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要办独生子女证,怎么办具体流程
办理独生子女证一、应该提交的资料: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版份证》或《居民户权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二、办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办理条件的,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二)、由申领人单位、户籍地(如申领人夫妻户籍地不在同一个乡镇的,可分别在其户籍地申请领取),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夫妻双方各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发证之月起凭证享受规定的奖励和优待。
②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填写《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三份;
二、夫妇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三、夫妇双方及子女的户籍证明;
四、夫妇双方单位证明(证明该夫妇系初婚,婚后只生育一个孩子,孩子的出生时间及姓名);
五、夫妇双方及子女的户口复印件;
六、子女的出生证明或合法收养子女的证明;
七、孩子的照片四张;
八、节育证明或妇检证明;
九、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十、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③ 安徽省宿州市这边有独生子女证的要交农合吗
④ 皖宿州市农村对已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农民有哪些优惠政策
第21条,一对夫妇,一个孩子(包括合法收养)不再生育,小于18岁的儿童,由夫妻双方进行验证(任何单位和农村居民的单位,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验证),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分布“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产地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的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费10元,奖励费自接到一个孩子的头发至少18岁的年龄月份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女性工人除了规定以外的享受这个假期的第20条的规定,单位批准的额外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C )一个孩子的托育服务管理费和医疗费用18岁前,丈夫和妻子的工作单位在按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年龄在55岁以上的女人,至少60岁的男人享受不小于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e)在实施的养老保险系统在农村地区,孩子的父母应给予优先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的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支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第一胎双胞胎或多节的情侣,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颁发的证书由女方的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享受前款第(四)规定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个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第22条除按照规定的第二个孩子的已婚夫妇,但写较长的诞生及其所属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给予一次性奖励不低于每人500元。
第23条的一个孩子意外残疾而基本丧失工作能力或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年龄在55岁以上的女人,该名男子已年满60岁的年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应全市人民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独生子女父母有利于养老保障制度和措施。
以
本市有条件的乡镇,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施各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市人民政府各级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经济发展,给予资金,技术,培训和其他支持和促销活动;贷款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扶贫,贫困家庭扶贫项目,食品的工作和社会救助给予重点关注。
第26条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的激励机制。
奖励费的支付和经济援助的具体方式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本条例第27条的规定,。
⑤ 宿州独生子女有什么优惠
1、只要是办理了独生子女抄光荣证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领到至少60元以上的补助,一直到孩子长到18周岁位置。钱虽然不多,但蚊子腿也是肉啊。
2、独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满59岁后,国家都会给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补助,需要说明的是,想要领取这项补贴是需要经过审核批准的,具体条件请详询当地部门。
3、只有独生子女的父母可以办理名望证,凡持有《独生儿女父母名望证》的夫妻,自领证到儿女满足18周岁前,每个月可付出10元独生儿女嘉奖费。
4、国企工人们所熟知的退休补助,即独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职工,退休金加发百分之五。
5、针对农村的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即村落独生儿女户的养老保险补助。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购买新农保时,给予必定补助,有的处所还是全免的。
6、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时,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奖。
⑥ 安徽省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条件
安徽省独生子女证办理条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可以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法律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一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可以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独生子女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5至15元,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 夫妻双方均有用工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发一半;父母离异的,由子女跟随的一方用工单位全额发给;一方是农民或者没有用工单位或者死亡的,由另一方用工单位全额发给;夫妻双方均是农民或者无用工单位的城市居民,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发给;
(二)职工退休时,提高5%的退休金,或者由所在单位给予与之相当的一次性补助;
(三)本条例实施后,未执行本条第(二)项规定的,从领证之月起,由所在单位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单位已为全体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的,应当为领证的职工增交一定比例的补充养老保险费;
(四)农民、城市居民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给予照顾;
第四十二条 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除享受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待遇外,还享受下列待遇:
(一)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信息等方面予以支持、优惠;
(二)组织劳务输出时优先安排;
(三)在调整自留地、自留山时给予照顾,分配集体收益时,增加一人份的份额;
(四)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以对独生子女学生减免杂费;
(五)对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六)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待遇。
资料来源:安徽省政府网站
http://www.ah.gov.cn/UserData/DocHtml/1/2013/6/13/583971945846.html
⑦ 关于宿州独生子女费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出台《关于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意见》: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有效解决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激励和调动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埇桥区人民政府近期出台了《关于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意见》,对户籍在该区境内、夫妻双方为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两女结扎户等给予更大的优先、优惠、奖励、扶助和救助,切实把各项民生工程、惠民政策与计生工作相结合,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大力倾斜。
一、奖励政策
1、独生子女从领证之月起至年满16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2、对符合政策且有生育能力自愿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农村独女户,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奖励。
3、两女户落实绝育措施后,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
4、农村独女户比照国家奖励标准,夫妻自50周岁起,每年每人给予600元的奖励。
二、救助政策
1、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户独生子女死亡的,一次性发给该户2000元的救助金。
2、按规定生育两个女孩的农村家庭,夫妻一方结扎后,一个子女死亡的,一次性发给1000的救助金,两个子女均死亡的,一次性发给2000元的救助金。
3、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户和农村按规定生育两个女孩的家庭,夫妻一方结扎后,夫妻双方均死亡,其子女未满18周岁的,每年发给2000元的救助金。
4、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户和农村按规定生育两个女孩的家庭,夫妻一方结扎后,夫妻或子女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三级以上)的,凭残疾证,一次性发给救助金1000元。
三、优惠政策
1、农村“独生女”、“两女户”的女儿报考区属高中时分别加10分、3分。
2、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现“独女户”、“两女户”免收夫妻双方的合作医疗费;住院期间凭计划生育优惠证医疗费补偿标准提高10%。
3、农村独生子女、二女户家庭在办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房许可证时免收50%的证件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