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离婚之后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
一、来自愿终身只生育一源个孩子的夫妻,可以共同向孩子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领证夫妻具体对象包括:(1)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2)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3)依照本条例规定生育了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结婚生育子女前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此外,属于下面三种情形的也可以单独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再婚夫妻中依法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一方;(2)再婚夫妻中一方系离婚者且只生育一个孩子,未育且不再生育的另一方;(3)夫妻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或丧偶后,没有再婚的一方。 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符合领证条件的夫妻共同向孩子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审核并报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审定,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名义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贰』 离婚后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后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的证件有:1.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并由相关单位进行审核盖章,2.带户口簿、离婚证明原件到相关单位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后带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到区或县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审批,4.审批通过后进行独生子女证的发放。
现如今应该停止了计划生育,部分地区也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比如河北省早在2019年就已经停办了独生子女证。这也算是再一次开始响应国家的号召,自从开放二胎以来,独生子女家庭便不再是被推崇的对象,开放二胎之后,也有不少独生子女家庭开始追生二胎,今年国家更是出台了新政策,鼓励大家生三胎,这也是国家经过反复思考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是针对人口老龄化和结婚率与生育率逐年降低的的一个应对政策。不过现如今压力巨大,养娃之路今时不同往日,大家还是需要量力而行。
『叁』 离婚后再婚,以前的独生子女证还有效吗
当今社会人们大多会有“快餐式恋爱”,也因此许多人婚后的婚姻状况不稳定,离婚以及再婚,在当今社会已屡见不鲜,虽然在某些老一辈看来,再婚是一种有辱风节的行为,但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所以在离婚后也仍有权利寻找自己的幸福,这样一来再婚率就会提高。这种情况下,很多人会问很大对于有子女的夫妻离婚后再婚,独生子女证还有效吗?
从常理来说,父母离婚后,一定程度上会对子女造成心理上的伤害,尤其是独生子女,在没有兄弟姐妹的陪伴下,父母离婚会给孩子心理造成更大的伤害,让孩子的孤独感放大,这样会导致孩子缺乏安全感。虽然说婚姻不可强求,但在考虑孩子的情况下,也希望父母能够尽力维持婚姻,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肆』 离婚了怎么办独生子女证
一、自愿终身只生抄育袭一个孩子的夫妻,可以共同向孩子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领证夫妻具体对象包括:(1)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2)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3)依照本条例规定生育了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结婚生育子女前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此外,属于下面三种情形的也可以单独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再婚夫妻中依法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一方;(2)再婚夫妻中一方系离婚者且只生育一个孩子,未育且不再生育的另一方;(3)夫妻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或丧偶后,没有再婚的一方。 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符合领证条件的夫妻共同向孩子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审核并报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审定,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名义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伍』 离婚后再婚以前的独生子女证还有效吗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离异或丧偶后,在育龄期内再婚,新组合家庭子女数累计超过一个的,持证人应当在当月到原发证机关缴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否则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仍然有效。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
第四条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自愿终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包括虽然离异或丧偶,但其独生子女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生育或收养的);
(二)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山西省境内户籍;
(三)女方年龄在20周岁至49周岁之间。
第五条具备第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亦列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放(或换发、补发)范围:
(一)未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男女双方按有关规定缴清社会抚养费,且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
(二)只有一个子女,该子女死亡之后,只生育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四)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异或丧偶又再婚,其现配偶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且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五)《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损毁的。
本条第(四)、第(五)项可不受年龄限制。
第十二条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离异或丧偶后,在育龄期内再婚,新组合家庭子女数累计超过一个的,持证人应当在当月到原发证机关缴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证机关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从当月起停止对原持证人的奖励优待。持证人不按规定交回的,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并书面通知原持证人所在单位或村(居、社区),追回原持证人不应享受的奖励费。
『陆』 我需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我已离婚,该怎样办理
按照规定,针对离异、丧偶的情况,只要是在婚姻程序期间生育或者收养的一个子女,都可以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具体办理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提醒注意: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没有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抚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4、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抚养子女,且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直接抚养子女方可以单方申领。
『柒』 独生子女光荣证离婚后在男方,女方怎样再办理
以辽宁省为例,根据《辽宁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换领、补领《光荣证》:
(一)因婚姻关系变动的;
(二)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
(三)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
(四)《光荣证》遗失的;
(五)符合换领、补领《光荣证》条件的其他情形的。
换领《光荣证》应当提供原证或者领取过《光荣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换领新证的同时,应当交回原证;但属于本条第(一)项的情况,可以提供原证的,新证应重新登记编号;不能提供原证的,应当提供申领原证时的申领表的有效复印件或者领取过《光荣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证继续有效。补领《光荣证》应当提交领取过《光荣证》的相关证明材料;换领、补领《光荣证》时,不受子女或者母亲年龄条件的限制。
因此,离婚后,女方可根据以上规定,补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捌』 关于离婚后独生子女证的办理
现在只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了。只要是只有一个血缘孩子,也只抚养过一个孩子的人都可以去办
至于独生子女证,现在绝大多数地方没有,只有证明
父母证直接去社区填表,签署意见,到街道办理
『玖』 我离婚了,办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独生子女证一、应该提交的资料: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原件和复印容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二、办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办理条件的,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二)、由申领人单位、户籍地(如申领人夫妻户籍地不在同一个乡镇的,可分别在其户籍地申请领取),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夫妻双方各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发证之月起凭证享受规定的奖励和优待。