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9年吉林省独生子女养老补贴怎么还不发放啊谁知道是怎么回事
没有人知道情况。
独生子女费是计生部门造计划递交到财政局,由财政局拔款到指定的银行帐户,再由银行代上帐发放,发放时不通知不公告因此无人知道情况。
所以没有人知道。
提示:可以去银行查询知道情况。
2. 独生子女证2020年新规定是什么
独生子女政策已取消,现在实行的是二胎政策。2016年以后生育的孩子不给办独生子女证,但在这之前只生育一孩的情况还是可以补办,具体要到当地计生办询问。之前办理的独生子女证符合条件的家庭每月发10元奖励费、增加休假以及医药费的报销和一次性1000元奖励。
3. 吉林省独生子女证有啥优惠政策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修正)相关规定:
第五十一条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一)每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十元,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二)晚育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三)独生子女十六周岁以前入托(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四)退休时,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五十二条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村民,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
在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划分宅基地、享受集体福利、接受扶贫、培训等方面应当对独生子女父母给予优先照顾。
第五十四条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员,再婚后不再生育的,可以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
再婚夫妻一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另一方无子女并且决定不再生育的,无子女一方同样享受本条例规定的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
第五十五条 符合本条例再生育规定的夫妻,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并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享受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奖励外,再给予二百元以上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