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们家是独生子女户,我们村镇卖农民土地,是否可以多分配一点
说是有些地方会根据地区有所调整,未必全部是多分一人份额
Ⅱ 2019年独生子女分的土地要收钱吗
2019年没有分过土地不会收钱的
你说的是补土地吧如果是村里的就是村委会收的
Ⅲ 独生子女证分配土地款打官司能否打赢
这个的话要看你有没有证据,有证据的话是可以打赢官司的。
Ⅳ 农村独生子女土地分配
你说情抄况各地规定不同,大多数省份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还享受多方面的优待,其中有一条:集体收益以人均分配的,增加1人份的份额。如山西省和陕西省等。但对于分配荒山土地的并没有明确条例规定,请通过乡镇政府进行详细了解。
Ⅳ 独生子女 土地
根据有关规定:独生子女费每人每年发放100元,
因为农村的土地属集体所有,具体是村委会在行使管理权。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开始时。实行30年不动。
Ⅵ 四川省独生子女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国家优惠政策:农村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家庭,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月享受政府奖励扶助养老金50元。 二、省优惠政策:1、农村、城镇居民、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享受查孕、查环、查病的“三查”服务;免费享受在规定标准之内的上取环、结扎、人流、引产、皮埋、等避孕节育技术服务。2、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自领证之日起至孩子14周岁止,凭证领取不低于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3、农村符合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可一次性奖励2000元。4、在发展地方经济的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享有优先获得政府资助、扶持和优惠的权利,在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招工和组织劳务输出方面,享有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的权利;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等方面,有优先获得照顾的权利;在由村民出钱出工的乡村公益事业中,免去一个人十年的负担;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分配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分配份额。5、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接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在参加集资建房和分配住房时,与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市优惠政策:1、农村独男户的保健费每月不低于10元;农村独女户的保健费每月提高到20元,自领证之日起至孩子14周岁止。2、农村双女绝育户由原来每户投保600元改为一次性奖励1000元。农村独女户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一次性奖励不低于2000元。3、在市、县区所属的各类学校招生中,农村独女户、双女绝育户的女孩下延20分录取;城镇独女户的女孩下延10分录取。4、在全市各类就业招聘考试录用中,城乡独女户、双女绝育户的女孩,在同等条件下下延10分录用。5、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中,独生子女、双女绝育户个人筹资部分县区要给予适当补助。6、农村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女户和双女绝育户5岁以下女孩在全市各级医院免收门诊挂号费,减免20%的检查费和手术费
Ⅶ 女儿是独生子女,土地分配多分了半份地。今年年满18周岁了,村政府要将土地收回,请问这符合度睇政策吗
各地的情况不一样。你应该到本地的行政部门去问问。多去几个相关的单位:政府、土地、民政……
Ⅷ 女儿是独生子女,土地分配多分了半份地。今年年满8周岁了,村政府要将土地收回,请问这符合度睇政策吗
各地政策不一样,都是村上自己制定的,像我们那是村上定的是满16岁才收回多分给独生子女的地
Ⅸ 四川成都龙泉关于土地赔偿问题独生子女是否有享受,双倍或者1.5倍面积赔偿
《办法》规定,住宅用房的拆迁补偿安置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行选择补偿安置方式。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其应安置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与认定:被拆迁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按应安置人口的人均40平方米的安置标准计算其应安置面积,超出部分实行货币补偿;被拆迁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按应安置人口人均40平方米补足计算其安置面积。
同时,在拆迁补偿中,《办法》对弱势群体及独生子女等家庭予以倾斜。根据该《办法》,在校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前、现役义务兵、士官户口注销前(符合国家军人安置政策的除外)、服刑劳教人员户口注销前等情况,原户籍关系在房屋拆迁所在地的;一方户口在本村民小组,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异地且无宅基地并未享受政府福利房政策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户,增加一个安置人口;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分户条件的,给予分户;该市认证办认可的其他情况。
人口计算时的常见问题:
相关依据:“旧村改造在户人口应按本集体经济组织实有在册人口计算。其中,独生子女享受增计1人,现役军人(不含提干)、在校学生、劳改劳教人员在迁出户口前属本村集体经济成员的计算在户人口。”(《办法》第四十二条)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办法》中,“独生子女享受增计1人”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父母双方必须均为农民,且户口在本村,这里面不包括通常说的“半边户”。
“半边户”是指夫妻双方为一居一农的家庭。虽然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半边户”不能享受增计1人的优惠,但如果有居民户口的一方能提供此前未参加过房改的证明,则在计算人口时本人可以计算在内。
关于分家析产:
相关依据:“分家立户时旧房分配不均造成不足用地限额标准的不再按限额补足,超过限额的按本办法补偿建房用地。”(《办法》第四十四条)
“……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有祖传合法旧房的,原则上按1∶1的比例补偿,不允许按用地限额标准补足,旧房占地面积超过中户用地限额标准部分不再安排建房用地,由村级组织折价收回。”(《办法》第四十五
Ⅹ 村里共有的田地占地分钱,按人头分配,独生子女是不是多分一个人的
不是,人家是按照入口分配,是根据实际人口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