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的土地子女有继承权吗
没有,因为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是生产小组集体所有,不是个人所有,因此没有继承权,要有所有权的财物或权益才有继承权,现在农村的土地之所以没有随时调整,那是因土地使用30年或50年不变的政策,如果爸爸和儿子户籍是同一个生产小组的,那有可能爸爸去世后可以由儿子继续耕种,如果爸爸是农村的儿子是城镇的,那就不能继续耕种了。
2. 父母承包的农村土地,子女可不可以继承
你的情况子女不能取得承包权,理由为:一、《土地承包法》规定的能够继版承的土地承包权只有两种,分权别是林地和通过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取得的“四荒地”。二、因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而非个人承包制,家庭成员中有死亡的,减人不减地。本来不需通过继承也可保存承包权。但《土地承包法》中规定承包期内,全家转为非农业,承包地收回。
3. 父母的土地,子女怎么继承
土地是集体所有,我们是承包的,承包一般30年使用权,现在3个有难农村户口,就归这三人使用,使用所得收益抗议分,一般农村户口没有的,是不能得到村集体收益分红的
4. 我和父母的户口在一起父母的土地其他子女有继承权吗
有继承权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依《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无条件的扶养和赡养的义务关系。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享有法定的继承权。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由当事人声明放弃或因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法剥夺而丧失: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不分男女、老幼,均享有均等的继承份额。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特殊规定:
一、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二、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的关系,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不影响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的继承权,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的遗产,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5. 父母去逝后在农村的土地子女可以继承吗
一般不可以,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农民没有所有权
但是有的村规民约规定户口随父母的农村子女可以继承使用权,但出嫁的和户口迁出的还没有听说过可以继承的,具体如何看当地实际如何操作
6. 父母死了,土地没有分割,儿女地如何继承。
一,农村的土地属于家庭承包责任制的,不能继承,如果在承包期内,父母死亡的,家人可以代为耕种和使用(当然可以在各继承人之间合理划分),直到下次村里进行再次分配,那就没有你父母的份额了。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
三,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四,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家庭承包经营:
(1)发包方权利:发包的权利、监督的权力、处理的权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发包方的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务、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3)承包方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承包地被征用、占有时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承包方的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7. 如何继承父亲的土地使用权
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来办理,子女是完全有权利来继承父母的土地使用权
8. 父母土地确给一个子女,别的子女有权继承吗
土地是国有的,不是你父母想怎么给就怎么给的,问题是你的户口名下是否有土地,如果没有,父母自己那份是可以交与其他子女使用的,但无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