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独生子女证明信怎么写
我单位(乡镇、街道)_______同志,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离内婚)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与________同志(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结婚,于_____年____月___日生育(收养)一孩(男、女)___,子女姓名_______,系独生子女。该子女为该同志生育(收养)的唯一子女,且无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字:
单位(乡镇或街道计生办)联系电话:
❷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哪些证明
所需材料:
(一)原配夫妻: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孩子准生证、出生证、放环证(附带透环B超结果证明书)证件及复印件、亲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二)离婚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
(三)丧偶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丧偶的证明。
(四)再婚对象: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
注:2019年1月1日,重庆市政府发布并实施《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独生子女证明是什么扩展阅读:
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夫妻一方因出国不在本地或死亡的,可由另一方给予办理。
(二)夫妻一方为外国人、华侨或港、澳、台公民,另一方为户籍在我省的居民,符合领取条件的,我省居民一方可在户籍地、现居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办理,但独生子女保健费只发放我省居民一方。
(三)夫妻双方无法提供《收养证》的,1992年4月1日《收养法》颁布前以事实认定,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收养证明后,予以办理。
(四)夫妻双方原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或者损毁,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可以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夫妻,再婚后未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原证件继续有效。
(六)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在其生育或收养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七)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在子女16周岁以内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现可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八)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收养一个子女,2016年1月1日后申请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在其生育或收养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追回已经领取的奖金、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其他优惠、奖励。
(九)独生子女年龄在1981年4月30日《陕西省计划生育暂行条例》颁布时,已超过14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事实认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十)2016年1月1日以后,不再鼓励只生育一个子女,凡2016年1月1日以后初次生育的,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❸ 独生子女证件是什么样的
独生子女证是以前法律规定。独生子女家庭可以依法办理证件,可以享受到规定的独生子女政策的补贴。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2002年9月1日前称《独生子女证》(有地区称《独生子女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规定: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其中就增加了一条涉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规定。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❹ 怎样证明自己是独生子女
想要证明独生子女身份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内复印件。
2、独生子容女父母双方所在地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材料,分以下几种情形:
(1)父母属体制内单位的(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央驻地方企业),由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材料。(体制内单位由县级人口计生委确定)
(2)父母属体制外单位的,由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出具书面证明材料(需有经办人签字和村居委用印),经乡级(街道、乡、镇)计生办审核属实后,由乡级计生办负责人在居(村)委会书面证明上签字和乡级计生办用印。
(3)父母一方属体制内的,另一方属体制外的,按以上各自属性出具证明材料。
3、此外,父母是再婚的,还需出具父母离婚判决(协议)书和再婚后生育情况证明。死亡的,由原单位或生前户籍地出具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作为单独夫妇申请再生一胎生育证的唯一依据,而需要提供父母单位(或所在地)的“独生子女情况证明”。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提交《光荣证》原件,批准后再生育,予以收回注销;对未办《光荣证》或遗失的,可不提供。
❺ 独生子女证是什么证
❻ 独生子女证明怎么写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 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 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 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 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 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 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 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 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 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 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 证》。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 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 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 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 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 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 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 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 、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 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独 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 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 证》。
❼ 独生子女的身份如何证明
想要证明独生子女身份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所在地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材料,分以下几种情形:
(1)父母属体制内单位的(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央驻地方企业),由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材料。(体制内单位由县级人口计生委确定)
(2)父母属体制外单位的,由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出具书面证明材料(需有经办人签字和村居委用印),经乡级(街道、乡、镇)计生办审核属实后,由乡级计生办负责人在居(村)委会书面证明上签字和乡级计生办用印。
(3)父母一方属体制内的,另一方属体制外的,按以上各自属性出具证明材料。
3、此外,父母是再婚的,还需出具父母离婚判决(协议)书和再婚后生育情况证明。死亡的,由原单位或生前户籍地出具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作为单独夫妇申请再生一胎生育证的唯一依据,而需要提供父母单位(或所在地)的“独生子女情况证明”。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提交《光荣证》原件,批准后再生育,予以收回注销;对未办《光荣证》或遗失的,可不提供。
❽ 独生子女证明怎么写
这个一般情况下,要是拿出独生子女证的,他是有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