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关于档案问题
你好,我是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的周老师。
你的情况是因为你的应届毕业生,还没出派遣期,所以人才市场不能接收的档案和党关系。除非你有企业的调档函去人事局把档案取出来,再以企业的名义放在人才市场,然后党关系也转到人才市场才可以。
希望对你有帮助。
Ⅱ 补办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材料,有什么手续
独生子女补办可到发证单位领取表格,父母双方单位、居委会写出介绍信、表格盖章。带上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结婚证、父母双人照片到发证单位补办。 1、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复印件上应有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写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个人申请,说明丢失原因。 3、夫妻双方单位出示的现在婚育状况因故离开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委会出示证明,并注明何时由原单位转入现单位,社区出示的证明需附本人下岗证明或失业证明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Ⅲ 干部人事档案主要由哪些材料组成
根据中组部1991年颁发的《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及1996年颁发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其内容一般分为十大类:
1、履历材料:包括各个时期的干部履历表、简历表、个人简历、各类人员登记表。
2、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3、鉴定、考察、考核材料:
(1)民主评议综合材料,由组织上出具的鉴定性质的材料;
(2)年度考核登记表、各种鉴定登记表;
(3)干部提拔、调动时依据的考察综合材料;
(4)涉及个人的审计意见和考核材料等。
4、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材料:
(1)学生(学员)登记表、报考各类院校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学历证明材料、授予学位材料;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合格登记表、聘任或解聘审批表、套改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业务自传;
(3)个人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论文的目录和评价材料。
5、政审材料:
(1)审查干部政治历史情况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证明材料、证据材料;
(2)甄别、复查结论、调查报告、批复及主要依据材料;
(3)入党、入团、入伍、出国的政审材料;
(4)干部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国籍、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等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等。
6、参加党团的材料:
(1)入党志愿书、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
(2)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依据材料;
(3)整党工作中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依据材料;
(4)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退党材料;
(5)入团志愿书、申请书、登记表、退团材料;
(6)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7、奖励材料:各种先进人物审批表、先进模范事迹、先进模范事迹登记表。
8、处分材料:
(1)处分决定或免予处分的意见、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处分的意见和检查交代材料;
(2)通报批评材料;
(3)甄别、复查报告、决定、上级批复及本人意见;
(4)法院审判工作中形成的判决书等。
9、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1)工资变动审批表、定级、升级、调级和解决待遇的审批材料,奖励工资及享受特殊津贴的审批材料,有调资项目的军警(衔)审批材料;
(2)干部任免审批表;
(3)公务员过渡审批表,招工、录用和聘用审批表,聘用干部合同书,续聘审批表,解聘、辞退材料,入伍审批表(兵役登记表)、军人转业(退伍)审批表,军警(衔)审批表,退(离)休审批表;
(4)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
(5)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工青妇等群团代表会、民主党派代表会代表登记表,委员简历、政绩材料。
10、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1)独生子女登记材料,军人结婚审批材料;
(2)各种体检表、残疾等级材料;
(3)干部逝世后在报纸上刊载的消息或讣告、悼词(生平);
(4)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情况的说明、遗书等。另外,在实际分类时,遇到一些难以把握的材料,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登记表和简历表以自传为主的归第二类,以鉴定为主的归第三类;
(2)后备干部登记表及考察材料在提拔使用后归到第三类;
(3)入党、入团申请书有多份的,一般只归较为系统的首尾两份;未批准或未转正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入党志愿书不归档;
(4)奖励工作中形成的决定、通报及证书一般不归入干部人事档案(只归审批表);
(5)政审与违纪错误混在一起给予处分的决定、报告、结论等归第八类。只有批复或结论而未给予处分的,以政审为主的归第五类,以违纪错误为主的归第八类;
(6)学生入学、毕业、军人入伍体检表归入第十类。
Ⅳ 我现在独生子女证丢失 档案里没有'独生子女审批表'请问我怎么办
你好,这个不是问题,可以填写独生子女父母遗失证明。通过自己单位内社区的证明以及公示,还有离容婚协议书来佐证,我母亲也在搞这事情。还比你复杂一点,虽然我本身从事这个,目前也在搞这次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但现在上面的意思要我先缓一缓,特殊情况拖后一点处理。您是湖南?
Ⅳ 工人退休了档案里面没有独生子女审批表,以后的福利就不会有吧
独生子女证丢失,可以去你父母当时办理独生证的街道社区或计生部门查找办理底档专,也可属以去父母工作单位找当年办理时的手续和申请表,还可以去户籍派出所查你家户籍原始资料,这些方法都可以证明你父母只生过你一个孩子,也就是独生子女
Ⅵ 独生子女证丢失政府有档案吗
独生子女证丢失政府有档案,可以到相关部门补办独生子女证。
补办独生子女证所需手续:
1、要求单位或者是社区出具一份补办独子证证明,证明符合独生子女证资格。
2、需要父母及孩子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还需要孩子的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去原独生子女证发证机关进行申请补办即可。
(6)领导审查独生子女档案材料扩展阅读:
补办独生子女证:
带上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结婚证、父母双人照片到发证单位补办。
1、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复印件上应有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写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个人申请,说明丢失原因。
3、夫妻双方单位出示的现在婚育状况(注明是否存在再婚、超生)因故离开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社区)委会出示证明,并注明何时由原单位转入现单位,社区出示的证 明需附本人下岗证明或失业证明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及家庭成员(一家三口)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再婚家庭应当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丧偶家庭应附死亡证明。
Ⅶ 档案管可以开独生子女证明么
独生子女证明不是档案管的事,而且独生子女证明必须要父母去申请,子女本人没法申请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
Ⅷ 政审是否需要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填写
一般的程序是这样的,先政审再复试。
一政审的概念:为了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而对复试考生进行的思想政治审查的一种书面证明材料。
二思想政治审查内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三 政审工作方式:可采取“派人外调”或“函调”的方式。函调的证明信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
四具体的表格填写项目:
1、招录单位与本人要簦就业协议书。
2、要到你现在所工作的单位或就学的学校(应届生)调查你所在单位的具体表现。主要由所在单位(学校)的主管领导写出考核意见。
3、到档案管辖单位根据报考时所要求的条件来审查档案。主要审核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学历的真实性、派遣证、招工表,转正定级工资表、如填报了技术职称职务,还要审查职称材料。党团关系、奖励和处分、违法乱纪等,独生子女情况等。并由你所在单位的人事管理领导填写同意调出的意见并盖公章
4、在没有对你本人的违法乱纪举报。
Ⅸ 个人档案中必须有独生子女审批表吗没有怎么办
独生子女登记表必须有,没有就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