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离婚后,独生子女费单位如何发放
若之前独生子女费是按照夫妻各自单位各分摊发放50%的话,那么离婚后,双方仍然各自在单内位上领取容.若当时核准时,是以其中一方的单位全部分摊发放的话(因为是属于国家福利,财政拨款,为了手续上的重复,因此这种情况其实也很多),则需要在离婚后重新分割为各单位发放50%.不过几块钱的权益,我觉得似乎没必要这么计较.别的不说,看孩子面上,即使以后涨到100,200,又如何呢?为了孩子,就把它给孩子抚养方吧.这个双方可以自己协商解决,在离婚财产协议上写明,即使要分得汤清水利,也可以在协议上写,省得重新办手续.
若离婚后,再婚,并因为再婚对象婚前无子女,而与再婚对象生育子女,则独生子女费停发.假如无再婚现象,则独生子女费发放到子女年满18周岁后停发.
若双方均无工作,则由所居住的镇以上人民政府发放.发放条件和停发条件不变.
PS:你说的具体情况,男方的独生子女费在所居住地的人民政府领取,女方仍在单位领取.如果之前就是由各自的单位独立核发,则现在男方需向所居住地的人民政府提供离职、独生子女证明等相关材料,办一个转移手续.具体情况,要向人事、民政或计生部门咨询.
Ⅱ 离婚后独生子女费谁领
只要你没有生第二胎,无论离婚后孩子判给谁,你都可以享受国家的独生子女补贴。退休后如果有单位可以到单位去领,没有单位到街道办事处领取。
Ⅲ 离异的退休独生子女费怎么领取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这个事情第一需要咨询的应该是当地妇联,因为独生子女费是80年代典型的一种补贴,根据地区不同每个省市的费用都不一样,而且领取是有...
Ⅳ 离婚后怎么领取独生子女费
独生子女费是国家对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给予的生活上的补贴。孩子归谁应内该就由容谁去领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
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责任单位。
夫妻双方有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发放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工工作单位,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工作单位发放全部。单位聘用一个月以上的临时工,有单位按月发放一半。下岗未再就业职工由原单位发放。解除人事关系的职工,其独生保健费由原单位发放到子女十四周岁止。劳动合同未到期的职工,单位提前解除关系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到合同期止。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或城镇未从业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单方领证的对象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持证人单位发放,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Ⅳ 离婚啦退休领独生子女补贴是怎样办的
退休时可以领取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依据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一次性奖励。具体金额各地不同,一般不少于每人1000元。
(一)领取条件: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领取。
(二)发放办法:独生子女的母亲年满五十五周岁时领取;独生子女的父亲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
(三)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Ⅵ 离婚夫妻怎么领取独生子女费,是否双方都有
离婚夫妻领取独生子女费,离婚后在也没结婚的各人领各人的,在结婚有孩子的,就领不着了。
Ⅶ 夫妻离婚后子女的独生子女费如何领取
应该是:仍由原抚养子女的一方所在单位全额负担。
Ⅷ 离婚后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费吗
离婚后独生子女费发放方式:
独生子女费是国家对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给予的生活上的补贴,孩子归谁应该就由谁去领取。
夫妻双方有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发放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工工作单位,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工作单位发放全部。单位聘用一个月以上的临时工,有单位按月发放一半。下岗未再就业职工由原单位发放。解除人事关系的职工,其独生保健费由原单位发放到子女十四周岁止。劳动合同未到期的职工,单位提前解除关系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到合同期止。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或城镇未从业.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单方领证的对象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持证人单位发放,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独生子女费发放依据::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
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4、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抚养,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5、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办理了结婚证,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没有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抚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4、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抚养子女,且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直接抚养子女方可以单方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