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办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证件,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吗
一、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孩子(必须属于计划内生育),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孩子;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二、领证程序
1、符合条件的对象到所在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镇计生办审核后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3、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三、所需证件
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子女照片2张
离婚、再婚对象还需携带离婚证或离婚调解书。所需证件均为原件。夫妻双方可不到场
② 两个女孩算独生子女吗
两个女孩不是独生子女,独生子女指的是个男孩或是个女孩。两个女孩算是双女户。
③ 独生子女证能否作为直系亲属证明
可以的。无法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曾经同户家庭关系证明的,可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医学出生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可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
④ 独生子女证夫妻双方可以共用一本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也就是说, 独生子女证夫妻双方都是共用一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
最新政策了解一下 :
国务院在2018年08月印发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计划生育方面:主要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少生快富”补助3个计划生育扶助保障项目,明确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除上述3个项目之外的原计划生育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统筹安排。在国务院公布的文件中虽然没有公布具体的补贴标准,但是有些地区已经公布了补贴的金额。
比如:
一、江西:
2019年江西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时间1月至3月31日止,年审时间9月到10月初结束。
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本省城镇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区)享受过同类奖励的人员。
本省城镇居民指以下任何一种:
①本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
②具有本省户籍的其他城镇居民;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生育且为独生子女父母的。
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对2016年1月1日后生育1个子女的夫妻不纳入奖励范围。国有参股企业、国有股权退出企业、关闭破产企业、因国有企业改制而与企业脱离关系
奖励标准:
从2016年1月1日起,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以个人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发给奖励金,直至亡故。奖励金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符合条件领取奖励金的,从开始领取直至亡故,不足5000元的补足5000元。
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从2016年1月1日开始享受奖励。2015年12月31日前已亡故的,不补发奖励金。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不纳入收入统计范畴,不影响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家庭依法应享受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其他依法应当享受的奖励扶助待遇。
二、佛山市
2018年底佛山市正式出台《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奖励标准增加了。达到退休年龄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可领。
奖励对象:
1、《奖励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2015年12月31日(含31日)以前符合政策生育(含依法收养)子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城镇居民,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起可以申领奖励金:
① 终身只生育了1个子女的夫妻;
② 终身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了1个子女的夫妻;
③ 独生子女(无论其是否已生育)死亡后,再生育1个子女或者只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夫妻。
2、《奖励办法》第三条还规定了可以参照第二条申领奖励金的4种情形:
① 符合第二条条件,婚姻状况发生变动后没有再生育的一方;
② 再婚前没有生育子女,再婚后只生育1个子女的一方(是否收养子女不影响本项执行);
③ 终身没有生育(或收养)子女,再婚后只与1个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一方;
④ 符合政策曾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含不够间隔期生育)并同时存活,现只存活唯一子女且其他子女均在生育子女前死亡的夫妻。
奖励金计发时间:
1、《奖励办法》实施后到龄的人员,奖励金自到龄的当月开始计发。
2、在1980年2月2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原来的奖励政策已经或应当享受退休金加发5%(含按工资100%发给)或一次性奖励的人员,奖励金自2018年7月1日开始计发。
3、到龄后从市外迁入的人员,奖励金自迁入当月开始计发。申请人在迁出地属按月奖励的,自迁出地终止待遇的次月开始计发。
原来已经正在领取每月150元奖励的独生子女父母,在新《奖励办法》实施后不需要重新办理申请手续,新的奖励标准从2018年7月1日开始执行。
新增对象的奖励申请由村(居)委会初审后报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审核确认。相关申请手续及其他事宜请按佛山市户籍所在地卫生计生部门的指引办理。
⑤ 只要办了独生子女证男女双方都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吗
只要办到独生子女证,男女双方都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吗?应该是的。
⑥ 独生子女证是家长男女双方各一本还是只有一本呀
我儿子的1979生人,我和丈夫各办一证,因每个月得交两元,我俩都有证,只是时间太长了 几年前就找不到了不知怎么办
⑦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双方都去吗
1、2016新政后,国家明确取消独生子女证的办理,对于2016年政策出台之前办理的独生子女证还是可以根据当地政策正常享受补贴。
2、按照规定,该证在子女18周岁之内皆可办理。只要是201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孩子,尚未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仍然可以办理。而201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孩子,按照新政,将不再给予办证。
3、办理须准备如下资料: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本市办理的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双方当事人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第一个子女的入户证明;双方单位(无业人员及农民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4、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需双方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村、居)核实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村、居填写《申请书》。《申请书》需本人填写,不得代替。
2)、《申请书》一式三份,由夫妻双方单位(户口所在地村、居)分别盖章后,送女方户籍街乡计生办,符合条件的,为其填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将申请书交双方单位、街乡计生办各保存一份。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街乡统一编号并加盖街、乡计生办的公章。
⑧ 女方嫁到男方独生子女证能亨受村里分房按两人计算吗
⑨ 独生子女证是夫妻双方都要办理吗
一、领取《抄独生子女证》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孩子(必须属于计划内生育),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孩子;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希望能帮到你!觉得可以请采纳!谢谢
⑩ 独生子女证两人共用么
不公用,一人一本。
因为,婚姻不是绝对稳定的(不是针对你),当发生变故的时候,可能会导致一方不再是独生子女父母而另一方依然是的局面。所以,只能一人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