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吗
如果是按法定继承的话,如果父母去世,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如果子女先于父回母去世,答父母有继承子女遗产的权利。
但如果父母或子女留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或遗赠协议指定其他遗产给其他人,那么遗产只能由指定的人继承或得到,父母或子女如果不是遗嘱中或协议中指定的人,不能再继承。
附:相关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⑵ 父母和子女相互投靠与父母投靠子女有什么区别
一个是相互,是双方行为;后者是单方行为
⑶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吗
有的,父母和子女互相为对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对方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⑷ 父母与子女之间需不需要相互尊重
肯定不是了,如果来你自这样的话,你跟奴隶有什么区别?对于不尊重你的人,你跟他讲尊重等于放屁,什么都改变不了,你得跟他谈条件,说,你说我忤逆,但你也没把我当亲生子女看待啊!你今天这样打骂我,我不恨你,以后等你老了,我也这样对你,到时,你也别怨我!
⑸ 如何看待父母和子女互相埋怨
这件事情不能怨一个人,两个人都有责任,埋怨有什么用,只能让父子关系分裂,感情越来越远,吵完了还会有隔膜,还是不要互相埋怨,还是互相商量比较好aqui te amo。
⑹ 父母和子女相互之间的付出和需求平等吗
父母和子女相互之间的付出和需求永远不会平等,你如何去判断双方的爱,父母对子女的爱我们永远不能够偿还,而且子女的需很多需求,父母也无法满足。父母很多时候只是希望能够付出自己的一切,来为自己的孩子铺平一个成功的道路,并不奢求孩子能够回报同等的爱。
⑺ 请问父母与子女间是互相尊重还是父母永远没错
当然是互相尊重了,做父母的应当以身作则,正确引导孩子,对错分明,用孩子的角度看问题,缩短与子女的思想差距;做子女的理解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期盼,为父母多分担些让父母少操些心。
⑻ 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孩子属于随迁子女吗
需要的手续如下:
1、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
2、拟迁入地村委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同意迁入证明,加盖村委会公章。
3、持以上证件、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需提供拟投靠亲属户口本复印件、亲属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移申请表需村委会、派出所盖章。
4、持以上证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申请表)到迁入地公安局办理准迁证,准迁证有有效期,一般为40天。
5、持准迁证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迁出手续有有效期,一般20天。
6、持准迁证、迁出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办户口本或在登记在亲属户口本上
各地手续相应的会有所不同。
拓展资料:
亲属投靠:
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高校毕业生
一、户口在学校的学生,假若就业单位有人事权,那么可以把户口迁移到单位集体户口,凭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单位接收证明办理入户手续;假若单位没有人事权,那么可以把户口迁移到工作城市的人才市场,就像在广州工作把户口迁移到南方人才档案户口挂靠中心;或者学生可以要求将户口迁移回原籍,凭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或者申请暂缓就业,可以将户口档案继续保留在学校两年。二、户口不在学校的学生,假若单位有人事权,那么可以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⑼ 父母子女之间是互相利用,还是真正的亲情
这肯定是真正的亲情,等到自己也当了父母你就会真切地体会到做父母的艰辛,父母会无私地为孩子付出一切,甚至是生命。但也有些子女不会体会父母所做所为。这样的子女只会自私自利。等到自己为父为母后还是会对自己的后人无私奉献。
⑽ 父母和子女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资料来自:学佛网 济群法师学佛问答】问:从佛教的角度来看,父母和子女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答:从中国传统的伦理来看,父母对子女具有绝对权威。这种权威从哪里来?其实是建立在强烈的贪著和占有之上。换言之,很多父母是把子女纳入自我的一部分,而不是将之作为独立个体看待。从而造成一种扭曲、失衡的关系,痛苦也就在所难免。 而从佛教的角度来看,父母和儿女只是因为缘分走到一起,并没有必然的从属关系。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力来主宰另一方。父母不能要求子女绝对服从,子女也不能要求父母满足自己的一切要求。双方都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虽然有亲情,有血缘,但也应该彼此尊重,而不是以这种亲情和血缘作为占有对方的砝码。 在尊重的同时,佛教也提倡惜缘。佛教认为,在父母和儿女之间,必然有着特别深厚的缘分。有道是:“儿女是债,有讨债,有还债,无债不来。”不论来的是什么,终归是有它的缘由,有它千丝万缕的宿世纠葛,所以要安然接受。如果是顺缘,固然要心存感恩。如果是逆缘,同样要心存感恩,因为当下就是化解往昔恶业的机会。把握这个机会,才能转逆缘为顺缘,而不是让这种不良关系带入未来生命,生生世世地互相缠绕。 所以说,佛教在看待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时,是以彼此尊重为前提,以珍惜缘分为原则,以心存感恩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