力更是大啊。
⑩ 独生子女仍占大多数,为照顾父母真不容易,“独生子女护理假”能实施吗
独生子女占了大多数,为了照顾父母,独生子女确实压力非常的大,所以很多的代表建议独生子女能够增加一些相映的假期来照顾自己的父母。
我们一定要对于自己的一些现状有充分的考量,当然这样的建议我们很多的独生子女还是希望能够实施的,毕竟这样真的能够多出时间来照顾我们自己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