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房子给子女如何公证
房产过户须由转让方、受让方持身份证明文件、转移登记申请资料共同房地产权登记机构提出房产转移登记申请。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办理房产转移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房地产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房地产赠予合同,或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或份额转移协议书等。其中,涉外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继承证明文件需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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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双方当事人应该是完全自愿无偿签订。
受赠人在房产赠与合同签定后,必须办理相关的房产变更手续。
赠与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随意撤销的。
如果境外人购房想要须贷款,那么其贷款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生效,只有公证处公证后的贷款合同,交易核心才会受理并办他项权利证。
⑵ 父母房屋公证给儿女需要什么手续
房子是父母的,父母都健在的,如果要给儿女,不需要做什么公证,直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只是需要交一些费用。如果是打算百年之后给儿女的,那就到父母二人一起到公证证做一个遗嘱公证,写明房屋是留给儿女的。
⑶ 父母给子女买房子需要公证吗
以子女名义买的房子,如果是父母出的钱,可以视为赠与给子女的财产,至于做不做专公证,看你们自愿了,属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父母出的钱,就没必要非要做公证了,而且你们购房的时候如果在子女结婚登记前,就能说明是给自己单方子女的了。
⑷ 父母给孩子买了房子,房本写了孩子的名字。能否到公证处做公证:房款是父母出的
父母出钱给孩子买了房子,可以到公证处做公证:房款是父母出的。
⑸ 父母过户房子给子女需要什么公证
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5、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注:1、申请人在赠与合同公证中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在赠与书公证中仅指赠与方。
2、申请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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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事项:
1、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如果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属于赠与人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有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公证或者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2、签订赠与合同必须是出于自愿,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因为恶意串通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则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3、不得以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逃避税收或者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否则,因此所导致损失及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4、如果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房屋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地将“所赠与的房屋仅作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意思表示写入赠与合同。
5、赠与合同公证书收到后,需要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要马上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赠与物为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不及时接受赠与物,不及时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一旦出现预料不到的后果由当事人自已负责。
6、如将房产赠与未成年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赠与后,监护人除非为未成年人利益不得处分该财产。
⑹ 父母给已婚女儿买的房,可以公证为女儿个人财产吗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的相关规定,父母赠予已婚子女的房子属于子女的私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无需公证。
⑺ 求解父母房产公证给子女可以吗
可以,直接过户最好,很多老人不解,为什么在世的时候需要先过户,他们不知道去世后,遗产税多高,继承人需要跑多少手续才能把房子拿到手。
⑻ 父母能否将房子公证给子女
1、父母作为赠与人,有权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无偿赠与给任何人,自然包括子女。
2、父母将房产赠与给子女,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之后,父母就已经丧失了任意撤销权。
3、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4、如果受赠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2条规定的,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对赠与人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赠与人可以依法撤销赠与合同的情形,
或存在合同法193条,在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赠与人的法定继承人或监护人可以依法撤销赠与人的情形下。
赠与人或赠与人的法定继承人 或监护人,即便在赠与经过公证的情形下,仍然有权撤销赠与。
合同法192条的撤销权行使期限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合同法193条的撤销权行使期限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5、如果赠与人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正常生活,可以不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85条、186条、188条、192条、193条、194条、19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