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独生子女父母死亡后还能领多久补助
亲这个我没有听过有这样的补贴呢,只是一般如果独生子女意外不在了,父母还是可以再生一胎这样的,具体是不是有补贴,
2. 独生子女死亡标准
武汉独生子女
伤残死亡家庭扶助
每年元月申报
符合条件者
可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报名
本报讯(通讯员 任艳军 记者 田巧萍)本报12月1日刊发《武汉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可获扶助 标准:夫妻每人每月80元、100元》一文后,一些失去独生子女又未收养孩子的市民打来电话询问这个扶助金怎样领?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市计生委负责人。
该负责人介绍,申请的市民在每年元月31日前由本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申报表》。独生子女伤残的,须提交《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独生子女死亡的,须提交子女死亡证明。
3. 我母亲八月底死亡,独生子女费能领多少钱
现在才七月份,你就知道母亲八月底死亡了?
而且在意的是领多少钱…这种想法,感觉真的很冷血啊!
4. 独生子女死亡父母可领取补贴吗
前提是父母不再生育孩子。根据《中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补助新规》特别内扶助制度规定,独生容子女死亡或者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的家庭,在女方年满49周岁后,政府分别给予夫妻双方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或者100元的扶助金,并还从生产、生活等多方面进行帮扶。申请人本人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申报表》。独生子女伤残的,须提交《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独生子女死亡的,须提交子女死亡证明。
5. 独生子女死亡后父母可以领取多少钱
应该这个跟当地政策有关系吧;比如在2005年山西看见的一则新闻;独生子女不幸去世;未婚;当地政府就每月给予不低于200/月的补贴;而且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我想应该不低于每月500吧!至于丧葬费的话;应该属当地民政部门处理报销吧!这个你可以去当地民政局电话或者是亲临咨询下!反正国家肯定是有一定的补贴的!希望能帮到你!
6. 独生子女死亡政府补贴。
独生子女死亡,对于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在16周岁之前死亡,是可以发给一次性补助的,16周岁以后死亡,就没有任何补助了,
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公民,其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者死亡,不愿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
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意外伤残补助3000元/人;
独生子女死亡补助5000元/人。
申请材料:
独生子女意外伤残一次性补助申请材料:
(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身份证明;
(四)户籍证明;
(五)其独生子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六)其独生子女在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的证明;
(七)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声明。
独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补助申请材料:
(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身份证明;
(四)户籍证明;
(五)其独生子女在16周岁之前死亡的证明;
(六)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声明。
(6)独生子女死亡每月领多少扩展阅读: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7. 独生子女去世父母健在国家有补助吗
独生子女去世父母健在国家有补助,叫失独家庭扶助金。中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扶助制度,是国家对于是失独家庭老人提供的补偿金。2013年12月国家提高城镇失独家庭扶助金标准,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自2014年起实施。
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除了提高补助标准,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还可按照规定获得参保缴费补贴。
例如,这些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参加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可给予参保补贴; 60周岁及以上特别是失能或部分失能的,特别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可优先安排入住公立养老机构;对有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优先安排廉租房、公租房等。
(7)独生子女死亡每月领多少扩展阅读:
《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自2014年起,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特别扶助金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独生子女伤残的家庭,特别扶助金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
根据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情况,按规定实行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所需经费按《广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资金来源由省和市、县财政承担。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
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要将其接受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及再生育服务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纳入支付范围;免费向农村居民提供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并给予住院分娩补助;对确需要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要做好咨询指导工作,并给予必要帮助
8. 独生子女死亡赔偿标准
如果独生子女不幸遭遇死亡的,不论是何原因造成的,他(她)的直系亲属都能每人每月领到一定数额的补贴抚恤金。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先关补贴。失独家庭补助政策都是由地方政府规定,每个地方的经济情况不同,补助政策也不大可能一样。并且赔偿标准农村和城镇是同意标准
1、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精神损失费
是按失独父母的需求,结合实际情况赔偿的费用。
4、其他
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以上补偿费用都是以所在地区具体标准为主。对于父母来说,子女的意外死亡带来的痛苦是无法想象的,更何况是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家里唯一的孩子死亡就相当于是一个家庭悲剧的开始。那个时候的父母大多已经处于一个不能在生育的年纪。以后的养老也是没有保障。所以我们应该从这些方面去加强对失独老人的关怀。
1、建立一个失独专区
设立“失独养老专区”,为了让一群“同病相怜”的人聚居在一起,免受外界干扰。所谓“外界干扰”,特指养老院内的非失独老人隔三差五接受子女探望,这可能刺激到失独老人。
2、完善失独就职机制
完善救助机制,从物资救助为主转向提供心理救助,了解失独老人的内心需求以及他们的意愿,切实提供他们所需的服务。
3、多重关怀机制
国家层面出台政策,建立失独家庭关怀基金及建立失独养老院,帮助失独者解决实际困难,真正深入到他们身边,了解他们的所求所需,提供更多帮助。
9. 独生子死亡,父母年老后政府有什么补贴,多大开始补贴,怎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